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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防控人禽流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 [打印本页]

作者: 银色羽翼    时间: 2006-3-31 10:34     标题: [注意]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防控人禽流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

2006年2月2日,山西省阳泉市义井镇瀑里村养鸡场出现大批鸡只死亡;2月7日经农业部确认,该养鸡场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向社会公布疫情情况。2月4日,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一名发热肺炎患者,其临时居住地距离动物疫情发生地6公里左右。该患者住院治疗期间,曾给予各种抗菌素治疗3天,病情未见好转且逐渐加重。该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并未引起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高度重视。2月8日,在未经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同意且未出具任何转院手续的情况下,该患者由3位亲属和医院的1名医生陪同乘坐私人车辆,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转到北京市解放军301医院进一步治疗。2月11日,经解放军301医院诊断为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了网络直报。目前该患者仍在住院治疗,进一步的相关检测还在进行中。此次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防控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工作中存在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以及对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当地动物疫情发生后,山西省卫生厅和阳泉市卫生局于2月4日及时上报了动物间疫情情况,并通知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报告和诊治。但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仍未能提高警惕,及时排查发热、肺炎病例,发现可疑患者。此事件说明该医院没有认真落实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反复强调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报告、排查、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医护人员防控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意识不强。

二、患者住院期间,医院没有按照病情需要组织院内专家会诊,也未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于医院管理不严格,导致该患者擅自中断治疗,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被转送外地医院。说明该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存在造成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隐患。

三、卫生部2005年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筛查和报告的通知》,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筛查和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患者在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过程中的临床表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的诊断标准,但医院未进行诊断和网络直报。

为此,卫生部对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暴露出的问题作为警示,认真落实防控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各项规定和技术方案。在诊疗过程中,要仔细筛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保持高度警觉,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全面消除各种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生部办公厅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3-31 10:41

通报的好!

让医疗机构更深刻的明白他们同样担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责。


作者: 飞雪    时间: 2006-3-31 11:50

支持!
作者: 句章大侠    时间: 2006-3-31 12:28

异议:

1.2月8日,该患者由3位亲属和医院的1名医生陪同乘坐私人车辆,转到北京市解放军301医院进一步治疗。说明医院对病人的病情是负责的。主观上是积极的。

2.为何不问责阳泉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月7日经农业部确认阳泉市义井镇瀑里村养鸡场出现大批鸡只死亡为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向社会公布疫情情况后。阳泉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哪里去了???!!!在2月7日农业部门公布疫情后卫生部门立马采取措施呀!!!!如果采取措施那么2月8日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替罪羊掩盖了阳泉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渎职行为!!!

3.卫生部2005年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筛查和报告的通知》,那么在山西省阳泉市卫生系统全体卫生专业人员做过传达吗?!通知下发后做过应急预案和实战演练吗?有人员物资准备吗?有发热门诊吗?!有隔离病房吗?!我想作为一名卫生专业人员应该很清楚在农业部门公布消息后卫生部门第一反映应该做什么,遗憾的是在这关键时刻我们看不到来自cdc的精英发出的声音。

4.这件是重演了2003年“非典”蔓延的故事!庆幸的是H5N1病毒没有人传人的能力。


作者: wolf    时间: 2006-3-31 15:18

我认为这个通报非常的及时。对于防控传染病,并不应在出现问题时推脱责任,讨论医疗和疾控等的谁是谁非。而是应该从中发现不足,加强多方的合作,想办法如何共同搞好项工作。毕竟这是我们的责任。是不?


作者: cq_wangam    时间: 2006-3-31 15:33

第一道关就这样轻易就过了,没有发生大面积流行,真是庆幸。疾控中心的嗅觉也太迟钝了。


作者: 八仙过海    时间: 2006-3-31 20:16

唉!真是好险!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6-3-31 21:36

对于山西阳泉发生的事情应该进行通报,恐怕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也是不可避免的。目前县级医院对疫情报告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疏漏,主要是卫生局强调不力,督导检查不力,同时也存在侥幸心理。而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部门对他们的检查督导也很不到位,这在没有发生疫情的地方是很普遍的,另一方面医院从领导到医生疫情报告意识淡薄,没有法制观念,甚至认为进行疫情报告是份外的工作,或者采取抵制态度,就很容易发生问题了。

通过对阳泉的通报给全国各级卫生和医疗部门,尤其是基层的卫生和医疗单位是一个很大的警示。


作者: wscllcy    时间: 2006-4-1 08:55

通报起到了警示作用,无论是谁,都应引以为诫。


作者: 360400    时间: 2006-4-1 12:11

关注中。。。
作者: 我爱流盲    时间: 2006-4-2 19:03

难怪这么差,自己没有诊断就以别人的结论为根据,而其它卫生行政机关又没有什么?[em15][em15]
作者: jiawei    时间: 2006-4-3 09:40

死了医生 富了CDC 死了护士 爽了疾控


作者: XUXUE7212    时间: 2006-4-3 15:08

卫生监督部门都到哪里去了?,已经确诊H5N1却没有引起重视,各级医疗机构不要以临床治疗为主,也要学学流行病学了!可能医院领导对传染病不够重视有关吧!
作者: wjnbums    时间: 2006-4-19 10:04

给予通报能够促进工作,并能使其他地方提高警惕,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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