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文件 国人部发[2004]27号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个部委、个直属机构人事部门: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各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制订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这就是上级的文件,可有谁看到了,又有谁得到了,到下面的经为什么这么难念啊,卫生部的领导你们下完文件就完事了吗?落实了吗你们知不知道基层疾控人员有多苦!!!!管管我们吧,人们的公仆们.....
支持楼上!
怎么见不到发言了,,,我还真想知道西部和东部的差距到底有多大呢
[em06][em03]会解决的,而且会不给你们的
早知道了,继续等吧,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我是云南的,我们这里虽然解决了,但不近人意,我们的领导解释说,为了减少矛盾,大家都拿平均的,包括工勤人员,每人每月156元,我是搞艾滋病的,这种做法,仍挫伤了我们的积极性.
广西...
我这大家都平均的,21*7=147元/月
我们还补发了,哈哈,
说真的,我看了这帖才知道有这么个津贴 ,也许县里有发,但是乡级无 ,就是工资也是每人每月500元差拨剩下的自己苦,苦的多了还不许多发,只能执行档案工资,以为我们实行的是收支2条线 收入存县国库财政专户,支出报卫生局审核后有县会计中心做帐。。。。。
我们的人事和财政部门说,没有钱,要发自己挣。但全额拨款从来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过,有偿服务也是越来越不合法了。
说说我这儿的情况和我了解的情况.
地方政府向CDC财政全额拨款只拨编制内人员工资,工资表内的津贴不拨,防疫津贴不进工资表,当然也不拨.要靠自己挣钱发,独立的乡镇防保所也应是这样.
发达地区可能不是这样,一年税收几十亿过百亿的县,不会对CDC发防疫津贴抠门.
在综合医院和乡镇医院搞临床,即使你天天接触传染病,有没有固定的防疫津贴难说.在里面从事防保工作地位低,处境不是很好,想拿防疫津贴也难.在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争取政策兑现还没有着落时,可向CDC争取不固定的防疫津贴,如报病,结核病管理,肠道门诊等劳务补贴或其他工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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