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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有问 [打印本页]

作者: 公卫之星    时间: 2011-5-27 17:39     标题: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有问

本帖最后由 公卫之星 于 2011-5-27 17:45 编辑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里的: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我就奇怪了,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物中毒是食药局去管,报也是报食药监,还关卫生监督机构啥事!
现在这个规范又说到要上报卫生监督机构,这是啥事了这是
作者: gaotao174    时间: 2011-5-27 18:10

就是啊嘿嘿领导可能还没适应他们已经分过去了
作者: xiaoerhi    时间: 2011-5-29 13:37

现在的话,食物中毒是归卫生部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话,卫生监督和疾控共同调查!!!!!!!!!
作者: 公卫之星    时间: 2011-5-30 08:38

回复 3# xiaoerhi

我们这边的话,卫生监督已经不管食物中毒了。发生食物中毒的话,虽然具体还是我们疾控部门去调查,但行政处罚的主体已经变成是食药监了。按照食品安全法来说,这种模式才是合法的。
作者: zxzfbk    时间: 2011-6-1 11:15

可能的共同监管嘛
作者: 花必折    时间: 2011-7-5 18:09

第七十一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作者: 西子    时间: 2011-7-14 16:38

现在关于食物中毒的处理是让我们越来越不知道以哪处为依据了!还有两个食源性监测系统和突发事件报告系统现在由疾控负责。真是乱啊!!
作者: 晓塘站    时间: 2011-8-4 09:50

回复 1# 公卫之星


    他们工作没有干好,把责任推卸给卫生服务机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作者: 公卫之星    时间: 2011-8-6 20:45

回复 8# 晓塘站


    虽不关咱疾控的事,但看了就是想笑,一看就知道是复制粘贴的
作者: 东方欲晓    时间: 2011-11-15 16:17

起草这份规范时职能监督这块可能还是卫生负责。
作者: 老兵新传    时间: 2011-11-16 09:51

未来5年,我国要继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逐步扩大服务内容并确保覆盖全民;要将干预有效的重大疾病和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等。有可能食品卫生这一快要回归疾控中心。
作者: waqt027    时间: 2011-11-29 16:44

卫生监督协管谁有工作模式吗?该怎么干?资料该怎么准备?谁有发给我。xiechao0127@126.com
作者: 安静的小哑巴    时间: 2011-12-3 15:21

楼主说的情况可能在全国来说都是个常见的问题
不知道上级主管部门是不是在打瞌睡,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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