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全球企业应对艾滋病中国联合峰会”上,卫生部
副部长王陇德认为,疫情底数不清已是当前中国艾滋病防治面临的最
大问题之一。
根据卫生部和联合国中国艾滋病专题组评估,中国约有艾滋病感
染者84万。然而,到2004年底,中国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106990例,
病人23955例,实际掌握的数字只占感染者估计人数的12.7%。虽然
经过一年努力,中国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掌握数字由2003年底的7.4%
提高到12.7%,但目前的掌握率仍然不高。
“防艾就像打仗,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不掌握准确疫情就
不知道敌人在哪儿、有多少,就难以确定有效的办法去消灭它。”卫
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这个形象的比喻,道出了掌握疫情底数对于艾滋
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为什么艾滋病疫情底数迟迟不能摸清呢?
疫情摸底难在观念制约
像全国很多地方一样,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衡水市开始了艾滋病
疫情的调查摸底工作。到今年3月中旬,调查告一段落。“有点儿成
绩,但发现的问题更多。”负责调查的该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说。
位于河北省东南部的衡水市总人口约423万,其中大多数是农民。
去年下半年,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衡水开始了以既往
有偿供血人群为重点的艾滋病疫情摸底。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比较落
后,老百姓观念比较保守等客观情况,经过反复掂量,他们最终确立
了三种调查途径:一是利用血站采供血记录,调阅1990年到1998年间
所有献血员资料,然后逐一上门调查;二是在在押和服刑人员中展开
普查;三是深入大中型医院的外科、骨科等临床用血较多的科室,通
过以往供血记录搜寻供血者。
方案看起来设计得不错,但真正动起来却冒出一大堆困难。血站
的很多材料因为时间太长已残缺不全,最初供过血能追到具体人的不
多,服刑人员普查需要反复协调多个部门。到医院临床科室调查难度
更大,这些科室一般不了解供血者情况,需要幕后的“血头”支持,
可“血头”们只认钱,“供”出一个供血员必须支付报酬。
部门协调也好,支付报酬也好,毕竟属于“硬”困难,经过努力
都能克服。克服那些看不见的“软”困难就难了,比如观念。有个农
民的血样初筛阳性,调查人员决定再去复检确诊,结果去了几次都没
找到人。调查人员偷偷找村干部帮忙,村干部说,你们别来了,那家
人已经放出话来,说他们家人没病,谁再来抽血,就跟谁拼命。
“一共查了6000多人,没一个痛快的。”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感
叹说,“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还算幸运的。一是结果让人松口气,没
有几个阳性,二是我们这里落后,娱乐业不发达,吸毒的人不多,否
则累死也查不清。
疫情调查难在“底档”不清
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中心吴尊友教授认为,造成艾滋病
疫情底数难以摸清的直接原因,在于目前重点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
底数难以摸清。所谓高危人群,指的是有艾滋病传播高危行为的人群,
一般包括吸毒人员、娱乐场所工作人员、男性同性恋人群、性病门诊
就诊者、长途客车司机、医院匿名检测人群、孕产妇、有职业暴露的
医护人员以及其他有高危行为的人群等。
不能有效掌握高危人群,也就很难发现病毒感染者。以娱乐场所
从业人员为例,由于该群体流动性大,其中提供性服务者(暗娼)具
有很强的隐蔽性,而且极易受到政府行为,如专项打击行动的影响,
很难准确掌握其数量。随着性传播、母婴传播比例的不断上升,这个
人群在艾滋病感染者中所占比例肯定还会越来越大。这种困难在吸毒
者、男性同性恋等人群中也同样存在。
摸清疫情底数需要科学的流行病学调查做基础,但由于艾滋病流
行病学调查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培训工作没有跟上,艾滋病专
业防治人员能力明显不足,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吴教授曾经到
某个艾滋病高发地区调研,发现当地的艾滋病感染者资料中竟然有50
%的人感染途径不明。吴教授说,已经追查到了个人,还弄不清感染
途径,流调人员的水平急需提高。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疫情底数难以摸清还有一个原因,即很多卫
生部门的官员有顾虑。部分地区卫生局长向记者表示,怎么处理“查
出来的感染者”是个难题。虽然上面有通知,对查出的艾滋病毒感染
者要落实有关救治政策,但国家规定的救治范围非常有限,很多地方
政府也没有出台操作性强的措施,卫生行政部门担心查出的感染者不
好善后。据了解,这种担心并非多余,部分地区就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调查出来的感染者住在医院不走,弄得医院叫苦不迭。
掌握疫情需要多管齐下
艾滋病疫情底数难以准确摸清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因为它不仅仅
是一种传染病,还与社会发展状况、人群普遍的心理认知程度以及法
制建设等多种因素相关,所以,不可能像排查其他传染病那样把传染
源彻底弄清。正因为如此,大多数国家对疫情摸底时普遍采取方法是
建立在个人自愿检测的基础上,而且其目的只是力求使政府部门掌握
的数字与实际感染数尽量接近。
有专家认为,由于我国国情,要想提高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掌握率,
必须尽快理顺几个关系。首先应加快艾滋病防治的法制化进程,从法
律层面上协调好防病与社会治安、打击不法行为之间的关系,协调好
预防控制与救治之间的关系,真正作到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依法
防治。其次,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消除针
对艾滋病的社会歧视,逐步提高高危人群接受检测的主动性。再次,
扭转防控艾滋病专业人员的培训中存在着“重医疗,轻防疫”的现象,
加大防疫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流行病学调查质量。最后,要增加艾
滋病监测哨点,改进自愿咨询监测服务方式,让自愿者能够方便快捷
地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