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帮帮忙,我是新人,不知道怎么下笔
二○○六年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工作目标
管 理 责 任 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2006年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我县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2006年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1、县卫生防疫站每月对各乡(镇)卫生防疫工作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督导各乡(镇)卫生院完成所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及目标,对督导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乡(镇)卫生院主管领导反馈或上报县卫生局;每月召开一次乡(镇)卫生院防保科主任会议;每季度组织对全县乡防保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每半年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检查。
2、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县卫生局下发的《卫生防疫工作考核标准》,制定对乡防保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和分工,完成本乡所承担的卫生防疫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要根据县卫生局下发的《中宁县村卫生室工作考核标准》,加强对村医的考核管理,组织村医配合乡防保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县卫生防疫站的检查和指导下,完成以下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疾病控制工作
1、计划免疫工作
(1)建立健全乡村两级计划免疫及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乡(镇)防保人员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积极开展计划免疫、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等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使群众对计划免疫等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严格执行计划免疫常规报表审核制度,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文档资料管理,及时整理工作资料。
(3)根据卫生部2005年9月下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按月开展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7周岁内儿童建卡率达100%,建证率达95%,卡证相符率达98%,“五苗”合格接种率达95%,卡痕率达95%,基础免疫“五苗”当月接种率连续三个月不低于70%,加强接种率达到95%;开展BCG免疫成功率监测工作,免疫成功率达到90%以上;“六病”个案调查处理率达100%,资料完整。
(4)加强接种异常反应登记管理工作,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率及个案调查率达到100%,处理及时、记录完整、较重异常反应报告及时;认真开展麻疹、新生儿破伤风、乙肝、AFP病例主动监测工作,主动监测发现的病例数必须大于或等于大疫情报告病例数。
(5)加强对流动儿童接种的管理,建卡率达100%,建证率达85%,及时上报流动儿童接种情况;积极开展学校、幼儿园凭合格接种证入托、入学的监督检查工作,凭合格接种证入托、入学率达到90%以上。
(6)根据《全国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加强冷链管理和安全注射管理工作,疫苗出入库有登记,分发有凭据;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及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集中销毁,记录规范。
(7)加强项目乙肝疫苗接种管理工作,新生儿首针24小时内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三针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有产科医院的乡(镇),要积极开展住院新生儿卡介苗接种工作,接种率达到90%以上。
(8)继续大力宣传开展有价疫苗接种工作,努力完成有价疫苗接种工作经济任务。
2、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工作
(1)门诊日志登记项目齐全,登记率达到90%;传染病卡片填写完整、字迹清晰、报告及时。
(2)防保人员收到传染病卡片后,要先审核后报告。具备网络直报的乡(镇)卫生院,要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的卫生院要依照“先电话直报,后报卡片”的原则报告。
(3)传染病报告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时限报告,报告率达到100%。
(4)认真做好本院消毒卫生工作,控制院内感染,消毒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积极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配合县站完成居民食用盐碘盐监测采样工作。
(6)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
(7)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疫情的调查控制处理能力。
3、结核病防治工作
(1)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领导组织工作,建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结核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定期检查门诊大夫对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
(2)建立健全保健科结核病人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放射科结核病人及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3)建立严格的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制度,不随意截留肺结核病人,确保肺结核病人及可疑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率达到100%,转诊率达到95%以上。
(4)医院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例会,了解防保科对相关医务人员、村医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以及对结核病人的网报、追踪、督导和村医对免费病人的管理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宣传国家对肺结核病人的减免政策,关注结核病防治工作,努力使群众结核病知识知晓率达到65%。
(二)卫生监督工作
1、结合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及卫生检查员执法责任及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准确掌握本乡(镇)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基本情况,建册率达100%。
2、定期对辖区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学校、幼儿园集体供餐食堂进行监督检查,书写现场监督笔录,监督覆盖率、健康体检持证率、卫生许可证办证率均达到98%以上。
3、在食物中毒高发季节,要组织人力积极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全年在5次以上并有计划和总结。
4、发现本辖区发生食物中毒、农药中毒、职业性中毒、公共卫生中毒事件等都要以最快的速度上报,报告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并对发生的中毒事件要进行详细的登记。
三、管理办法
(一)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县卫生防疫站根据《二○○六年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工作考核标准》对上述工作任务及目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实行平时检查、半年初评、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分半年占40%,年终占60%。
(三)工作任务考核与经济扣罚相挂钩,年终总评川区各乡(镇)卫生院考核达不到85分、山区各乡(镇)卫生院考核达不到75分者,每下降1分扣100元,扣罚由卫生局审批兑现。
四、奖励办法
年终总评川区达到85分以上,山区达到75分以上,且排名在前三位者,由卫生局给予奖励。
县防疫站站长签字: 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欢迎光临 疾控家园 (http://cdcman.s1.288idc.com/)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