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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令人不解的卫生部对疫情报告处置的检查依据,据说是重庆市卫生监督所的代表部 [打印本页]

作者: 360400    时间: 2007-7-23 12:28     标题: [讨论]令人不解的卫生部对疫情报告处置的检查依据,据说是重庆市卫生监督所的代表部

上周,我省有兄弟地市疫情管理人员反映,卫生部的领导到了他们那边检查,内容其中有

1疫情信息报告;2疫情调查处理;3医疗废物处置等等。疫情信息报告包括了疫情报告审核和动态监控、质量评价、网络维护、突发事件报告。

当时,检查的领导提出

1、市级CDC要有疫情的周报和旬报;

2、突发事件的进程写进程还不行要求搞成简报形式,光有文字报告还不行,要求一是红头文件,二是事件进程的简报。

3、要求处理县里的疫情时要把县里病人的病案带回来存档。按这个要求,一个病人至少要三份病案,省市县各一份。

听到这些情况,我赶紧查了一下有关要求,有的还真有依据,只是有点怪怪的。

1、周报旬报方面的。按现在的《2006-5-22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规定是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可见周报地市级CDC可以不用做,至于旬报,按检查的领导提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http://www.moh.gov.cn/newshtml/7363.htm 2004-05-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按代表部里来检查的这位领导的说法,地市CDC管理员可就要做周\旬\月报三种报告,一个月有四个周,三个旬,那就一共要做8次报告。我记得旬报是非典以前的要求,都好多年没做什么旬报了,有点晕吧? 2、突发事件的报告方面,我看了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里的确有提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结果要以定期简报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同业务的专业机构反馈。但我理解是定期一个总的简报,比如一个月写一个对当地突发事件的情况小结,内容包括报告情况、和去年同期比较情况、突发事件的预警等等。而不是对每件突发事件文字报告之外还要有红头文件和简报形式的报告。

3、关于病人病案保存,我也咨询了我们传染病防治科的同事,一般地市到县区进行疫情处理,往往是协助当地CDC进行的,其个案调查的情况基本上都是由当地CDC进行保存,地市CDC只要有整个疫情的调查处理报告和一些基本情况就可以了。在《2006-5-22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里的有提到: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 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并没有提到要地市带回病案资料,还要保存。听说是有个疫情处置规范这样要求的,不知道在哪能找到。

还听说检查的领导是以重庆市的标准来检查我们那几个地市,我在想重庆市是国家级直辖市吧,人员经费比我们江西省的普通地市要强得多得多吧,我们省CDC也做周报,但从来也没规定我们地市做周报,旬报之类的我更不敢苟同啊。
作者: 洋子    时间: 2007-7-23 13:48

粗略看了一下,觉得遇到这种情况其实较好解决。

卫生部对疫情报告的处置最好先咨询一下疾控部门,检查的内容可以由疾控部门依法根据行业情况自己来制订,到时就按疾控部门订的标准来检查。双方都好,监督有依据且到位服人。或者这样,事先将要检查的标准讨论稿发到疾控部门,综合各方的意见后定下标准并参照严格执行。

这样做省事省心又好开展工作,还能树立起主管部门应有的权威。

为什么不这样做?连这点起码的政治素养都没有,还当什么官?


作者: gdzshai    时间: 2007-7-24 13:00

2006年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与2004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应该按新的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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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luck    时间: 2007-7-24 15:19

估计有多少人参加检查就会出现多少个版本的标准呢!
作者: goodluck    时间: 2007-7-24 15:19

病!
作者: 防柳男娜    时间: 2007-7-29 23:49

检查检查,当然不能吃一顿饭就完了,得有点问题吧,检查人员就扯谈几点,谁知道被检查单位就要当真????????

还不见检查出问题,被检查单位领导就下台的???


作者: wch    时间: 2007-7-30 08:39

辛苦一点有什么关系,我卫生监督还从重庆跑到你那儿受累\受苦,你们还唧唧歪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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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730908    时间: 2007-7-30 20:09

检查吧,来的领导不一样标准就不一样的。最好来些个专家们什么的,他们一是看问题,二是找原因的。


作者: 360400    时间: 2007-7-31 17:10

以下是引用wch在2007-7-30 8:39:56的发言:

辛苦一点有什么关系,我卫生监督还从重庆跑到你那儿受累\受苦,你们还唧唧歪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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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上面一句话,下面跑断腿的圈内规则么?既然代表卫生部来说的话,那就是权威,下级单位总得认真对待吧,如果发现达不到要求,领导是不会有什么责任,倒霉的肯定是具体经办的人员,况且这不是什么JJYY,做疾控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提出检查的依据是有道理的,不然你们代表卫生部检查什么东西?你说到江西检查是受累受苦?有点搞笑吧,江西的兄弟不会没招待好你们吧?不知道重庆我也去过,那边疾控的同志倒非常同情达理。。。。


作者: goodluck    时间: 2007-8-2 16:14

以下是引用wch在2007-7-30 8:39:56的发言:

辛苦一点有什么关系,我卫生监督还从重庆跑到你那儿受累\受苦,你们还唧唧歪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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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么满了不起?受累\受苦又没人请你来,什么素质?怕受累\受苦还来做什么?有本事就莫来。哪个唧唧歪歪在?


作者: 独行隐者    时间: 2007-8-3 11:14

来的就是专家,领导!卫生部发文就是代表卫生部检查,这是常识,不一定是卫生部的人来才算是卫生部检查啊


作者: fyz-f2004    时间: 2007-8-4 19:54

看 来 那 个 代 表 卫 生 部 的 也 只 是 一 个 晃 子 ,吃 了 就 走 算 了 ,还 嫌 累 ,以 后 不 要 参 加 了 ,这 种 人 也 值 得 到 别 处 去 吗 ,官 僚作 风 严 重 , 卫 生 的 部 分 人 员 素 质 就 差 在 这 些 人 那 里
作者: shanhuapan    时间: 2007-9-24 15:44

一声叹息
作者: 潜龙    时间: 2007-10-18 20:23

制定法律的都是混蛋


作者: 激情飞扬    时间: 2007-10-23 23:05

以下是引用潜龙在2007-10-18 20:23:06的发言:

制定法律的都是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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