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建议]卫生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情况进行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360400
时间:
2005-9-12 22:10
标题:
[建议]卫生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情况进行公示
疫情能够做到每月公告,为什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就不可以呢?其实卫生部完全可以每月进行一次公告,事件详细到什么程度,建议需按特大/重大/中等/一般/分类即可,对于一些季节性、高发性的应有预期警告,对于重特大的应有调查原因和人数等主要情况说明。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有的事情没有必要掩蔽,人们的心态和社会的稳定更不会因为发了几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出现重大变化,人们更在乎地是事后的处理是否及时、积极、妥善、科学。
作者:
红缨枪
时间:
2005-9-12 22:12
估计这个一出台,又要整什么所谓的零报告了,卫生部特有的
欢迎光临 疾控家园 (http://cdcman.s1.288idc.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