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
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未转诊到位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 (一)每周与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联系,核查传染病网络报告信息系统、传染病报告卡和转诊登记本所报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到位情况。 (二)每天将前一天的传染病网络报告信息系统中的病人基本信息导出为表格,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电话、工作单位、现住详细住址、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填卡医生、医生填卡日期、报告单位等相关信息,以备核对到位情况使用。 (三)核对《初诊病人登记本》,避免出现重复登记情况,确定病人是否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对未就诊者予以登记,填写病人追踪通知单,进行追踪。
有个问题请教大家:现在我们这里有一个三甲医院为了医院经济利益截留肺结核病人,他们的做法是每日将诊断为肺结核病人的病例大多列为复诊肺结核病人,按照大疫情要求这类病人是不报疫情的,这就造成该院每周实际确诊肺结核病人30多例,网上仅直报5例,其余均为复诊,冠冕堂皇地截留肺结核病人!这种情况,疾控中心如何去开展追踪工作,如何完成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70%的硬指标?
恳请指教!
这是医院漏报的问题,你可以在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检查中随机抽取几名你怀疑是初诊但被登记为复诊病人的病历,追溯上次就诊情况,只要没有以往就诊记录那就证明漏报,由卫生行政部门出面用传染病漏报来卡指标应该可以吧。再说还有一个病历不真实呢。
直接把发现任务数分解到各个医院,且在原有的基础上追加发现任务数
看他们还漏报吗,即便是存在漏报,也是在他们完成任务的基础上
那就不管他了
任务数如何制定?制定是否有依据?
作为综合性医疗机构,门诊病人必须100%转诊。
我们这里还没有把这项工作列入考核范围,我也追踪了几个,都给找到了。
根据上级下达给你区的完成任务数,按一定比例(建议增大5-10%)适当增加,考虑辖区内医院的门诊量及知名度,大型综合性医院多给予任务数,校医院及乡镇医院少些。如果是地市级疾控可以把任务分解到辖区各区级疾控。
这样,他们完成任务,你们自然也完成任务了,而且是超额完成,呵呵,一点个人想法
分配任务数我觉得是个办法,但不是一个最好的办法,因为各级医院没有住院指征的肺结核病人都必须转诊,所以任务数只是一个理论值,不完成又如何?
我的问题是“综合性医院疫情报告不真实,如何追踪肺结核病人? ”。因为这些医院为了经济利益,不报或报告不完整,让你无法追踪,也就是让这些病人失访。
只要综合医院按时按质上报疫情,填写病人的详细地址,那我们的工作就好做了,关键是它报的病人信息不准确或是地址不详细,我们能把它怎么样,规定是有的,但是不执行,真是个难题呀
告诉卫生部或者卫生厅:1.结核病的归口管理重点在于让病人都知道国家有好政策;2.结核病人在医院大门口就被宣传广告拉回结防机构;3.对于拒不执行结合病归口管理政策的医疗单位,给予首长处罚。
结论:小菜,但没人真的把它当回事。
[em05]楼上的,你说得好轻松啊!
你比局长都还要大,比市度都要大.在我们这儿,市长都要怕院长三分.
这个确实是个大问题,谁能对此负责,好茫然啊!
如何用法律和机制来约束医疗机构和医生,就要看卫生行政部门的力度啦!传染病防治法颁布了,可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是不是非常突出?
我们这儿不存在此问题,需要追踪的工作量不大.原因主要是CDC门诊的口碑好,综合医院不是看不起我们排斥我们,挺尊重我们的.其次无论从单位还是个人,于公于私我们与他们的关系都不错.尽管他们的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总的来讲还是很配合的.
对这方面存在问题多的地方提点建议:别动不动把<传染病防治法>搬出来.是不是可以从两个方面打开局面,一是每季度搞一次漏报调查,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发通报,表扬鼓励为主,适当批评为辅,搞几次后,大凡要脸面的医院应该有所改进.其次可考虑赎买政策,花钱买工作,反正给主要报病或转诊岗位发报病补贴是合法的,又不是没钱,在其他地方少化点不就行了.
这个问题有多种手段解决,我们的其中的一个做法就是,查实一个,通报医疗机构报卫生局--管理其实就是管医疗机构,医生的行为和我们有什么直接关系呢,必须通过医疗机构来约束医生的行为.为了面子和风险利益的不对成,基本可以杜绝此类现象.
正如有的同行所言,单位也要面子,医生也要面子,一次搞到位,重复几下,就差不多了.
让卫生行政部门经常去督导呀,还有就是去放射科抽查病人的X光胸片,还有就是查病人的诊疗日期。最主要就是靠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督导和取得医院领导的支持了。
[em10][em10]我们这也存在这种问题,这边流动人口较多(据不完全统计,流动人口总数目前已超过本地人口数了),由于居住不太固定,部分患者就诊时根本就不清楚自己居住地的具体地点,能说出门牌号的是极少数,做到对居住村落名称讲述清楚已经很不错了。
我们这边追踪时先用电话追踪,追不到或无电话的由村级医生现场进行追踪,但很多地址不详(不实)、电话不真实我真的没办法了,面对国家指标,只能说尽力而为,效果的确不太理想。
我们是这样做的:
把发现任务数分到各个医疗机构去,转诊一例疑似病人给医生10元,转诊一例涂阳病人给20元,传染科的医生一个月能拿上百元,何乐而不为,这个钱又不用我们CDC给,项目经费都有,我们常给检查,出通报,表杨转诊任务完成好的医院,用卫生局的名誉给医院发奖状,还给奖金.又有名又有利,医生和医院都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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