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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护人员传染病工作补贴? [打印本页]

作者: ywkliang    时间: 2008-4-22 14:26     标题: 医护人员传染病工作补贴?

各位前辈:

那一位有医护人员传染病工作补贴的相关文件?谢谢!


作者: 说疾控    时间: 2008-4-22 15:00

我认为应该和防疫津贴相符吧


作者: 阿治    时间: 2008-4-22 15:50

防疫医生还有防疫津贴吗?楼上的兄弟能否提供相关的文件
作者: 流行病学    时间: 2008-4-22 16:55

人事部 财政部 卫生部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财政局、卫生局:

现将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人部发[2004]27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11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 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 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3]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制定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 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事部 卫生部 财政部

00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卫生 津贴 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 2004330印发


作者: yascdcwxg    时间: 2008-4-23 17:13

文件和实际执行情况是两回事.
作者: 说疾控    时间: 2008-4-25 11:23

应该就是这个,我们这里有部分县市已按此文件执行,不过我们县还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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