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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dszliuahu    时间: 2012-12-26 12:43     标题: 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我相信每个地方的疾控中心都遇到这种情况:疫情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标准了,卫生行政部门干预下没有报告事件,仅积极处理。
上级部门考核时,发现你地区有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没有报告,属于瞒报、漏报,通报、批评。
遇到这种情况很无语,所以个人认为,是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来网络报告,然后大疫情中像麻疹转入专病管理一样自动转入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再由疾控操作相关内容。这样在处理瞒报、漏报的时候就考核的不是疾控,而是卫生行政部门了。
作者: msqcdc    时间: 2012-12-27 13:13


作者: chenjinyu    时间: 2012-12-28 09:46

这个,我们这里一般不会干预,该报的就报,真干预报告建议写份书面材料建议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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