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牙防组自成立以来,在大众口腔健康促进、提高群众自我口腔保健水平、基层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卫生部制定我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监测口腔疾病发展、建立覆盖全国的牙病防治组织体系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卫生部公告指出,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同时,卫生部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em01]好事啊,说不定疾控又要有人去负责这方面的工作了,给我们后辈又多了个就业的岗位啊嘿嘿!!!
牙防组多年从事“非法认证”活动,收敛积累的费用如何处置?有关人员在“非法认证”中的违法行为,是否会受到应有惩罚?广大受骗上当的消费者能否得到合理补偿?牙防组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诸如此类的问题,有关方面应该给公众说法,而不是撤销了事。
好啊,希望今年9.20能清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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