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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专家称应鼓励艾滋病人做朋友而不宜提倡结婚 [打印本页]

作者: xshcdc    时间: 2005-3-3 13:42     标题: 专家称应鼓励艾滋病人做朋友而不宜提倡结婚

(www.chinaids.org.cn)               2005-3-2 12:37:00

    湖北黄石一对艾滋病患者正紧锣密鼓筹办婚礼。对此,中国著名艾滋病防治专家、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今天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说,他个人鼓励艾滋病人相互做好朋友,但并不提倡、鼓励这样的婚姻。
    桂希恩指出,中国法律是允许艾滋病人结婚的,但前提是双方都是艾滋病患者;若有一方为健康人,另一方必须履行向对方告知病情的义务,并接受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学指导,否则是犯法的。因为,如果是通过输血途径染上艾滋病的,若是防治得当,婚后传染给对方的几率不高;如果是通过性行为感染上艾滋病的,婚后传染给对方的可能性很大。
    他说,艾滋病患者结婚说明,中国政府推行的防治工作渐渐深入人心,民众不再把艾滋病视为洪水猛兽,减少了恐惧心理。事实上,临床上艾滋病患者与健康人结婚的已有多例。但从医学角度上看,桂教授认为,艾滋病患者结婚不利于控制疾病传染,这样的家庭也会因种种矛盾不会长久。(中国新闻网 艾启平) 转载者的话:桂教授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今天我就碰到一位我们管理的艾滋病感染者向我咨询这个问题。但文章中有一条:“如果是通过输血途径染上艾滋病的,若是防治得当,婚后传染给对方的几率不高;如果是通过性行为感染上艾滋病的,婚后传染给对方的可能性很大。”不知桂教授的原话是否是如此,我们感到不管是何种情况的感染,由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人感染的都是HIV1型-其他型我们不太了解,其感染给别人的概率应该是相差不大的,虽然一般来说经血和母婴传播发病较快(潜伏期相对较短)。请各位看客关注,千万别以为经性传播感染者就可以不用采取预防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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