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已经5年了,最近本论坛的争论很多。
http://www.cdcman.com/bbs/dispbbs.asp?boardID=12&ID=6275&page=1
看看这一贴吧。分家的初衷是不合法的。
原来防疫站的时候,我们出去是很有权威的。
现在呢,我们CDC已经成立5周年了,社会上90%以上的人可能不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
还要跟人家解释,就是原来的防疫站。
由于监督、和疾控扯皮,很多工作都没原来做得好,包括监督。
部分没有真正分家的防疫站,(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单位,工作好做多了,而且创收也要好很多。
当然目前的进步也是有的比如一些硬件的投入,但更多的是阻碍工作发展的体制。特别是基层CDC,我们有时真不清楚我们应该怎样去管理或说是服务我们的公共卫生事务。
BS卫生部,把我们搞成现在这样,关键是工作体制不顺。真无奈!!!!!!!!!!!!!!!!!!!!!!!!!!!
难道不能改回来吗?
大家投个票吧,希望高层可以看到。
在分家后,没有那个地方真正提高效率和促进卫生防病工作,倒是扯皮多了、矛盾多了、效率低了,唯一多的是就就是多一个法人单位和一个法人代表。
医疗体制改革的失败,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改革的失败!希望卫生部的官老爷,在这么明显失败目前用你那0.001的视力看看吧!
大不了,再拍一下脑袋:合并!!
卫生部又有了政绩。
卫生部的官员是不管这些的,一家分成了二家,他们下来时就可以比以前多拿一份大礼了,,,,而已前只有一家,只能拿一份了
[em01][em01][em01]讨论这个话题我觉得非常有意义。
在疾控人眼里,监督和疾控分开了不利于工作开展,甚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但这只是站在疾控人的角度来看问题的。
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就必须全盘考虑,不能仅仅只考虑是否有利疾控工作,而要考虑是否有利于整个卫生工作的开展。
具体以后再分析,最近比较忙,加上又是世界杯,上论坛的时间少了,没能提出几个有讨论价值的话题,希望大家谅解。
本表决暂时弃权.我认为理想的模式是两块牌子,两套班子,监督所负责人参与CDC的领导层,像医学院和他的附属医院那种关系模式比较好.
重新合并不可能,别说卫生部不干,你问问现在的监督所他们愿意吗?即将转公务员的美好期盼说不定马上实现,凭什么再回首和你CDC混.
我建议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关键时刻人力资源可以整合使用,日常工作双方互不干涉,等同于一块牌子又不是一块牌子.监督所负责人享有CDC内部事务的指导表决协商权.
不是还有没分家的CDC和明分暗不分的CDC吗?本人的设想他们也可作参考.
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自从放开那一天就都不好。
卫生监督的地盘在快速萎缩,食品卫生没了.放射走了。职业卫生分了.....马上与疾病相关的行政管理比如传染病监督、消毒监督、中毒场所控制、职业病监督肯定会逐步划给疾病控制局,增加防病的行政权力和合理性。
疾病控制目前也不好过,没有权力,增加了与监督的内耗,累呀!!
马上与疾病相关的行政管理比如传染病监督、消毒监督、中毒场所控制、职业病监督肯定会逐步划给疾病控制局,增加防病的行政权力和合理性。
不晓得您的消息是从何而来。
监督和疾控分开我个人认为是必然,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可能重新合并。
目前之所以大家觉得监督和疾控应该重新合并,是因为疾控机构履行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远远大于国家赋予疾控机构相应的权利。要解决这样的矛盾,绝不能简单一合了之,只能从其他方面去解决。
再次申明自己的观点,分家是为了整个卫生工作良好发展,说的再简单一点是为了卫生执法监督的公平性。再说的简单一点:CDC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传染病防治法开展的,如果要CDC在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的同时,又去承担一个执法者的角色,你们觉得这样合适吗?当然还不仅仅只是这一点点原因。今天刚到家,马上世界杯又要开始了,以后找个机会详细的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再次希望大家能积极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但我更希望大家不仅仅站在疾控工作者的角度上来讨论这个问题。
只投票不阐明自己的观点的话这个帖子就失去意义了。
个人觉得,在现阶段来说,CDC和监督所应该合并,这样才有利于公共卫生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问题。
CDC的职能不单单是传染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还有公共卫生监测,职业病防治,预防性健康体检,计划免疫,卫生检验等等,而恰恰这些工作的开展,现阶段来说都需要行政的支持。
现在提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搞传染病的,单单而已。然而腹心自问,单靠搞传染病控制,能维持整个CDC的运转吗?全国的CDC,有哪一家现在不是靠监测费,疫苗,体检来维持自身的运转,以及保证CDC人员的福利,工资!
再退一步来说,国家将防疫站一分为二,CDC和监督所,一个干技术,一个干行政,看起来是分工明确,可是实际操作起来也只能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真的做到了廉者自廉,清者自清了吗?看看现在监督所在公共卫生方面的执法,嘴一张,笔一支,纸一张,足够了。抛开了过去要收监测费的烦恼,干起活来更是轻轻松松,健康证?一张就够了;监测报告,有的话就拿来,没有的话就算了;CDC给提成的话,就把把体检关,监测报告关……
而CDC,真的做到了专心搞技术,认真搞科研了吗?拿自身来说吧,一天到晚出到外面去监测,监测还是次要,监测费的收取才是主要,早上来到单位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监测名单,看看哪间还没收到钱,等一下去到要怎么办?回来以后大家讨论的问题是今天收了多少,还有多少没收回来。这样还有心思去搞技术吗?温饱问题没解决的话,就不要提小康。
现阶段,权大于法,是不争的事实,在还没有处理好监督所和CDC的相关职能定位,而是让内讧继续下去的话,兜了一圈,监督所还是变回了以前的防疫站,而CDC呢,往哪里走?
个人觉得,在现阶段来说,CDC和监督所应该合并,这样才有利于公共卫生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问题。
CDC的职能不单单是传染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还有公共卫生监测,职业病防治,预防性健康体检,计划免疫,卫生检验等等,而恰恰这些工作的开展,现阶段来说都需要行政的支持。
现在提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搞传染病的,单单而已。然而腹心自问,单靠搞传染病控制,能维持整个CDC的运转吗?全国的CDC,有哪一家现在不是靠监测费,疫苗,体检来维持自身的运转,以及保证CDC人员的福利,工资!
再退一步来说,国家将防疫站一分为二,CDC和监督所,一个干技术,一个干行政,看起来是分工明确,可是实际操作起来也只能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真的做到了廉者自廉,清者自清了吗?看看现在监督所在公共卫生方面的执法,嘴一张,笔一支,纸一张,足够了。抛开了过去要收监测费的烦恼,干起活来更是轻轻松松,健康证?一张就够了;监测报告,有的话就拿来,没有的话就算了;CDC给提成的话,就把把体检关,监测报告关……
而CDC,真的做到了专心搞技术,认真搞科研了吗?拿自身来说吧,一天到晚出到外面去监测,监测还是次要,监测费的收取才是主要,早上来到单位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监测名单,看看哪间还没收到钱,等一下去到要怎么办?回来以后大家讨论的问题是今天收了多少,还有多少没收回来。这样还有心思去搞技术吗?温饱问题没解决的话,就不要提小康。
现阶段,权大于法,是不争的事实,在还没有处理好监督所和CDC的相关职能定位,而是让内讧继续下去的话,兜了一圈,监督所还是变回了以前的防疫站,而CDC呢,往哪里走?
表示强烈支持.
同时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十年同志竟然认为CDC好像就是单纯搞传染病防治的,表示遗憾.
中心在与国外交流时得知,国外的中心不仅仅是个技术机构,而且有一定行政控制职能(港澳也是),如果将来我国疾病控制中的技术服务收费被取消,或者这样服务完全交给市场,中心就是政府部门的组成部分,其行使的就是政府职能(目前,主要各级政府财力有限\或者投入不足导致目前这样局面,国外的食品有FDA,职业卫生有劳工或者职业安全健康局,我国的卫生监督发展趋势就是向香港的医院管理局),所以与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行政职能交给CDC或者疾病控制局是迟早的事.
我国正在向国际接轨,在去年国家中心到我中心调研时,我们也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
我赞成合家但那是不可能的事了
中心在与国外交流时得知,国外的中心不仅仅是个技术机构,而且有一定行政控制职能(港澳也是),如果将来我国疾病控制中的技术服务收费被取消,或者这样服务完全交给市场,中心就是政府部门的组成部分,其行使的就是政府职能(目前,主要各级政府财力有限\或者投入不足导致目前这样局面,国外的食品有FDA,职业卫生有劳工或者职业安全健康局,我国的卫生监督发展趋势就是向香港的医院管理局),所以与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行政职能交给CDC或者疾病控制局是迟早的事.
我国正在向国际接轨,在去年国家中心到我中心调研时,我们也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
也就是说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并不能很好的支撑分家的运转,为什么不能用“可持续发展观”对待如此重大的改革?为什么不可以脚踏实地的稳步发展,非得拔苗助长?为什么都要和国际接轨,何谈中国特色?为什么不可以创造中国模式?
简单的二合一,可能性不大,但是进行职能内容调整还是可行的
一个字,顶起别沉
我们这里还没有分,上面逼着分,我们现在一个领导班子两块牌子,该搞科研的搞科研,该挣钱的挣钱,挺好的,真不想分~~~~
人家卫监都成局了,谁还跟你合并啊
套用一首歌的歌名:白天不懂夜的黑!
CDC人站在效率优先的角度,卫生行政部门站在公平、合法的角度来讨论问题。
永远都不会有真正的结果。
拿宪法来理解这个问题,这是人民的国家,应该是人民说的算。无论CDC和监督所分合之事结果如何,都应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准则。
很显然,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套用西方的做事规则是不妥的。如果说卫生行政部门是站在公平、合法的角度上,那这种“公平与合法”是否值得推敲?谁来监督这种将CDC与监督所分开的行政权力?
已经分了,要再合起来并不容易,也不合现实。这种并未谨慎考虑而进行的空前大规模改革,其后果呢?谁来买单?CDC人不满意是因为分开后导致的更多不做为和行业的萎缩,这也是基于人民的利益考虑,试问,不吭声的全国人民会满意卫生部门的这场改革吗?
疾控与监督分开是必然的,这是需要.不管是从大环境上来说(国际上)还是从小环境上来说都是需要.目前出现的这些问题,不是简单的分合可以解决的.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体制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原因...等等诸多原因.我们是不好说的.现在的许多事情,上层的想法是好的,但一层一层地到了下面,尤其是在最基层,就走了样,有时甚至是面目全非了.这样的例子在中国是不少见的.中国的老百姓还是比较老实本份的,说穿了是无知.几千年来的封建意识在中国是根深蒂固了,要改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卫生部能不能学学别人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别人都有执法和技术支撑,也不见别人为所谓的“公平、合法”,分出两个部门。
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越做越大的根本原因是内部团结,而不是卫生部门的内耗。
我理解为什么事情的发展必须具有其经济基础。中国现阶段经济基础没有发展到能完全保障疾控和卫监两家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不宜两家分开。大胆改革,但改革不一定都是成功的。共产党讲的是知错能改。希望卫生部能敢作敢为。
2005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启德同志来我中心座谈时,说过一句话“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要(防疫站)分成两个单位,实在不行合起来算了。”可惜,启德同志只是九三学社主委,要是我党书记,就这一句话的份量就足够了。
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但我觉得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执法机构有明显的不同之处。
虽然我在来卫生局之前,疾控和监督已经分离了,但我还是要谈点自己的看法。
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执法对象都不会涉及到自己本单位(这种说法如有不当,欢迎指出),卫生执法监督以前的技术支撑机构是CDC,但CDC自己承担着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如果让CDC自己来检查自己,你们觉得这合适吗?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技术支持机构好象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吧?
这完全和团结不团结没有任何关系。
卫生部能不能学学别人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别人都有执法和技术支撑,也不见别人为所谓的“公平、合法”,分出两个部门。
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越做越大的根本原因是内部团结,而不是卫生部门的内耗。
我理解为什么事情的发展必须具有其经济基础。中国现阶段经济基础没有发展到能完全保障疾控和卫监两家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不宜两家分开。大胆改革,但改革不一定都是成功的。共产党讲的是知错能改。希望卫生部能敢作敢为。
2005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启德同志来我中心座谈时,说过一句话“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要(防疫站)分成两个单位,实在不行合起来算了。”可惜,启德同志只是九三学社主委,要是我党书记,就这一句话的份量就足够了。
希望您经常来家园,这里是CDC人畅所欲言的地方,很想听听广东那边CDC改革或者发展的趋势。
解决合并存在的法律问题非常简单,因为法律是人制定的,更何况我国的法律是部门制定的(法律打架的根本点)?只要卫生部提出来,首先以决定的形式颁布就可以了,然后等到法律修订在进行完善。
增加执法监督所的人员势在必行。
执法力度不加大 怎么改都一样改变不了卫生执法的尬尴处境
“分久必合”,可才分开几年啊?现在提合,早了点,老子(卫生部)不同意,你小子嘴巴叫哑了也没用!在中国的卫生体制改革老子说了算!
[em01]
合是不可能的。再等几年,本是同根生的这位兄弟(卫生监督)可能不复存在,被人家带去当孩子了!
[em01]我们安徽自从分家以后,本来的一家兄弟可以说100%反目成仇,越来的好伙伴也没有了原来的默契。双方除了相互牵制以外,好像这次改革没有一点好处,我们做监督的不给收钱了,身边的人几乎是沉浸在酒中,管它监督效果如何(听领导说外省也一样);外面的疾控兄弟只能守着疫苗发几个小钱,现在二类的权力被剥夺了,双双成了落难兄弟!!
如果这时候,还有人说分家是对的,估计是个不健全的人,或者是外行人。
可以这么说这次改革,彻底摧毁了我国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后果就是被蚕食!!!
合是不可能的。再等几年,本是同根生的这位兄弟(卫生监督)可能不复存在,被人家带去当孩子了!
[em01]建议是不错的
但是现在只是在我们底层讨论,而不能被上层领导看见
我们的讨论也是白白讨论
[em06][em06]有道理。卫生局先定位好吧,是办医疗还是管理卫生、健康相关事宜,然后再说监督所、疾控中心的事。
还是鲁迅先生说得好啊:“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哈哈!
话虽然说得晦气一些,但现实残酷啊,我们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宣泄郁闷,仅此而已。卫生部的头头们才不管这些,你有你的骂言,我有我的文件,文件一下,不过你愿不愿意,都得执行。哀叹,我国真正的公共卫生体系何时才能建立起来呢?拭目以待吧!!!
[em06]现在举手太晚了,木已成舟,我们要面对现实
个人认为合是不可能的,据说要成立卫生监督局了,我们还是多谈谈如何加强疾控中心与卫生监督所的沟通和协作。我们这儿两个单位合作的不是很好,而我们的上级两个部门协作的就相当的好,亲如兄弟。
不要无谓的讨论合并的事情,疾控和监督分开是对的,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卫生部门自己的事情扯皮的多,是卫生自己的事情,不要归结为分开的事情。
环保刚从卫生分出去的时候卫生的人也给人家制造了很多麻烦和扯皮,你看看现在人家怎么样?不是谁离了谁不行,关键是人为的故意扯皮。
不要无谓的讨论合并的事情,疾控和监督分开是对的,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卫生部门自己的事情扯皮的多,是卫生自己的事情,不要归结为分开的事情。
环保刚从卫生分出去的时候卫生的人也给人家制造了很多麻烦和扯皮,你看看现在人家怎么样?不是谁离了谁不行,关键是人为的故意扯皮。
再合并是不可能的事,啖有啖无,不如多留点时间养神.
强烈鄙视我们的卫生部,尤其是部长,把卫生事业当儿戏的官僚!!!
应该合并~~
对于我们这里最大的难处就是疾控部分没有经费支持,连办公经费都没有了
卫生监督所本来就是个怪胎!人家税务局、工商局、技监局自身就是执法主体,而卫生监督所算什么?只是替卫生局执法的!合也好,分也罢,都逃不出矛盾的纠葛!
卫生部能不能学学别人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别人都有执法和技术支撑,也不见别人为所谓的“公平、合法”,分出两个部门。
质检、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越做越大的根本原因是内部团结,而不是卫生部门的内耗。
我理解为什么事情的发展必须具有其经济基础。中国现阶段经济基础没有发展到能完全保障疾控和卫监两家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不宜两家分开。大胆改革,但改革不一定都是成功的。共产党讲的是知错能改。希望卫生部能敢作敢为。
2005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启德同志来广东一中心视察工作时,说过一句话“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要(防疫站)分成两个单位,实在不行合起来算了。”可惜,启德同志只是九三学社主委,要是我党书记,就这一句话的份量就足够了
为什么要和监督所合并?让他们与药监局合并不是更好吗?这样才能减少内耗,也可以打卫生部那些老爷们一个响亮的耳光.
还是鲁迅先生说得好啊:“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哈哈!
话虽然说得晦气一些,但现实残酷啊,我们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宣泄郁闷,仅此而已。卫生部的头头们才不管这些,你有你的骂言,我有我的文件,文件一下,不过你愿不愿意,都得执行。哀叹,我国真正的公共卫生体系何时才能建立起来呢?拭目以待吧!!!
[em06]我们事实上又并到一起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隔壁一个地方更牛,成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就一个单位。
卫生监督所是括号在后面的,有点搞笑。
顺便说一下,是浙江省的。曾经搞改革最早,最积极的地方。现在省里面下来,基本对这种模式都说挺好。
[em07][em07][em07]
顺便把自己的老贴顶出来。
两耳不闻权力事
一心只做学问事
待到获得高职称
少干革命多拿钱.
首先声明,我是乡镇的
分开设置好,两个单位,能进多些人,领导有钱拿,哈哈!
分开工作开展难,监督、疾控自己管自己,下来没人理睬!
[em07]这样的改革最好不搞,
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分家以后,给卫生事业造成的损失是无发弥补的。
为了基层疾控兄弟说一声合起来了。因为,目前我国的经济基础不能完全保障两家机构的运转,所以为了生存,瓜分有限的创收资源而内耗。不过合并不现实了。
其实,我们自己偷着乐。在我们单位,卫督、疾控分开以来几年时间,帐面上的钱,疾控的人均比在卫监的要多去一部中级以小车的钱。分出去好,人少好分钱。
当前,卫监的技术力量还不足以来监督疾控工作。监督什么?传染病防控、生物安全、病媒控制?他们应该没有疾控专业技术人员懂吧。而且,退一步来讲,都是一个“老子”卫生行政部门下的两家机构,没有老子点头,卫监还能真执法处罚疾控?
[em04][em04][em04]
[em04][em04]一桌宴席已经摆在开了,还拿回去回炉?炒过的菜再好的厨子也没法做得好,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几道美味,这桌菜就这么吃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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