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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生部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3-23 11:49     标题: 卫生部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批准,卫生部有关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疾病控制司(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责是:依法负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研究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制订全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项目,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疫情的蔓延;承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监督局。其职责是:综合管理卫生监督工作并依法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标准、政策建议、规划、规范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学校、环境、放射和职业卫生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依法组织开展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监督指导地方卫生监督工作。

三、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其职责是:负责承办法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负责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分析;承办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承担制订卫生监督执法检验技术规范;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宣传教育;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检查,配合查处大案要案;协助组织卫生标准制修订及管理工作;承担卫生部交办的任务。


作者: 月影GG    时间: 2006-3-24 15:16

已阅.

月影GG


作者: gyscst    时间: 2006-3-24 22:51

卫生部除了让人再骂一声胞包再也没有语言了.请问卫生监督局和卫生监督中心有区别吗?基层人员都搞不清.  好比基层卫生局一个卫生监督科却非要管理一个比它大卫生监督所.(疾控也一样)执法要人家批准同意,连内部级别都这么低,还指望出去执法有力度?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3-25 15:43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3-24 22:51:46的发言: 卫生部除了让人再骂一声胞包再也没有语言了.请问卫生监督局和卫生监督中心有区别吗?基层人员都搞不清. 好比基层卫生局一个卫生监督科却非要管理一个比它大卫生监督所.(疾控也一样)执法要人家批准同意,连内部级别都这么低,还指望出去执法有力度?
乱骂一通,只能显示自己的无知。
作者: 闪电北极风    时间: 2006-3-25 22:24

十年先生,你的意见似乎很大,但是3楼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以认为,如此改革,机构还是比较雍肿,还是不太利于灵活办事,效率办事。我觉得应该直接给疾控局最高的权利,监督局也相应有最高的监督权利。而不需要卫生部什么中心再搞这个了。要搞就把权利直接移交国务院,这样,中国的疾控和卫生间事业才会快速,稳定的向钱发展。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3-26 11:06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3-24 22:51:46的发言: 卫生部除了让人再骂一声胞包再也没有语言了.请问卫生监督局和卫生监督中心有区别吗?基层人员都搞不清. 好比基层卫生局一个卫生监督科却非要管理一个比它大卫生监督所.(疾控也一样)执法要人家批准同意,连内部级别都这么低,还指望出去执法有力度?

好吧,我来评价一下你说的这段话。

1、“请问卫生监督局和卫生监督中心有区别吗?”

你认真读一下卫生局监督局和监督中心的职能职责吧。

如果读了还不清楚的话,那我告诉你,监督局是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监督中心根据卫生部和监督局的要求进行执法。

2、“好比基层卫生局一个卫生监督科却非要管理一个比它大卫生监督所”

难道谁管谁,是看哪个单位的人多还是人少?

3、连内部级别都这么低,还指望出去执法有力度?

执法监督中心(所、大队)一旦到外面执法,就代表卫生部(局),执法的依据是“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只要执法者依法行政,不收受贿赂,那就有执法力度!


作者: flywang    时间: 2006-4-1 08:48

十年同志那你说疾控局和以前的疾控司有区别吗?你自己先搞清楚再来说别人吧?这种改革还不是同一个爹有必要吗?只可能是增加关系户的好办法!又是一次体制的腐败而已!


作者: 句章大侠    时间: 2006-4-1 09:04

在目前疾控卫监从中央到地方条块分割的体制下,卫生部无论搞什么样的机构改革其结果只有一条路----------失败!做牺牲品的是广大公共卫生专业人员。
作者: 将军牛牛    时间: 2006-4-14 10:31

别提那<传染病防治法>了,这种一个锅里的老子管儿子的法执法力度在哪里?
作者: zongggjun    时间: 2006-4-14 11:35

为什么卫生部门改革改来改去都搞不好,看看十年同志的发言就可发现了,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卫生行政官员的思维就已经成这样了,何论那些高官呢!试问全国数十家执法部门有几家是由事业单位代替行政部门执法?!中国的现实是有法必依吗?传染病防治法出台这么长时间了,执法力度怎们样外人不知,我们卫生内部人还不知道吗?几个部门出去联合执法,人家都是某某局,我们是什么,级别就低在那,遇到稍微大点的问题,人家直接就可处理,我们还得回来请示汇报局里,转几个圈才能定,搞不好执法人员的位子都要被他妈的局领导拎掉,别唱高调了,现实点考虑问题拿出方案好不好!——不过考十年这样的思维方式的人,是搞不出什么可行的东西的,抱歉,我是这样认为的。就像早两天我们这由市政府开了一次创卫健康教育协调会,分管副市长出席,局领导感激的不得了,我们疾控主任背后说,这难道不是他的本职工作吗?有必要这么感激兴奋吗,中国特色![em03][em06]
作者: 99310101    时间: 2006-4-14 11:44

执法监督所不是正在进行改革吗?

从按照公务员管理到最终成为公务员。

环保局的执法监督所和卫生执法监督所是一样的,事业单位。

执法监督所出去执法就是代表卫生局!

按照你的说法,其他单位执法都是某某局,他们出去一样的是办事人员执法,他们的级别就高?遇到大的医疗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他们就不回来请示?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4-14 12:40

以下是引用zongggjun在2006-4-14 11:35:43的发言: 为什么卫生部门改革改来改去都搞不好,看看十年同志的发言就可发现了,试问全国数十家执法部门有几家是由事业单位代替行政部门执法?!中国的现实是有法必依吗?传染病防治法出台这么长时间了,执法力度怎们样外人不知,我们卫生内部人还不知道吗?几个部门出去联合执法,人家都是某某局,我们是什么,级别就低在那,遇到稍微大点的问题,人家直接就可处理,我们还得回来请示汇报局里,转几个圈才能定,搞不好执法人员的位子都要被他妈的局领导拎掉,别唱高调了,现实点考虑问题拿出方案好不好!——不过考十年这样的思维方式的人,是搞不出什么可行的东西的,抱歉,我是这样认为的。就像早两天我们这由市政府开了一次创卫健康教育协调会,分管副市长出席,局领导感激的不得了,我们疾控主任背后说,这难道不是他的本职工作吗?有必要这么感激兴奋吗,中国特色![em03][em06]

本来不想再发言的了,但还是要说几句。 1、卫生改革不成功,责任就都在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体制改革不成功,政府投入不足,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政府就没有责任?医疗机构在改革的过程中,没有抓好医德医风的教育,收收红包、开大处方比比皆是,难道医院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就没有责任?

同理如果疾控体系改革不成功,政府就没有责任?政策的执行者CDC就没有责任?把所有的责任全部推到卫生行政部门,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2、再来说说卫生执法。 目前大多数卫生监督所是事业单位,但是按照公务员管理,目前天津已经正在加大对卫生监督机构的改革,卫生部也对改革进行了肯定。卫生监督人员成为公务员是迟早的事情。 中国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人际关系负责,所以长期以来执法的公平、公正性是群众反应最强烈的问题,难道你说的那些某某局的执法问题就不存在了吗? 卫生执法有一个和其他执法单位不一样的特点,执法对象是医疗机构,要知道一个市级医疗机构院长的级别和卫生局局长是一样的(县级医疗机构和县卫生局级别一样),他们财大气粗这个就不说了,假如有一天你处罚了他,再等几天他很有可能就成了你的领导:卫生局局长(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对不起,说错了,是领导的领导。你说在执法大医院的时候,怎么办?难道卫生局执法监督科的出去了,执法力度就大了吗?难道他就不考虑这些了吗? 说实话,我工作时间是不长。但我最起码了解一点:你们疾控中心主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假如哪天他当副市长了(分管的县级单位最少都是5个以上吧),呵呵,我不知道他还抽的出时间来参加创卫健康教育协调会不。 我真的很怀疑。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4-14 12:52

补充一点,看了你的签名:最好咱疾控主任能当上部长后有些感想。

一个人在不同的位置就有不同的想法,当你们主任坐上部长的位置上的时候,他的想法已经不会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主任了。并不是他人变了,而是在那个位置要求他只能这样想。

当然一些小的优惠政策肯定还是能为疾控中心提供的。


作者: gyscst    时间: 2006-4-15 22:41

以下是引用zongggjun在2006-4-14 11:35:43的发言: 为什么卫生部门改革改来改去都搞不好,看看十年同志的发言就可发现了,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卫生行政官员的思维就已经成这样了,何论那些高官呢!试问全国数十家执法部门有几家是由事业单位代替行政部门执法?!中国的现实是有法必依吗?传染病防治法出台这么长时间了,执法力度怎们样外人不知,我们卫生内部人还不知道吗?几个部门出去联合执法,人家都是某某局,我们是什么,级别就低在那,遇到稍微大点的问题,人家直接就可处理,我们还得回来请示汇报局里,转几个圈才能定,搞不好执法人员的位子都要被他妈的局领导拎掉,别唱高调了,现实点考虑问题拿出方案好不好!——不过考十年这样的思维方式的人,是搞不出什么可行的东西的,抱歉,我是这样认为的。就像早两天我们这由市政府开了一次创卫健康教育协调会,分管副市长出席,局领导感激的不得了,我们疾控主任背后说,这难道不是他的本职工作吗?有必要这么感激兴奋吗,中国特色![em03][em06]

十年你的资格还不够这样说!看看上面的同仁说的话.你的态度不要一下很正经讲客观一下难过讲主观,是不是政府序列风气使然?我不是骂你啊有一句话很相似"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比如人家说执业,你就要说人家拿这个来全盘否定.人家说条件差,你责问人家电脑车从哪里来.你好肤浅!人家说待遇差,比如连国家04年的卫生防疫津贴都没有,你说类似不能要求政府,慢慢来,现实这样的这样的话.没乱说你吧? 你不要和我咬文嚼字,我们在卫生系统内部扪心问你.你说卫生监督局和监督中心(疾控局和疾控中心)职能有本质区别吗?????????????不过是行政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差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差别.保障和半保障的差别.老爷和奴隶的差别......


作者: gyscst    时间: 2006-4-15 22:56

你看你看,十年人家说卫生改革不成功你说怎能只怪卫生部门呢?呵呵笑话.不怪你怪谁??你是卫生一家之主!外部环境需要你去外交!其实你也定性思维哦,只站在卫生行政部门角度,对下面单位说你闹锤子,不要坐地等花开,要自己发展;而对政府也大发牢骚又无计可施,对不?
作者: gyscst    时间: 2006-4-15 23:03

“卫生执法有一个和其他执法单位不一样的特点,执法对象是医疗机构”十年这是你说的吗???卫生行政部门的一员?我们食品卫生等恐怕就是在这样的类似的想法的过去中消失的!随便说一个:比如什么QS认证,不是说不对,只一个推荐标准,无行政认可法的依据,而且各地相当混乱,检验机构不一。能说比卫生监管好那里去?但是人家效果却大不同!!又比如全国牙防组的事。卫生行政部门你在干嘛??!!如果是一个国的话那是什么后果?
作者: khyzq31    时间: 2006-4-16 09:37

10同志说得好!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4-16 10:36

食品卫生交到药监局是迟早的事。

现在反映出执法中问题最多的就是对医疗机构的执法,所以我也是拿医疗机构来举例的。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4-16 10:44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4-15 23:03:04的发言: 又比如全国牙防组的事。卫生行政部门你在干嘛??!!如果是一个国的话那是什么后果?

牙防组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你真的清楚吗吗? 是牙防组没有认证资格!”

主管全国认证机构管理部门是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

牙防组没有认证资质就去认证,作为监管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负有行政不作为的嫌疑。

你说说主要责任是谁?轮的到卫生部来说话吗?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4-16 10:49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4-15 22:56:28的发言: 你看你看,十年人家说卫生改革不成功你说怎能只怪卫生部门呢?呵呵笑话.不怪你怪谁??

按照你的逻辑医疗改革失败了,大家不要骂医生,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他们收红包、开大处方、群众看病贵、都不是他们的错。

改革失败了,政策的执行者没有责任或者不被骂简直就是天下怪事。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4-16 11:17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4-15 22:41:57的发言:

比如人家说执业,你就要说人家拿这个来全盘否定.人家说条件差,你责问人家电脑车从哪里来.你好肤浅!人家说待遇差,比如连国家04年的卫生防疫津贴都没有,你说类似不能要求政府,慢慢来,现实这样的这样的话.没乱说你吧?

1、执业的问题。既然就在讨论改革成功与否,为什么大侠只说执业问题?这难道不是以偏概全?

2、你们说卫生部不给下面支持,我于是提出了卫生部给下面的硬件支持,但要当地政府提供政策保障,卫生部有这个能耐吗?不要说卫生部,就连国务院发的文件,要求地方政府保障防疫人员工作经费,地方政府都不买帐,难道卫生部说了,地方政府还会买帐?但你们总是把地方政府没有保障经费的责任怪到卫生部门头上来,这合适吗?

3、比如连国家04年的卫生防疫津贴都没有,你说类似不能要求政府,慢慢来,

我发觉你们总是把我当敌人来看,难道我不希望每一个疾控人都拿到防疫津贴?你们拿不到津贴我有什么好处?在有些区县,政府才仅仅解决工资问题,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重大疾病的防治经费、卫生应急工作经费都没有保障,在这样的情况下,奢谈政府解决防疫津贴有意义吗?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6-4-16 14:59

换汤不换药的改革是徒劳的
作者: gyscst    时间: 2006-4-17 18:18

我们不是敌人,是敌人就刀枪相见了.但是你和疾控人意见相左这是事实.这是因为我们站的立场不同角度不同,虽然总体方向大体相当.不要以为疾控人唯利是图,没有奉献精神!但也不要认为疾控人是活在真空中. 请你来说说你的较全面的想法.行不?


作者: gyscst    时间: 2006-4-17 18:22

全国牙防组是卫生部所属机构这么多年广告上推荐卫生部一无所知?而只怪人家没有认证?卫生部是否不作为?或明知可为而不为?上面其它的我就不讨论了,公道在人心.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4-17 20:05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4-17 18:18:39的发言:

请你来说说你的较全面的想法.行不?

这个是我长久以来的一直想做的事情。曾经写了一个在电脑里面,但觉得不成熟,就没有发出来。要写也只有等5.1长假了。

现在政府要求对0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写这个评估报告头疼啊。

写完了还要准备4.25,然后是疾控工作会议。

干完也就5.1了。烦躁!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4-17 20:10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4-17 18:22:39的发言: 全国牙防组是卫生部所属机构这么多年广告上推荐卫生部一无所知?而只怪人家没有认证?卫生部是否不作为?或明知可为而不为?上面其它的我就不讨论了,公道在人心.

恩,这样心平气和的理性讨论是论坛最需要的。

对于你的说法我曾经也考虑过,但这个广告并不是牙防组打的,是牙膏商家打的,要处理也是处理卖牙膏的商家。这个广告又不属于医疗广告,如果涉嫌夸大功能的话,应该由工商部门来处理更好吧。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焦点还是在于牙防组是否有认证资质。


作者: dbz978    时间: 2006-4-18 12:34

呵呵,看了半天,觉得挺有意思,似乎大家总也和政府行政部门的想法协调不到一起去,为什么会这样?我觉得两方面的因素都有吧。

疾控的问题:缺少经费、缺少专业人员,缺少仪器设备这应该是政府该负责的,缺乏专业素质,管理不到位,资源利用效率差,责任心不强等这些是疾控自身应该解决的问题。

政府呢,就一句话,没钱给你!!(当然南方经济发达的地区会好一些)你自己的问题自己去搞,自己梦自己圆,别找我要钱就行。但政府本身自己政令不畅通、政策执行脱节走样,机构臃肿,办事节奏缓慢,效率低下,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影响的因素也很大甚至更大,但政府似乎从来不愿意承认。但与此同时那些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漂亮的政府大楼、领导们的小车、领导们的大吃二喝、公务员们不断飞涨的工资却总是那么容易得到资金支持,无往而不利。

两个司变成两个局,似乎给大家带来了希望,但最后还是白欢喜一场,换汤不换药,所负责的职责其实原来也差不多,变化不多,不过是人员增加几个,官员增加几个而已,确实没什么实际意义,也许原来想得比较多可能国家没有同一,我看就是一个失败的运作,卫生部一厢情愿。

自己的卫生监督中心也是事业单位,支持人家天津转公务员,简直是笑话?自己刚制定的东西,自己也认为不够好?那还执行什么呀,不觉得丢脸吗?。一个国家同样单位的做同样事情的人员,身份都不一样、经济收入更不一样,这是什么?我们的政府大爷们都在想什么,这样的政策出台不觉得脸红吗?这样一个杂牌军,能鼓舞士气,能有大作为吗?


作者: jiaozhoucd    时间: 2006-5-8 12:44

卫生工作现在到了很危险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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