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分享]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目标管理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品茶人家 时间: 2005-10-7 16:28 标题: [分享]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目标管理方案
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OO五年综合目标管理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卫生防疫站的整体服务功能,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握发展这一主题,抓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防病治病和卫生监督为重点,以拓渠挖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为出发点,从“三个有利于”着手,开展卫生防疫工作,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两个文明双丰收,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实行站科两级管理,科设岗,岗定人,人定责,并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工作质量指标和经济指标承包双百分考核,奖惩兑现,按劳计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坚持党的领导,紧密围绕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组成:支部书记程定泽,副书记胡培锋,支部委员何建国、龚承员、赵平、刘丽萍、饶勇、潘汉民,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生活会和党员生活会。
第四条:实行站长负责制,党支部监督,职代会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组成站委会,成员由各位正副站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财务科主任、疾控科主任、稽查科主任、结防门诊主任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站委会。
第五条:加强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由职工差额选举推选职工代表,组成职代会,其成员如下:赵初阳、谢尚兰、魏丙炎、王安斌、熊新涛、王六河、张晓红,职代会主席由工会主席刘丽萍担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职代会和职工生活会。职代会要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履行民主监督职责,为全站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六条:发挥共青团模范带头作用,勇当卫生改革尖兵,组成团支部,其组成为团支部书记熊新涛,副书记方兆明,组织委员马莉,宣传委员漆春芳。
第七条:加强卫生防疫业务和学术建设,成立卫生防疫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主任胡培锋,副主任程定泽、付立新,成员陈桃珍、任立勇、谢尚楠、赵安平、董永明、魏仁辉、魏丙炎、赵初阳、凌祖云。学术委员会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疫科研课题的应用研究、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力量和作用,以组织开展职工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和科研成果实践应用为重点,提高科研能力和全站整体业务水平。
第八条:共设立19个科室,即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质控科、检验科、体检科、结防门诊、职业卫生科、城北卫生监督科、城南卫生监督科、乡镇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稽查科、疾控科、防艾科、健教科、HIV初筛室、城北分站、蒲纺分站疾控科\卫生监督科。分管领导、科主任、科室人员见表1。
表1 科室设置人员安排一览表
科 室 人数 主 任 成 员 分管领导
办公室 15
总务科 5
财务科 6
质控科 1
检验科 7
职卫科 5
结防门诊 16
城北卫监科 6
城南卫监科 13
乡镇卫监科 6
体检科 7
稽查科 5
学校卫生科 7
疾控科 9
防艾科 2
HIV初筛室 1
健教科 1
城北分站 6
蒲纺分站 5
4
停薪留职人员: 7
学习进修人员: 4
合 计 138
第三章 职 责
第九条:站长职责
(一)负责全站政治思想、业务、行政、教学和科研的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 管理责任制, 并通过科主任在全站实施, 按期总结报告。
(二)主持召开站长、站委会议, 传达上级指 示, 听取站领导班子成员和科主任的工作汇报, 研究决策全站的重大问题和讨论重要的业务工作。
(三)定期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决定奖惩事宜;组织协调各科完成工作,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 保证检查工作质量的公正性。
(四) 审批经费的预、决算和药械物资购置计划与分配工作。
(五)领导和组织干部的业务培训,抓好业务建设和技术考核, 有计划培养和提高全站职工的技术水平。
(六)经常深入科室、基层或工作现场, 了解掌握情况, 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督促、检查站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 对副站长有权向上级党委或上级行政领导部门提出任免和奖惩建议, 对科主任有权聘任和解聘, 对违反纪律的职工, 有权给予处分。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全面负责全站的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协助站长工作,履行副站长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组织党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工作水平,调动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主持召开支委、支部会议;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关心和支持团支部工作,及时表扬党团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站的贯彻执行。
(四)支持站长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完善站长负责制,认真研究采纳职代会的提案,倾听群众意见,支持职代会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五)经常深入科室、基层或工作现场,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督促检查支部委员分管的工作。
(六)开展全站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权对干部职工提出奖惩。
第十一条:组织委员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按时召集主持支部组织生活会。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三)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
(四)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如党员登记和鉴定,编造党员手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按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等。
第十二条:宣传委员职责
(一)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即实事求是的学风;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其它多方面的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二)充分利用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宣传优秀委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
(三)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群众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的精神生活。
第十三条: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一)负责对党员进行常规、党纪、国法、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标准》、《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做坚决斗争。
(三)协助上级党委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反馈情况。
第十四条:青年委员的职责
(一)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管理知识,努力打好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的思想功底和知识功底。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三)要积极组织、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活跃文化生活,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本单位的物质文明和精神建设作贡献。
第十五条:党小组长的职责
(一)经常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督促党员学习科技文化技术和业务知识。
(二)召集党小组会议,过好组织生活,讨论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把支部交办的任务具体分配给每个党员,督促检查认真落实。
(三)掌握小组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以及生活方面的情况,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向非党员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邓小平理论,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并如实向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收集党员汇报,及时向支部反映本小组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六)积极协助支部做好党员评议、鉴定,接受新党员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第十六条:副站长职责
(一)协助站长抓好政治思想、业务、行政、教学和科研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并通过科主任实施分管的工作内容。
(二)受站长委托主持召开站委会议,听取科室工作情况汇报,讨论部署工作。
(三)负责领导分管的工作,经常深入分管科室,工作现场,参加指导业务工作,协助站长抓好业务培训,业务建设和技术考核,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四)审批所辖科室的各种计划,调配所管辖科室之间的人员,对不服从领导,不与站方保持一致的科主任可提请站委会研究讨论予以免职。
第十七条:工会主席职责
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负责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每季度一次。
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全站职工福利和群众困难。
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利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广泛吸取意见,提出建议,为完善管理出谋划策。
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克服资产阶级自由化。
负责工青妇工作,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八条: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
胡培锋主持卫生防疫站全面工作;程定泽负责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奔小康、综合治理、行政后勤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质控科、检验科、总务科 ;何建国负责组织工作、职业卫生和结核病控制项目,分管结防门诊、职业卫生监督科;龚承员负责纪检和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分管城北卫生监督科、城南卫生监督科、乡镇卫生监督科;赵平负责宣传工作、健康体检、卫生监督稽查和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分管稽查科、体检科;刘丽萍负责工会、计划生育和学校卫生工作,分管学校卫生监督科;付立新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非病、寄生虫病、性病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分管疾控科、防艾科、健教科、HIV初筛实验室和城北分站;饶勇负责青年工作,协管行政后勤日常工作;潘汉民主持蒲纺分站全面工作。
第十九条:计生专干职责
(1) 负责做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工作
(2) 负责全站育龄妇女的“三查”工作,收集、汇总、上报计划生育报表并归档。
第二十条:团支部书记职责
1、努力当好党支部书记的助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带头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积极向上,爱岗爱站。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
4、敢想敢干,讲究实效,经常同青年谈心,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定期主持召开团支部会议及团员生活会,及时向领导反馈各项信息。
5、根据上级精神,制订工作规划和任务,作好表彰总结工作。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协调各科室的业务工作,参加站长办公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2、组织和草拟全站工作计划、行政工作报告、总结、各种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差错事故,及时向站长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组织安排站委会会议、站长办公会议、有关综合性会议、会务及来访、参观等接待工作。
4、负责全站工作人员考勤监督管理,按照作息时间执行考勤制度。
5、领导组织本科室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负责来往文件、资料的分发、编号和站文件审稿、拟办、批办及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6、负责管理全站各种综合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信息报道。
第二十二条:科主任职责
1、在站长与分管副站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业务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完成站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起草本科综合目标管理细则、业务工作计划、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3、掌握、了解、督促、检查、考核科室人员执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
4、组织科室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科室人员整体素质,5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科委工作会议,传达站委会议的各项决定,总结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科室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和科室所需业务开支计划。
第二十三条:质量控制人员职责
(1) 负责站发展规划及检测技术研究管理。
(2) 负责质量体系的运行监督、组织内审及参加管理评审。
(3) 负责新项目的论证。
(4) 负责技术资料、标 准、规程的收集保管等。
(5) 负责组织起草技术方法、作业指 导书等。
(6) 负责制定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并实施。
(7) 负责检测报告审发,检测业务培训和质量控制,检测事故及检测异议申诉处理。
(8) 负责来样登记,描述状态,分发检测来样任务。
第二十四条:健教人员职责
1、负责编辑、制作健教资料,组织协作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定期为新闻媒体提供资料。
2、负责卫生执法、防病治病工作活动等照片资料的摄取与收集,为各种卫生宣传活动和展览提供照片,并适时配合各科室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3、提高专业技能,收集素材,经常进行创作活动,积极为各新闻单位提供资料和信息。
4、负责每季出一期站内外墙报、卫生宣传栏和每月一期卫生防疫简报。
5、负责电教、摄影器械的妥善管理和保养。
6、健教科与防艾科合署办公,在搞好本职工作同时,协助防艾科开展艾滋病防治有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图书、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保守秘密,对档案中所涉及的有关重大事件,做到不泄露,不外传,及时做好档案管理归卷工作。
2、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逐日登记干、湿度、妥善保管好所存档案,严防霉变、虫蛀或人为损坏。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履行查阅制度,对查阅者的非份要求应给予坚决拒绝。
4、负责对外情报资料的收集、订阅与交换,及时掌握国内外医学科技动态。组织进行站内科技论文资料的收集,按月编写科技情况参考资料,做好学术交流的协调平衡工作。
5、负责情报资料管理、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及时介绍新文献内容。为业务人员提供参考,负责本站的“预防医学”等汇编资料的编辑工作。
6、负责全站性历史文书档案,个人技术档案的借阅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当年档案的回收、整理、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7、负责图书、杂志登记,分类、编目和装订。管理图书、杂志,按时开放,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十六条:汽车驾驶员职责
1、坚守岗位,爱护车辆,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任务下达,迅速出车,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2、定期做好车的检修、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必要进进行消毒处理。
3、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
4、爱护公物,管好材料、燃料和工具,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遵守本站制订的车辆管理制度,任务完成后要迅速返回,不得私自出车。
第二十七条:门卫、清洁工职责
1、负责全站安全保卫协管和门卫值班,协助搞好门前“四包”。
2、负责全站公共场地、场所和走道清洁卫生工作。
3、负责值班室寝具(被服等)清洁工作。
4、负责各类会议接待的茶水供应工作。
5、负责站内的花木管理与培育。
6、协助搞好门前“四包”工作。
第二十八条:财务科主任职责
1、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全年财务预算、决算工作和做好年终财务分析报告。
3、认真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当好领导的参谋。
3、负责审核月、季、年会计报表。
4、负责审核各科室物品采购计划和各项经费的开支。
5、开展增收节支,督促各科室组织有偿服务,组织合理收入。
第二十九条:会计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依据法规填写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报表,按期报送,分析检查预算内、外收支情况。
3、根据会计核算资料,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专用基金,管理好财务印签,向领导提供经济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4、管理好会计档案。
5、实施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标准,使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6、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要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7、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搞好半年及年终财务收支情况分析。
第三十条:出纳员职责
按财经管理规定管理好现金和银行存款。
定期兑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做好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帐帐相符。
支付报销凭证时,认真核对凭证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核验金额书写是否规范。
妥善管理收支凭证,及时登记,按时转交会计。
服从主管领导安排,严格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办理支付手续,确保业务工作经费按时到位,妥善管理银行转帐票证、现金支票,电汇票证,及时销号、核对。
按规定定期催收收费室、门诊收费处及各科收费员的日生款,核对日生报表项目是否完整,金额是否准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现金要及时存兑银行,严禁将现金留置办公室和家中,不得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工作借款、个人借款按照审批手续和管理制度及时催收,清算。
逐月缴纳医改基金,住房公积金按要求存入个人帐户,按综合目标管理要求,及时组织资金,按时发放职工工资。
第三十一条:保管员职责
严格履行职责,妥善管理好实物。
收集各科室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和疫苗、药品、试剂计划,盘点库实物的短缺情况,制订所需物资购进计划,配合主管会计及时购进和供应,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对照出入库单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盘点和发放采购物资,及时做好实物进、销、存帐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所有物资分类存放,摆放有序,保持库房清洁、整齐,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后出”的原则发放物资,注重实物的效期,防止霉烂、虫蛀、鼠咬;注重防火、防盗,通风防潮,对于报废实物要先申报,后报损。
第三十二条:收费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防疫、医疗收费标准,监督相关科室的划价计费,做到该收的要收,不错收、多收、少收、漏收。
2、门诊收费员每天必须分类统计各项收入,及时与药房核对清楚,防止差错。
3、其他科室收费员每周五上午分类统计各项收,分清帐目和金额交财务科结算。
4、分清帐目和金额交财务科结帐,做到日清月结,不挪用拖欠。不得坐支不得转借。
5、收款收据、发票存根及时上交。
第三十四条:职业卫生工作人员职责
1、调查掌握全市范围内厂矿企业的分布和危害工人健康的因素,制订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规划,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2、对厂矿企业的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掌握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提出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加以改善。
3、对新的有害因素、预防措施进行调查,了解其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的影响。
4、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职业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急救。并调查中毒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5、掌握从事有害作业职工的健康状况,组织参加职业病诊断及劳动能力的鉴定。
6、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7、调查掌握全市范围内水体、大气、土壤食品的放射本底及其污染与卫生防护情况。
8、对应用放射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经常性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监测,对防护设施和效果进行卫生学评价,审核和发放许可证。
9、组织准备或已经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和防护知识培训。
负责放射事故的报告,协助上级有及有关部门处理放射事故。
10、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对在校学生身体发育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体检,并进行统计,分析影响健康因素,提出保护改进意见。
2、协助教育部门培训学校卫生人员和保健教师,指导学校改善教学卫生,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指导疾病的宣传、教育、预防工作。
3、指导开展青春发育期卫生和体育卫生工作。
4、承担少儿卫生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的培训提高,指导专业卫生人员的生产实习。
5、根据流行病发病的季节特点,按照疾控总体安排,开展在校学生的群体预防接种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按照预防接种操作规程办理,杜绝接种安全事故发生。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开展学校集中式供餐、学生营养餐、学生奶以及零售食品等的监督监测,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8、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十六条:消毒、杀虫、灭鼠人员职责
按工作规范要求收集、整理消、杀、灭基础资料。
掌握全市医学动物、医学昆虫的种属、分布、消长趋势和控制情况。
定期开展医院消毒和托幼机构消毒的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负责搞好疫源地的消毒工作。
开展医院感染事故的调查,配合上级收集样品和整理资料。
配合上级站做好消、杀、灭药械、医疗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经营性卫生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全市的灭鼠、杀虫工作。
搞好消、杀、灭药物的组织和供应。
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十七条:疫情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收集、汇总统计本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疫情,按要求逐级上报疫情。
负责疫情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认真作好月、年报分析和疫情预报、预测,外地疫情及时转送,并与邻近地区交换疫情。
定期核对、检查本辖区(单位)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登记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组织开展疫情、疫点调查处理,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经常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指导培训。
第三十八条:传染病防治人员职责
1、负责系统收集整理分析本地区传染病资料,开展部分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掌握流行动态,制订、落实相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降低发病率。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对各医疗单位开展经常性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加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制的严肃性,提高法制管理水平。
3、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人们防病意识。
4、对散发的传染病进行个案调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随时消毒或终末消毒。
5、对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制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减少二代发病率。
第三十九条:艾滋病防治人员职责
(一)负责系统收集整理本地区艾滋病基础资料,开展艾滋病疫情监测,制订落实防治对策和行为预防措施。
(二)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三)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四)严格执行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HIV抗体初筛工作、主动监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五)负责国家、省关于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计划免疫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上级及本站工作要求和指令,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全面收集整理计划免疫基础资料(镇、村、组、户数、总人口数、0-12岁各年龄组儿童数),及时按要求统计上报各类报表。
3、负责基层防疫人员计免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结合工作开展计划免疫宣传,并组织完成“4·25”宣传活动。
4、做好冷链设备及疫苗管理,建立设备专档、设备维修记录,适时除霜化冰;建立疫苗领发帐目,搞好领发登记,做好疫苗分类,合理冷藏及温度监测记录。
5、每年组织完成6次冷链运转。
6、定期组织考核接种率调查及免疫监测,评价效果,及时写出调查报告,监测结果分析、考核情况通报和信息资料。
7、健全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发现目标疾病及时进行现场个案调查和采样鉴定,指导基层防疫人员作疫点应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8、时作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寄生虫病防治人员职责
1、掌握全市主要寄生虫病流行历史、现状和控制进展情况。
2、制定主要寄生虫病的控制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3、配合上级站开展虫种分布调查。
4、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搞好疟疾防治。
5、开展寄生虫病监测管理,准确掌握消长趋势。
6、搞好寄生虫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四十二条:地方病防治人员职责
1、掌握全市地方病的基本情况及流行动态,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2、负责全市碘盐供应的监督监测及特需人群强化补碘,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防治质量和效果。
3、负责地氟病地区的改水降氟工作。
4、做好病情监测工作,评价防治质量和效果。
5、负责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乡镇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
6、结合地方病防治开展科研工作,以科研指导防治实践,不断提高防治措施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十三条:病原微生物检验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指导下,完成病原微生物检验任务。
2、承担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总结、专题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和技术档案立卷工作。
3、承担站、科下达的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的任务,提供准确数据。
4、按工作规范和操作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引进和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
5、负责本室的精密仪器的管理,熟悉和掌握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充分发挥其作用,并负责菌(毒)种的管理。
6、负责病原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工作。
第四十四条:卫生检验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完成卫生检验任务。
2、按检验规程开展业务工作,引进和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
3、承担站、科下达的卫生检验任务,为业务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4、负责本室仪器的管理,熟悉和掌握其性能和方法,充分发挥作用。
5、负责本室卫生检验质量控制工作。
第四十五条:HIV抗体初筛检验人员职责
1、负责本地区按规定实施监测的高危人群、疑似艾滋病感染者或现病患者、自愿要求检测者的HIV抗体初筛检测工作,并提供HIV抗体检测前、后的咨询服务;
2、对本地区HIV抗体初筛检测点的阳性样本进行复核;
3、及时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HIV抗体检测确认中心,或直接送HIV抗体检测确认中心。
4、定期向当地的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报告辖区内艾滋病检测情况。
5、负责协助防艾科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十六条:结防门诊医师职责
1、负责肺结核病人接诊工作,做好初诊登记,详细了解病程史、治疗史,并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病人辅助检查,及时处理病人的合并症及药物毒副反应。
3、按肺结核病人登记管理卡处理交叉病人的检查、登记和处理。
随时搞好接诊室的空气消毒和病人痰液处理工作。
4、负责急危重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
第四十七条:放射医生职责
1、认真遵守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仔细诊断,及时准确发出报告,热情接待病人。
2、爱护仪器设备,定期搞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做好登记各种资料的分类分析、保管,依据质量小组的要求,严格控制胶片质量。
4、保持环境卫生,做到接诊室与诊断室严格分开,并对传染物严格消毒。
第四十八条:医师职责
1、热情接待病人,遵守职业道德。
2、处方书写规范,各项资料、文字记录齐全,无漏洞、错项。
3、门诊日志项目登记齐全,O2检索、发热病人血检常年开展。
4、做好法定传染病登记和上报,报告率达100%。
第四十九条:护理人员职责
1、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2、负责门诊注射、换药工作。
3、做好器械、物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第五十条:药房人员职责
1、负责做好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霉变、虫蛀、鼠咬、失效。
2、了解、熟悉、掌握药品的价格。
3、按实际情况需要报告药品的采购计划。
4、搞好药房内环境卫生,做到一尘不染。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五十一条:办公室
(一)负责做好来客的接待与登记,协调各科室的工作,传递领导指令,并深入科室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负责草拟全站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计划、总结和各种请示。
(三)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有计划、措施和总结。
(四)负责档案室、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做到按时开放、管理运作规范。
(五)负责全站文书、业务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协调各科搞好档案资料的应用管理。
(六)负责协助搞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站各科材料的打、复印,做好文印材料的消耗帐。
(八)负责各种会议、学习、考勤记录和各类文件登记处理,督导和归档工作。
(九)负责督促落实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制度。
(十)对财产和房屋的修缮提交计划报站长办公会研究和负责具体实施。
(十一)负责做好站内大事记的记载。
(十二)负责车辆调度和油料供应,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十三)负责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十四)负责卫生监督监测综合性资料、报表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财务科
1、年初负责草拟财务预算,提交职代会讨论,站长办公会决定通过,年终搞好财务决算及分析工作。
2、负责全站往来帐目的管理和科室核算工作。
3、负责全站财产的清查、登记、管理工作,和水、电、房租的收缴。
4、负责各种开支的审核,及时上报财务报表。
5、负责各科缴纳的日生进入银行帐户。
6、负责卫Ⅹ项目,卫Ⅶ项目财务报帐工作。
第五十三条:健教科
1、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领导部门的要求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需要,制定宣传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题工作计划,付诸实施。
2、负责收集各科的新闻报道,健康教育资料。
3、负责编印不同形式的卫生宣传材料,经常给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单位提供卫生宣传资料,普及卫生科学知识。
4、组织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卫生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卫生宣传业务水平。
5、配合各业务科室组织开展卫生教育、卫生咨询、科普讲座,做好各类卫生纪念日、宣传日、宣传周的宣传活动。
6、按照县级一等卫生防疫站要求做好各种声像资料、照片的汇总和归档工作。
第五十四条:总务科
1、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疫苗、药品、试剂、汽油票、招待用烟等各类物资的保管和供应。
2、根据各科室所需物资的短缺情况制订购进计划,及时购进和供应,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3、负责办公用品、药品、生物制品等材料的出入库工作。严格按照财产物资管理要求,做好各类物资的进、销、存帐目。
4、负责作好全站用电用水管理与维护,按月抄电表和及时公布起止用电量。
5、负责全站房屋的维护,若遇需修缮改造,要拟定计划,提交站长办公会研究,并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全站站容站貌和清洁卫生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清洁大扫除,督促各科落实,并检查评比公布卫生情况。
7、负责全站安全保卫和门卫管理,搞好门前“四包”工作。
第五十五条:检验科
1、完成各相关科室正常和临时性的检测任务,做到数据准确,报告及时,报告单填写规范,原始记录保管完整。
2、微生物检验达到35个项目,理化检验达到80个项目,负责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管理,HIV抗体初筛完成2000例。引进新技术,不断开拓检测服务项目。
3、完善各项检测程序和检测制度,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保管,建档率达1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得到充分利用。
4、检测试剂、药品管理放置有序,帐物清楚。
5、负责委托产品检测任务。
6、负责开展新项目所需的检验项目。
7、各项工作有计划、总结,按县级一等防疫要求,搞好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8、负责质控工作和计量认证有关工作任务。
第五十六条:体检科
1、完成各相关科室正常和临时性的体检工作任务(不含学生体检),做到检查准确,报告及时,体检表填写规范,原始记录保管完整。
2、负责联系劳动局、人事局招工、招干体检和干部、驾驶员体检工作。
3、各类检查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并得到充分利用。
4、各项工作有计划、总结,按县级一等卫生防疫站要求,做好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5、全年完成经济指标5万元(不含被动创收任务),并严格控制各类支出,确保业务收入与各项支出增长比例平衡(各项支出若较上年年出现增长,体检收入应相应增长)。
第六十一条:学校卫生监督科
掌握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基本情况。
负责学校卫生监督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预防性卫生监督、学生用品卫生监督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卫生监督(包括校内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习环境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监督监测)工作。
各项工作有计划、总结并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按规范建档,归档。
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学校学生食堂和集中式供餐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制度,对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率达100%,查出“五病”调离率100%。
全年完成经济指标11.76元,其中体检收入不低于3.3万元,检验收入不低于6.5万元,上交积累2.7万元。
第六十二条:职业卫生科
1、掌握全市工、矿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职业危害因素,建档率达100%。
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物理、化学)监测和职业人群的预防性健康检查,体检率达80%。
2、掌握全市同位素、X射线单位的基本情况,建档率达100%。
3、按规定完成放射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就业前检查,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监测体检率100%;开展同位素探伤和医用X光机的监测,监测率达100%。
4、健全完善报告制度,开展职业病、农药中毒,放射事故的报告,各类报表准确及时。
5、负责司药人员的体检发证工作,统一发放咸宁市医药人员的专用健康证。
6、各项工作有计划、总结,按县级一等卫生防疫站要求,搞好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7、全年完成经济指标12.75万元,其中体检收入不低于8.7万元,上交积累2.75万元。
第六十三条:疾病控制科
1、收集整理疫情资料,每月做好疫情动态分析并及时上报,发生暴发疫情要及时上报,组织扑灭,并有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2、按质按量完成省市下达的重点急传病(包括流脑、出血热、肝炎、伤寒、麻疹、霍乱、AFP、性病)监测任务,并有监测计划、方案、总结。
3、制订居民和医院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并开展调查工作,居民传染病漏报率调查2年进行一次,医院传染病漏报率调查,每年进行2次,调查覆盖率达100%。
4、逢单月10日召开防疫医师例会,有计划安排以会代训的内容,15日进行冷链运转分发疫苗,并对五分之一的镇办进行督导,有工作和督导小结。并收集掌握全市适龄儿童资料,及时上报冷链运转的各种报告。
5、搞好重点传染病的个案调查工作,目标疾病个案调查处理率达100%,其他达85%以上。
6、完成血检站的血检任务和丝虫病资料整理工作。
7、搞好地甲病的监测工作,包括重点人群的补碘和盐业公司的盐库、销售点,居民用户碘盐的监测以及新生儿脐带血STH的监测。并对低甲患儿进行追踪调查。
8、搞好地氟病地区的改水降氟工作,按改水降氟方案完成任务。
按照卫Ⅶ项目要求全面开展工作。
9、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总结、并按县级一等卫生防疫站的要求,各项资料汇编成册、归档。
10、负责协助市卫生局搞好传染病、生物制品的执法检查。
11、负责对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12、负责城区中小学校学生“六病”查治、常规免疫(乙脑、流脑、驱虫等)以及学校疾病控制工作各类资料、报表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等。
13、完成城区范围儿童的建卡、证、册和对适龄儿童按免疫程序“五苗”的接种工作以及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管理。
14、完成控制非目标疾病各种疫苗的接种工作,包括伤寒Vi多糖体、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其他疫苗的接种、批发。
15、全年完成经济指标63.3万元,上交积累13.7万元。
第六十四条:防艾科
(一)负责系统收集整理本地区艾滋病基础资料,开展艾滋病疫情监测,制订落实防治对策和行为预防措施。
(二)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三)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四)严格执行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HIV抗体初筛工作、主动监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五)负责国家、省关于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十五条:HIV抗体初筛实验室
负责艾滋病HIV抗体初筛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工作;
对本地区HIV抗体初筛检测点的阳性样本进行复核;
及时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HIV抗体检测确认中心,或直接送HIV抗体检测确认中心。
定期向当地的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报告辖区内艾滋病检测情况。
配合防艾科完成艾滋病高危人群主动监测。
第六十六条:城北分站
1、负责赤马港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儿童的建卡、建册和适龄儿童按免疫程序“五苗”的接种工作以及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管理。
2、完成控制非目标疾病各种疫苗的接种工作,包括伤寒Vi多糖体、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其他疫苗的接种。
3、各项工作有计划、总结。
4、全年完成经济指标14.34万元,上交积累1.3万元。
第六十七条:结防门诊
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负责结核病的拍片、查痰、诊断、登记工作,按WHO倡导化疗方案予以全程治疗管理和结核病双向转诊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狂犬疫苗和成人乙肝疫苗的接种,不负责其他疫苗的接种工作。
负责结核病控制项目的运行工作,项目所需开支应拿出具体计划,上报站长审批后实施。
各项工作有计划、总结,按县级一等卫生防疫站要求,做好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全年完成经济指标85.8万元,上交积累30.8万元。
第六十八条:蒲纺分站
1、负责陆水湖、蒲纺区域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2、负责陆水湖以及蒲纺区域内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
3、完成辖区内控制非目标疾病对应疫苗的接种工作。
4、负责陆水湖、蒲纺区城内的食品、公共场所、学校和职业卫生工作。
5、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资料按要求归档并保存完好。
6、全年完成经济指标万元。
第六十九条:城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任务划分:
(1) 城区学校(含车埠高中)外出务工人员体检、非常规疫苗的预防接种以及除学校疾病控制日常工作以外的其他卫生防疫业务工作(如乙肝普查等)由各责任片组织落实,(2) 其收入各片自行支配(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健康证工本费划入稽查科);全站组织的大行动必须各片服(3) 从站方统一安排,(4) 其收入由行政管理。
(5) 城区学校责任片划分见下表:
何建国片 一中初中部,一小,四小,铁路学校,四四六子弟学校
赵 平 片 二中、三小,粮食学校,车站学校,正阳私立,晨光,斋公岭小学
龚承员片 职教中心,强盛高中,水校,二小,英才,长办施总子弟学校
刘丽萍片 一中高中部,蒲高师范,车埠高中,启慧学校
付立新片 赤马港中学,二实小,赤马港办事处所属学校,城区所属幼儿园
第七十条:经济指标
1、所有科室的积累和摊派从三月份开始到十一月份结束,逐月扣除。
2、上交积累包括各种摊派费用:水电费、站长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工会费用、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站长办公经费。
3、因政策因素需要站方上交政策性摊派费,所需费用按人头摊派到科室,各科室按岗位职数足额上缴。因工作需要,年初所定岗位职数发生异动,每增加1人减少上交积累5000元,减少1人增加上交积累5000元。
科 室 经济指标(万元) 体检收入(万元) 检验收入(万元) 上缴积累(万元)
职业卫生科 12.75 8.7 / 2.75
结防门诊 85.8 / / 30.8
城北卫监科
城南卫监科 73.6 20.6 40.5 38.9
乡镇卫监科 18.8 5.3 10.3 2.2
稽 查 科 36.2 10.1 19.9 24
体 检 科 5.0 5.0 / /
学校卫监科 11.76 3.3 6.5 2.7
疾 控 科 63.3 / / 13.7
城北分站 14.34 / / 1.3
蒲纺分站
合 计 321.55 53 77.2 116.35
第五章 管 理
第七十一条:干部管理
科主任由站委会提名或以自荐方式列为候选人,提交职工大会差额选举产生,职工先与站方签订合同,实行双向选择定岗、落岗人员交站方安排,发放档案工资的60%,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障费用管理
(1) 在职职工每人每月按档案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60元,以及按工资总额的7%缴纳养老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金,按月交医改办、养老保险局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 离休干部住院治疗性医药费全部报销,非治疗性药品离休干部自己承担,门诊医药费由站长审批, 在本站结防门诊按批发价计费。
(3) 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门诊、住院药费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执行,站方不另外承担职工医药费用。
(4) 新进站的职工,如果原单位已办理医疗保险,在原单位开出证明材料,直接转入我站,如原单位未办理医疗保险,入站后的第一个月与财会人员到医改办办理手续。
(5) 职工调出后,其医疗保险费本站不继续支付,由其调入的单位支付, 死亡的职工在死亡当月单位不予以支付医疗保险费。
(6) 育龄妇女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难产医药费1000元整包干,顺产500元整包干,出具医疗单位的生育证明和医药发票后方可报销。
(7) 外勤人员站方办理平安保险,医生、护士、司药人员办理医疗事故保险,若有事故发生,除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外,其余部分站方按事故的性质、责任确定,经站长办公会讨论后酌情处理。
第七十三条:物业管理制度
水电
1、 职工家用水电一律安装计量表,电费按每度0.60元计算,水费按每户每月20元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2、 职工家用电表、室内电线、水管损坏,5、 由其本人负责管理、维护,总务科监督执行,一切费用自理。
3、 电表因故损坏不 维修不安装者, 第一个月按全站电费平均水平计算,第二个月按全站电费最高水平计算,若有意增加用电量,按盗电处理,一次罚款500元,并在全站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
4、 各科所用水电按人数摊算,城北接种站所用水电费用由科室自行解决。
房屋
1、 已购买福利用房者, 其房屋室内设施损坏造成漏水的,由住户邻层双方协商解决,站方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职工不得在屋顶上建造建筑物,若造成屋顶损坏,维修费用由损坏者负责,因年久失修,造成屋顶漏水,由站方负责维修,费用在房改基金中解决。公共走道不得堆放杂物。
2、 职工租住站方未售公房, 站方按房改政策收取租金,职工无权转租未售公房,若私自转租者按站方所收取租金的五倍 从转租者工资中扣缴, 在外租住房屋的职工,其租金由个人自行支付。
3、 全站在职职工按基本工资的2%交纳住房公积金, 站方按基本工资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站方和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存入个人帐户, 站方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分摊到各科室,在职职工退休后公积金个人帐户储蓄证移交本人,同时单位和本人都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4、 城北接种站按接种门诊有关规范改造,其费用站方负责,其它维护修缮费用由科室自行解决。
电话费管理:
站内办公室电话实行磁卡计费,磁卡分发给站长、副站长、科主任,其费用由各科室承担,月终由办公室汇总报财务科扣除,如有科室安装电话,所有费用由科室承担,站级领导通信补助在市局标准上月增加100元/月,科主任50元/月,由财务科每月造表统一发放。列入业务性支出,划拔到各科室。
第七十四条:考勤制度
(一)职工上班实行签到制,由分管领导以片为单位进行管理,并于每月底将本片考勤情况报办公室进行统计,无故迟到一次罚款10元,缺勤一次罚款50元。
(二)朝会、职工大会,除事、病、产、婚、丧假外,任何人不得缺席,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病假要出具医院证明,事假要说明理由,一天以内科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站长批准;副站长事假,需站长批准,站长请假三天以内向党支部书记请假,三天以上报卫生局分管局长批准。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出具请假条,请假条上要有相应的批复,并递交办公室保管。
(四)假期满后要办理销假手续,需续假者应另办续假手续。未经准假擅离工作岗位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到者按旷工论处。
(五)婚假三天,女性年满二十三岁,男性二十五岁以上可以享受晚婚假十五天;女职工分娩:顺产假90天,难产假105天;女职工上环休假三天,人工流产休假15天,绝育手术休假一个月,男职工绝育手术休假15天。
(六)亲属(本人的父、母、夫、妻、子、女)亡故休假7天。病、产、婚、丧、事假工资一律由科室负责,病事假在一月以内累积达三天者当月无效益工资。一周以上只发放档案工资的前三项基本工资,1个月以上发档案工资的60%,三个月以上只发档案工资的50%。
(七)设立全勤奖,年终按照办公室对全年各科室考勤的统计结果,对未请假,无迟到、早退、缺勤的职工奖励500元。
第七十五条:值日、值班制度
(一)站级领导值日制度:当值领导负责①协调当班日各科室工作,并深入各科室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②督促督办落实当日临时性、紧急性工作任务;③监督和检查当值日各科室清洁卫生,组织突击性清洁卫生检查,落实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值日安排见下表: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姓 名 何建国 龚承员 赵 平 刘丽萍 付立新
(二)疫情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留守待命制度。24小时疫情值班工作由疾控科负责组织落实,并将值班安排情况定期交办公室留存备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值班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不得脱岗、串岗;疫情电话值班人员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来电记录,解答电话咨询,及时上传下达,紧急疫情和突发事件确保记录内容完整、规范、详细,并及时向值日领导汇报,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进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药品、器械、防护用品、流调表、记录表、检查笔录、文书等),确保一旦接到突发事件报告,能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有效处理。
(三)疫情值班人员(包括电话值班和突发事件处理值班人员)缺岗或脱岗1次罚款50元;漏报、瞒报疫情或突发事件未造成影响的,每次罚款100元;因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延误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理时机,或因工作不认真未按规范要求处理疫情,而造成疫情蔓延或事态扩大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500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六条:会议制度
1、站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正、副站长及办公室主任会议,必要时邀请支委、财务科主任参加,传达上级指示,交流各自分管工作情况,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2、站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站长主持,主要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总结、汇报、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全站有关重大事宜,会同各科室需要提交站委会讨论的事项应事先提前交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决议要有记录,并由办公室督促检查落实。
3、科主任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科主任例会,科主任总结上月工作,部署当月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职工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传达上级文件,指示、总结、部署工作等。
5、民主生活会:以科室或小组为单位,每月一次,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党组织会议:每季度分别召开一次支部生活会、党员生活会,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交流思想,讨论相关问题。
第七十七条:学习培训制度
(1) 实行周五、周六学习日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每周五晚19:30-21:30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时间, 每周六上午9:00-11:00为业务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防疫专业知识,职工学习笔记记录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参加学习考勤按照考勤制度“第(二)条”执行。
(2) 不 断更新业务知识, 增强业务能力,鼓励职工参加学术交流,在国家级、省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论文交流者给予奖励,论文出版费用站方承担80%,参加学术交流者,须报站方批准,站方只承担会务费,其他费用(差旅费等)由本人承担,论文发表后,复 印件报站办公室备(查。
(3)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站方可选定专业人员外出进修, 其进修学杂费由站方承担,进修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未经站方同意,科室自行安排的, 一切费用由科室承担,未经站方或科室审批同意擅自外出进修学习的,所有费用(包括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由个人承担,并按违反劳动纪律论处。
(4) 凡本人要求进修、脱产学习的,经报站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发放入基本生活费,标准不 超过300元,进修费、学杂费自理。凡在站工作期间曾选派或自愿外出进修学习者再次要求脱产进修学习,经站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以脱产学习,但学习期间单位不 再发放生活费,各类费用自理,并向站方缴清学习期间本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份。
(5) 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回站后,必须将学习进修业务考核表、学习总结交办公室收集归档,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6) 凡参加会议、科研、培训人员, 须经站长批准后, 按时返程,学习资料和书籍交档案室存档,费用凭学习总结、培训报告在办公室按等级评审要求查收签字后,报站长审批,方可报销,所需费用列入科室开支。
(7) 中级及以上称职者每人每年交论文1篇,其它人员每人每年交个人总结1份,由办公室汇编归档,未交者罚款50元。
第七十八条:清洁卫生管理
1、清洁区划分:何建国片负责门诊及门诊楼前“门前四包”区域,龚承员片负责门卫生斜坡路段,赵平片负责卫生监督办公楼后花园,刘丽萍片负责宿舍区小操场,付立新片负责站内大操场,行政片负责卫生监督办公楼前花坛。各科室办公室清洁卫生由责任科室自行负责。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包干制,每周五下午定为清洁卫生大扫除和清洁卫生大检查日,检查工作由值日领导负责组织落实;检查按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级评比,对最清洁的科室给予50元的奖励,不清洁的罚款50元。
第七十九条:汽车、摩托车管理
1、汽车由站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急事优先、主要领导优先、先提出申请者优先的原则合理调度;摩托车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管理,一切费用由科室列支。
2、用车(不论用车时间长短)需经用车科室负责人填写出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安排出车。
3、司机凭出车单出车,每个台班(天)60元,半天40元,不包括汽油、机油、过桥过路、罚款等费用;无出车单而自行出车的,所有费用(包括台班费、汽油、过路桥等费用)由司机自行贴支;办公室对科室用车情况每月统计一次,月底交财务科划账。
4、汽车、摩托车实行定点修理,由分管领导与司机一起联系,定好维修点,定好修理费用,由出纳负责结帐。
5、汽车、摩托车等零配件实行定点购买,分管领导批条,司机签字,出纳结帐。
6、汽车、摩托车用油由办公室统一实行IC卡管理,站内科室三轮摩托每月300元包干,司机凭站办出具的出车单用IC卡加油,油卡金额不足时提前报告,并每月对司机油卡充值和加油情况进行统计核对一次。
7、结核病控制项目每季度下乡督导(2天);卫Ⅶ项目每逢单月冷链运转(2.5天)和赴咸宁市领取计划免疫苗(0.5天)和各上级部门综合性检查等汽车用油由行政列支,其他所有用油费用由相关科室负责。
8、汽车司机出车补助按每月180元计算,洗车费包干每月40元,与出车补助一并列入工资发放。
9、汽车司机除过桥费、补胎、途中发生事故外,不得发生现金开支,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十条:职工福利管理
1、全年每年按每人提取职工福利费400元,其费用摊到各科室,所提款项用于解决职工春节物资补助,由职代会和工会造计划报站长办公会讨论、审批,财务科核实后发放,工会会费按全站职工基本工资的2%提取,其费用摊派到各科室由工会主席掌管用于工会开支。
2、夫妻分居其中一方在外地区和单身汉父母在外地工作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亲来往路费,由职工所在科室列支。
3、职工因病住院,工会组织安排人员和分管行管站长、办公室主任一同前去探望,慰问金额不得超过100元,费用由工会开支,科室也可自行安排,标准不得超过100元,费用由科室列支。
4、职工父母、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亡故,站工会安排人员前往吊唁,费用不得超过150元,费用由工会开支,科室也可自行安排,标准不超过100元,费用由科室列支。
5、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双职工每月发独生子女费10元,单职工每月发独生子女费5元,独生子女超过14岁后,停发独生子女费。
6、本站职工子女高考,分数达到一榜线,录取第一榜大学,凭入学通知单领取奖励基金1000元,分数达到二榜线,录取第二榜大学,凭入学通知单领取奖励基金800元,其费用列入站长奖励基金开支。
7、新调入的职工,如原已是工会会员,转入其工会组织关系,如原不是工会会员,应申请成为正式会员,否则不享受工会待遇,职工每人每月缴纳2元工会会费,年终由财务划拨给工会列活动费用。
8、每年六.一儿童节,对有子女(15岁以下)的职工赠发儿童礼物,人均按15元的标准在工会费用中列支。
第八十一条:票据管理
1、各科对外收费一律使用正式发票,门诊、预防接种站使用湖北省医药统一门诊、住院票据,其余业务科室使用行政事业收据或代收代缴通知书,行政使用行政事业收款收据。
2、所有的发票均由财务科统一到财政局领、交,收费员直接到财务科领取,财务科由专人管理票据,并办理领交手续,每周五收费员以用完的旧票换领新票,管理人员必须对旧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发放新票。
3、各收费员收取的日生必须全部交财务科,门诊日生要日清月结,其它科室每周五交出纳,出纳在收款票据的存根上加盖私章,以备核查,日生不得以发票、白条作抵,出现此情况,出纳要拒收,收费员应先交日生后报发票,不得坐支,否则每次扣收费员10元。
4、所有的收费一律按实际收费开具收据,不准多开少收,也不能少开多收,发现多开少收的不足部分由收费员支付,发现少开多收或收据撕下来开的,除多收部分上缴站方外,另按1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收费员将发票遗失应及时报告,并在赤壁电视台和赤壁报上挂失,其费用由收费员自理,如故意将发票隐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行政责任由收费员承担。
6、财务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电汇票,由出纳到指定银行领取后交会计登记,用完后销号。
第八十二条:财务审批管理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取得的合法发票,由经手人签字,注明事由,交科主任签字,分管站领导审批,会计审核登帐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发票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站领导审批,发票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需经站长和分管财务站领导共同审批,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交站长办公会审批。
2、工会收支设立专帐,做到专款专用,费用支出由经手人签字,说明事由,经管委员审核,工会主席签字后方可报销。
3、专项支出根据有关文件和政策,经分管财务站领导同意后直接列支。
第八十三条:收入支出管理
收入管理
各科室所有业务收入一律进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五大卫生监督监测收入应将监督、监测分开纳入预算外资金,缴纳财政专户,每周五结算一次;接种门诊收入纳入预算内资金管理使用,结防门诊收入应将药品收入和医疗收入分开管理,上级专项拔款要专款专用。检验科、体检科按比例提成的收入纳入预算内资金管理。检验、体检所需试剂、材料以及科室人员工资、奖金由科室支付,
支出管理
各科室差旅费实行费用包干,分季度发放到位,由科主任管理使用,其他业务性支出,本着节约的原则,按预算执行, 超出预算的支出,由科室在创收中解决。
站方对科室本着科室帐上有资金方可开支的原则,帐上无资金的科室,站方一律不 预支工资或报销业务费。
至2005年11月25日,全年所有的收入支出必须全部冻结,如第二年出现前一年的开支,其费用由科主任负责。
职工生活困难或发生天灾人祸的可在财务上借支,借支的经费从职工工作质量考核基金中解决,不得占用单位业务经费和卫生防疫专款,因公在财务上借支的要及时结帐,当月未结清者,借条在工资中扣除。
第八十四条:基建、修缮管理
(1) 基建工程和较大修缮工程,必须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
(2) 进行基本建设和修缮(修缮费4万元以上)工程,必须经建工局预算,估算工程造价,然后召开招标会,将工程承包给基建商,在施工过程中,站方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工程结束后,站方派专班会同审计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结帐必须凭合同书、审计结论、税务发票、验收合格书办理支付手续。
(3) 零星小型基建和修缮,经站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其造价,与承包者签定合同,凭合同书和税务发票结算。
第八十五条:停薪留职人员管理:
1、在职职工允许办理停薪留职,但每年初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必须续签合同,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签合同者,报市卫生局作辞退处理。
2、合同未到期要回站上班者,站方一律不作安排。
3、所有停薪留职人员要向站方报告详细地址,女职工每季度要在当地计生部门开出未孕证明,寄回站方存档,每半年回站进行面检“三查”一次,如有不履行义务者,站方作除名处理。
4、凡居住在本站的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合同时,预交1000元,用于支付水电、有线电视款,年终结算,多退少补。并教育家属及子女,遵守站方相关管理制度。
5、凡停薪留职人员在签合同时,必须先清算与站方的往来帐目,并缴纳500元保证金和本人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的单位与个人承担部分,并向市卫生局缴纳应缴纳的保职金后方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6、停薪留职人员,参加各级各类人员年度考核视为称职,享受晋升晋级,不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第八十六条:内退人员管理
1、按市局有关精神,2004年以后不再办理内退手续。
2、已办理了内退手续的职工,不得在本市范围内重新就职从事医疗、卫生保健业务,否则停发内退工资、并不享受各项待遇。特殊情况需要返聘的给予一定的补差待遇,补差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3、已内退人员凡在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站方有权安排其临时性工作任务,未补齐工资部分不再给予补贴,不配合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内退恢复正常工作。
第八十七条:突发事件管理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甲、乙、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暴发流行。
(2) 突发事件处理由站方统一安排部署, 所有收入和支出统一核算,不计入科室收支。
(3) 突发事件处理费用由站方负责。
第八十八条:新增项目管理
1、除本站原有业务外,开设新的有偿服务项目为新增项目。
2、开展新增项目应经站方同意,工作人员应服从站方管理,按本站职工摊派水电费。新增项目第一年按该项目纯收入的60%向站方缴纳管理费,管理费不计入科室上缴积累,第二年上缴部份计入科室上缴积累,其上缴额度由站方确定,原则上只增不减。所设项目或专科均缴纳相应管理部门的费用,由开设科室或个人自行支付,科室不得包揽并要监督其按规定按时缴纳。
3、鼓励本站职工调动各种关系和积极因素开展乙肝普查、甲肝普查和人体微量原素检查及预防接种等工作,有偿服务收入按纯收的20%返回本人,其余记入科室。项目中所设及的检验工作由检验科负责,并按应收检验费的30%划入检验科,检验成本由检验负责。
第八十九条:新增设备效益分享管理
1、鼓励科室自筹资金购买新设备开展有偿服务,所得收入的60%返还给科室偿还自筹资金,40%计入科室收入,自筹资金返还完后,设备归站方所有。
2、站方出资购买的新设备开展有偿服务,所得收入站方提 留40%,用于设备改造和发展基金,60%计入科室收入。
第九十条:值班补助管理
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和突发事件抽调人员工资补助按30元/天计算(春节三十、初一、初二按50元/天计算),由财务科造表统一发放,科室人员由科室列支,行政人员由行政列支;疫情24小时值班补助由站方列支,补助标准:工作日6元/天,休息日30元/天。
第九十一条:义务劳动日管理
义务劳动日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中、小学校学生长发育调查和学生免疫预防接种,根据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日。义务劳动日按各科室年初定岗人数每人每年10天,每天15元计算,在上交站方提留款中扣除,各科室人员每参加一个义务劳动日,站方补贴3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抽调人员补助发给个人,学校卫生相关工作抽调人员补贴划拔到科室,由科室自行掌握。
第九十二条:新进人员管理
(1) 凡通过市卫生局正式安排来站工作人员(调入本站任领导职务者除外),必须持有医疗卫生专业毕业文凭,单位方同意接纳,否则必须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毕业文凭后方可安排上岗,在未取得专业职称以前,站方不负责该人员的所有工资、奖金、补助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2) 凡新调入人员(同(上),非专业人员交纳风险金10000元,专业人员交纳风险金5000元,并缴纳500元桌椅费后方可安排工作,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不享受效益工资和奖金,试用期满后,经民主评定称职者可留用,否则辞退给原单位。
(3) 新调入到本站的职工,在原单位未办理养老保险本人有意愿办理的或已办理养老保险但其费用(包括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所有费用)未结清的,站方可以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调入手续,但该职工必须自行缴清调入本站以前本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全部费用,否则站方不予办理。
第九十三条:医疗技术责任事故管理
1、凡发生医疗事故,站委会根据事故的发生经过,确定事故的性质划定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
2、经确定为责任事故,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经确定为技术事故,责任人负责承担事故费用的50%,科室承担50%。
第九十四条:年度考核管理
工作能独挡一面,有创新能力,全面完成工作指标和经济指标,经市、局考核评比得分在95分以上,无刑事、经济案、遵纪守法、出满勤,在国家级或省级发表论文一篇者为优秀;未完成综合目标任务未出满勤、有刑事、经济案件者为不称职(不合格);其他为称职(合格)。
第九十五条:工资发放管理
(1) 根据二OO四年底以前的新增资标准发放,二OO五年增资部份进入档案,当年不予考虑,各科室按月按比例提留上交各种摊派和积累,余额用于科室发放工资, 根据科室收入和职工考核情况经科委会讨论决定全科人员工资额度后造表,交财务审核后,方可发放。科室完成全年经济指标,全额上交积累后可发放13个月工资,另有结余部份可作效益工资发放,按以下分配比例调整:人均在1500元以下的,站方调控20%;人均发放1500-3000元的,站方调控40%,人均发放3000元以上的站方调控70%。
(2) 科主任效益工资可高于科室平均效益工资的10%,分管站领导效益工资可高出科主任的10%,站长、党支部书记效益工资按照副站长、工会主席平均水平核算, 站级领导工资由行政统一发放管理,其效益工资、福利以及其他津补贴由财务科在所分管科室划拔后行政统一发放。
(3) 全站职工每人年底提留400元, 用于工作质量和指标考核。
(4)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办公室、健教科、财务科、总务科)效益工资按各业务科室平均水平发放。
(5)站级领导、科主任每月发放职务津贴100元,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内设组长的,必须报站长审批,经同意后,可发放组长津贴,发放标准由科室自定,但不得高于科主任津贴发放标准,各项津贴由财务科每月造表发放50%,另50%按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兑现发放。
(6)工资奖金额度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的超额部分,按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科务直接在工资中代扣。
第九十六条:财产物资、材料管理
1、凡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财产,均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财务科根据财产的经办人和财产的去向,分别设立财产分布帐,并明确实物保管人。
2、固定资产每半年盘存一次,按科室登记财产帐与财务科财产分布帐核对,由科主任签字,帐物不符的,由科主任查清责任,由直接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因工作需要,分管领导、科主任及职工岗位异动,在异动前,财务科应将财产、物资与帐目进行盘点,办理移交手续。
3、价值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财产物资,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各科室需要购买的须先申报,经分管领导同意,书面(填写采购计划表)报总务科采购,其费用由科室列支。
4、新增添的仪器、设备必须到总务科办理入库手续,使用人必须在发票上签字,并在档案室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以保证仪器、设备的购置时间、使用情况有据可查。
5、所有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印刷品、招待用物资(包括烟、酒、水、牌等)由总务科统一采购,按购进价调入各科室使用,各科室禁止出现类似开支(特殊情况按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总务科建立材料进、销、存专帐,月底根据入、出库单报财务科,财务科根据领用去向列入科室开支。
6、总务科帐、物分开管理,每月与财务核对一次帐,每半年盘存一次,确保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各科室所需药品疫苗以及其他原材料,由科室每月根据需要,造计划表,经分管领导同意,科主任协同一人以上职工一起购买,购入后到总务科办理出入库手续,所有药品一律按购入价调拔,计入成本,科室购进的药品与疫苗由科室自行消化,不得下转。在帐目管理上,总务科、各业务科室分别做消耗帐,各科室在药品疫苗的使用上保证原始凭证完整、帐目清楚,每月与总务科核对一次帐,每半年对药品疫苗盘存一次,确保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第九十七条:文书印签管理
文书处理制度
1、 收文:一切2、 外来函(文)件,均交办公室开拆、登记,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并呈相关领导审批后,分送各科室办理。科室可摘录重点或办理完毕后,最迟于一周内交站办公室统一存放,交接文件、资料应有签收手续。
2、 办文:各科室起草的文件,必须先经办公室主任审核交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制发,重要文件要经站长审批。涉及若干科室的文件要及时处理,站办公室负责督促、催办。
3、 立卷归档:对各类文件和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资料,办理或使用完毕后,最迟于次年第一季度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文印管理
1、 办公室负责本站各类文件的打印、分发,确保文书质量。
2、 做好文印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3、 各科室打印文书,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打印,按适当的价格收取成本费。由打字员登记,科主任签字,月终报财务科在科室经费中扣缴,所有文印费用按照归口原则由各科室承担。
4、 文印室所有的纸张、维修配件等所需物资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印签管理
1、 办公室负责管理行政公章,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审批制度签章,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使用机关行政公章,需先登记,并由经手人签字后方可盖印。
2、 财务印签管理,严格按照财经手续,分管会计负责财务章与法人代表印签的管理。
第九十八条:招待费管理
(1) 各科室取消招待费支出, 科室业务招待必须向站长报告,经同意按标准填写申报表后方可招待,招待支出超出申报标准的部分,由财务科在科室收入中直接扣除后上缴站方,并对超额部分调控20%。
(2) 所有招待必须科主任签字、站长审批、财务科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 招待范围:上级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的对口检查、指导、联系业务和下级业务部门来站办理、联系工作,由对口科室招待;主管部门综合性检查和相关职能部门涉及行政的检查由行政负责接待;防疫医师例会由行政负责接待,招待额度以内部分(550元)由行政负责,超额部分由科室承担;突发事件抽调人员、科室加班误餐由相关科室负责安排。
(4)招待标准:突发事件处理、科室人员加班就餐按6元/人标准执行;来客招待基数:50元/桌;国家、省、咸宁市主管部门来客招待按25元/人安排;本市来客招待按20元/人安排;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重要客人可不参照此标准;防疫医师例会每次三桌,就餐费用不得超过550元(含酒水),超额部分由科室(疾控科)自行负责,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第九十九条:差旅费管理
差旅费实行费用包干,并根据规定标准由财务科每月造表发放,列入各科室业务性开支,不另外报销差旅费(市区以外办事费用除外)。具体补贴标准如下:站级领导120元/月,办公室主任、健教科主任、出纳60元/月,结防门诊主任50元/月,乡镇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100元/人月,稽查科、疾控科、职卫科、城北接种站50元/人月,城北、城南卫生监督科40元/人月。年初未拟定差旅费包干标准的科室,其差旅费实报实销。
第一OO条: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和安全文明小区的要求,站内不得开设麻将馆,凡在职职工在站内开设麻将馆者,一律作下岗处理,退休职工设麻将馆的停发退休工资。
第一O一条:业务性开支管理
凡涉及工作需要采集各种办公用品、材料先申报后方可购买使用,二OO五年非业务性开支额度均下调20%,。
第一O二条:学科带头人管理
每年年初按德、能、勤、绩由职代会和站委会评选产生5名学科带头人,并享受学科带头人岗位津贴,津贴发放标准50元/人月,由财务科每月造表统一发放。
第六章 奖 惩
第一O三条:奖励
(1) 科主任全面完成站方下达的经济指标 和上交积累各种摊派费用,所在科室人员工资全额到位,工作质量经百分考核在90分以上,科室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经济案、刑事案发生,奖励人民币1500元,分管领导所辖科室均优,奖励人民币2000元。
(2) 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论文分别奖励第一作者人民币300元、200元, 会议交流材料国家、省级分别奖励人民币100元、50元。
(3) 汽车司机设立安全奖,全年驾驶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因技术责任所造成的汽车损坏,奖励司机500元。
第一O四条:惩罚
(1) 科室私设小金库,经查实,分别扣除分管领导、收费员和科主任全年质量保证金1200元。凡因私分公款,造成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查处的,被查处者除站方追回款项外,另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
(2) 私自销售生物制品者,经查属实,除收缴非法所得外,另处以1000元罚款,次年作下岗处理。任何科室不得超越本科室创收职能侵犯其他科室的利益,一旦经核查属实,所得收入划拔对方科室,并处以两倍罚款。
(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现超生一例, 该职工所辖科室的分管领导、科主任就地免职,并罚款1000元,计划生育专管员罚款1000元,该职工按《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处罚, “三查”证明一次未交或未“三查”者,每次罚款30元。
(4) 上班时间打牌赌博者, 每次罚款50元。
(5) 出现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者, 取消半年奖金,按性质扣罚质量保证金,司机(包括汽车、摩托车)出现事故, 除保险公司赔偿外,超过部分个人承担30%。
(6) 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职能部门给予的罚款其费用由科室承担。
(7) 所有罚款由站方收取并列入奖励基金。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一O条: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站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一一一条:本方案解释权在站长。
第一一二条:本方案从二OO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作者: 一键封喉 时间: 2005-10-7 22:10
以防病治病和卫生监督为重点
---------------------------------
以疾病控制和和卫生监测为重点
作者: 翔龙天下 时间: 2005-10-7 23:03
以下是引用一键封喉在2005-10-7 22:10:20的发言:
以防病治病和卫生监督为重点
---------------------------------
以疾病控制和和卫生监测为重点
防疫站分家以后,全国的执行方式都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是彻底分家,监督就是监督,监测就是监测;有的地方实施的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就如本帖所提到的,CDC依然有监督执法权,那么就存在这种情况,防病和监督(监测)都仍然集于一身,沿着防疫站的模式继续工作
作者: yuchan 时间: 2005-10-11 00:44
(第九条:站长职责)究竟是防疫站还是疾控中心,内容蛮多,错漏百出。
作者: 东海之滨 时间: 2005-10-11 12:53
两个机构建设的若干规定出台这么长时间了,在这之前有两机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温家宝的三年建成疾控体系(05最后一年),到了某些地方都贯彻不下去了,可悲,可恨。
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
领导岗位上的混混太多了。
作者: zsgdwsy 时间: 2005-11-5 15:08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作者: 叶子 时间: 2005-12-4 21:13
以下是引用翔龙天下在2005-10-7 22:18:32的发言:XX市CDC还有监督执法权?
这是我们没分家之前(也就是正在协商分家之时}的草案,我才发现被转到这里来了,是不是有些欠妥?至少不应该把我们单位的名字打出来吧?希望管理员能尽快把品茶人家发的这一贴作出处理,我不希望我们中心的名誉就此扫地。谢谢!
作者: liu321 时间: 2016-3-3 16:08
有没有最新的啊
作者: llttcc1234 时间: 2016-9-29 09:37
有没有最新的啊
作者: llttcc1234 时间: 2016-10-17 10:01
有没有最新的啊
欢迎光临 疾控家园 (http://cdcman.s1.288idc.com/)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