关于医学职称代表作制度可行的探讨
[i=s] 本帖最后由 yxg126 于 2020-2-28 11:12 编辑 [/i]关于医学职称代表作制度可行的探讨,现在在很多有地方,特别是很多三甲医院出现医生买论文发表晋升的严重事件,期待如前日 科技部说的实行论文代表作制度,也就是说从一个医生工作开始,只要是他本人发表的论文,不管是在医师,主治医师,副高时发表的,无论晋升副高,还是正高都可以用!不象以前如升正高,副高用过的论文不能再用,是不科学的,因为不管如何说,都改变不了是他的研究成果的事实!就是象一个专利,可以伴随发明者一生!欢迎大家有不同意见讨论! 这个建议很好! 直接取消了更好,论文花钱买的,代表作也可以一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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