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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部长给一把手来了点硬的 [打印本页]

作者: cdcth    时间: 2006-8-9 21:09     标题: 王部长给一把手来了点硬的

凡是未按照《条例》规定落实预防接种保障措施,特别是预防接种补助经费没有落实的省、市、县的卫生厅局的领导要及时向政府一把手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求所有地方政府今年8月底前均必须制定相关决定、措施,落实国家关于免疫规划免费的决定。要分清责任,到会的同志们回去后要向卫生厅局领导汇报,卫生厅局主要领导要向政府一把手汇报。如果卫生厅局没有向一把手汇报,那就是卫生厅局的责任。如果一把手不听汇报,那就写汇报材料。不听汇报,写了汇报又不批示,那就是政府一把手的责任。对届时仍不落实,没有政府决定的,卫生部将把名单上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明确指出这些地方政府一把手的工作存在明显失误,卫生工作政绩不佳,并提请在下一步使用中予以考虑。如因此而出现国家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将依法追究这些地方政府的责任。8月底我们将收集地方政府的决定,结合卫生部前一段时间对条例的调查总结,上报国务院。

详细请看:http://www.chinanip.org.cn/cn/articleshow.asp?id=3082&column_id=377&title_name=王陇德副部长在全国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卫生政务通报》(第18期)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9 21:19

这个东西我也有,最近事情太多,没来的及发。

全文有点多,但还是建议大家看一下。


作者: zhcl6231    时间: 2006-8-9 21:22

福音!不知能否管用?

[em01]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9 21:26

四川省关于贯彻条例的文件马上就要出来了,补助3元/针。
作者: lsc6559    时间: 2006-8-10 08:54

起一点作用了!
作者: goodluck    时间: 2006-8-10 12:34

我们拿到手一个多月了,实践证明----没有用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10 13:29

以下是引用goodluck在2006-8-10 12:34:14的发言: 我们拿到手一个多月了,实践证明----没有用

王部长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

目前,卫生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眼里的地位,不言而喻。

我可以在这里说:如果在坐的任何一个人当了省(市)卫生厅的厅(局)长,然后对市(县)财政局长们说:你们必须落实免疫规划经费。如果下面的财政局局长因此而落实了补助经费的话,我对你竖大指拇!


作者: 船长    时间: 2006-8-10 14:40

没用的,地方卫生厅局长又不是卫生部任命的,卫生部不是财政部更不是国务院。

何况地方政府何时不是嘴上重视?行动上.......


作者: antibody    时间: 2006-8-10 15:56

作用不大。

[em01]
作者: 四季歌    时间: 2006-8-10 16:44

王陇德副部长在全国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有关结核病工作、免疫规划特别是免疫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讲的非常实在!对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语气也是很强硬的,可见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可是卫生部门地位底啊,希望能起点作用吧!


作者: cdcsky    时间: 2006-8-10 16:55

国务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各级政府、药监、教育、卫生等部门各自的职责规定得很明确了,卫生部门总是把所有责任都自己扛
作者: smcdc    时间: 2006-8-10 19: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mcdc    时间: 2006-8-10 20: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10 21:01

以下是引用smcdc在2006-8-10 19:49:11的发言: 什么叫上政策下有对策?王部长也太单纯了吧,怪不得我们卫生部门这么没用受尽别的部门侵压。可能与这分不开的。

我都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你这句话了.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6-8-11 20:09

高部长说的话都不行,王部长说了就更不行了,别难为领导了
作者: tianxn    时间: 2006-8-12 08:46

这话是在会上说给疾控人听的,会开完了也就没用了,王部长就硬了那么一会,现在泄气了,再也硬不起来了。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12 10:00

四川已经开始在落实了!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12 10:02

以下是引用tianxn在2006-8-12 8:46:16的发言:

这话是在会上说给疾控人听的,会开完了也就没用了,王部长就硬了那么一会,现在泄气了,再也硬不起来了。

说实话,我很反感你这样的说法!

作为一个副部长,他已经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力量,落实不落实在于当地政府,不在于卫生部门

如果你觉得你有能耐,你去试试?


作者: 5566    时间: 2006-8-12 11:34

部长不行,看来还是要总理来,条例可是经总理签署发布的,落实不了还得找总理
作者: 将军牛牛    时间: 2006-8-12 11:47

以下是引用十年在2006-8-12 10:02:15的发言:

作为一个副部长,他已经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力量,落实不落实在于当地政府,不在于卫生部门

这就是现行体制的悲哀之处。块块根本不理睬条条,咱不说副职,一部之长,算是内阁成员,政府化身,说话作不了数,还不让人悲哀 。是不是事无巨细,非得总理作批示,发狠话?

说话经常作不了数的大小领导,在官场中并不觉得自我尴尬,相反,自我感觉良好着呢。威信何在?老百姓的希望何在?


作者: tianxn    时间: 2006-8-12 11:58

以下是引用十年在2006-8-12 10:02:15

作为一个副部长,他已经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力量,落实不落实在于当地政府,不在于卫生部门

如果你觉得你有能耐,你去试试?

卫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反还把所有的责任都向政府推,这是不可取的!要知道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组成单位之一,条例不能落实,各级政府有责任,但卫生行政部门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干什么事都是老爷作风,我行我素,不考虑其他部门意见和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出台一些没有财政保障措施的根本就没法执行的政策,还说什么要疾控中心自已去向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去争取资金保障,可行吗?地方政府的工资都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拿什么来保障,卫生部有能耐,为什么不争取中央财政提供保障,或者要各省级政府统一负责疾控经费的保障到位。全国人大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的条例在地方各级政府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难道一个卫生部副部长的讲话就会改变这一切,令人难以置信。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12 12:59

以下是引用tianxn在2006-8-12 11:58:01的发言:

卫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反还把所有的责任都向政府推,这是不可取的!要知道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组成单位之一,条例不能落实,各级政府有责任,但卫生行政部门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干什么事都是老爷作风,我行我素,不考虑其他部门意见和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出台一些没有财政保障措施的根本就没法执行的政策,还说什么要疾控中心自已去向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去争取资金保障,可行吗?地方政府的工资都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拿什么来保障,卫生部有能耐,为什么不争取中央财政提供保障,或者要各省级政府统一负责疾控经费的保障到位。全国人大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的条例在地方各级政府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难道一个卫生部副部长的讲话就会改变这一切,令人难以置信。

1、卫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lt;FONT color=#ff0000>反还把所有的责任都向政府推,这是不可取的!要知道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组成单位之一,条例不能落实,各级政府有责任,但卫生行政部门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类疫苗接种补助经费应该由政府买单,卫生部门怎么叫不作为了?怎么反而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向政府了?难道你觉得应该卫生部门来买单吗?

目前条例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接种经费的不落实,你说这是政府责任大,还是卫生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干什么事都是老爷作风,我行我素,不考虑其他部门意见和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出台一些没有财政保障措施的根本就没法执行的政策,

单拿条例来说,希望您仔细再看看,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不是卫生部颁布的!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作出了一些承诺,现在为了履行承诺(是政府履行,不是卫生部!),所以颁布了条例。请再次记好:是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是卫生部!

3、卫生部有能耐,为什么不争取中央财政提供保障,或者要各省级政府统一负责疾控经费的保障到位。

中央财政不仅对计划免疫工作,对整个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都是投入了巨大资金的!

请你注意:在中国,传染病防治是实行的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这是写进了传染病防治法了,当地政府不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你相反还来怪卫生部为什么不叫中央、省级来负责各地的传染病防治,这是什么道理?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12 13:10

以下是引用将军牛牛在2006-8-12 11:47:37的发言:

这就是现行体制的悲哀之处。块块根本不理睬条条,咱不说副职,一部之长,算是内阁成员,政府化身,说话作不了数,还不让人悲哀 。是不是事无巨细,非得总理作批示,发狠话?

说话经常作不了数的大小领导,在官场中并不觉得自我尴尬,相反,自我感觉良好着呢。威信何在?老百姓的希望何在?

同意你的大部分观点。

但后面一句我有点自己的看法,作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不管下级财政经费能否落实,自己都该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该提的要求不提,那就叫不作为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6-8-12 15:52

十年,你很厉害,对每个人都进行教训一番,这里是每个人表达看法的地方,不是你教训别人的地方[em06][em06]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8-12 17:04

我不的不承认我有些失败,失败之处在于希望利用论坛能缓解目前CDC和卫生局之间的矛盾,现在我发现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我们都不可能真正做到换位思考。

不是教训,是有点生气,有点失态而已。

补充:将军牛牛在论坛里面的大部分观点我是支持的!

作为一个老同志,说的话也很有道理,也很有分寸,值得我学习。


作者: 四季歌    时间: 2006-8-12 19:35

呵呵,其实十年版主不必感到有失败感,我倒认为这样的论坛气氛很好!有争论就有思考。现行体制造成了卫生局与疾控中心存在必然矛盾,而不是哪个人的问题!中国这么大,各地情况不一,你所了解或看到的只是局部,而且大家站的角度不同。卫生局也好,CDC也罢,各自都存在很多问题,大家应该抱着心平气和的态度参与讨论才好!有些事情还真是辩不清是非,都有一定道理。所以不要急于表现自己的观点就是绝对对的嘛![em07][em27]
作者: tianxn    时间: 2006-8-12 22:17

以下是引用十年在2006-8-12 12:59:47的发言:

1、卫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lt;FONT color=#ff0000>反还把所有的责任都向政府推,这是不可取的!要知道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组成单位之一,条例不能落实,各级政府有责任,但卫生行政部门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类疫苗接种补助经费应该由政府买单,卫生部门怎么叫不作为了?怎么反而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向政府了?难道你觉得应该卫生部门来买单吗?

目前条例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接种经费的不落实,你说这是政府责任大,还是卫生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干什么事都是老爷作风,我行我素,不考虑其他部门意见和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出台一些没有财政保障措施的根本就没法执行的政策,

单拿条例来说,希望您仔细再看看,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不是卫生部颁布的!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作出了一些承诺,现在为了履行承诺(是政府履行,不是卫生部!),所以颁布了条例。请再次记好:是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是卫生部!

3、卫生部有能耐,为什么不争取中央财政提供保障,或者要各省级政府统一负责疾控经费的保障到位。

中央财政不仅对计划免疫工作,对整个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都是投入了巨大资金的!

请你注意:在中国,传染病防治是实行的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这是写进了传染病防治法了,当地政府不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你相反还来怪卫生部为什么不叫中央、省级来负责各地的传染病防治,这是什么道理?

政府的卫生事业费拨到谁的账上了,既然政府给了卫生事业费,作为卫生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不问主管局难道越级去问政府?疾控中心又不是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况且这笔钱又不是给疾控中心的,是给接种单位的,怎么讲也应该是卫生局去向政府争取的。
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没错,但这个条例是那个部门起草的,该不会是国务院直接起草吧,卫生部自已起草的条例,自已应该带头执行吧,条例实施一年多了,乡村医生自已购买了一次性注射器、消毒药械进行预防接种,到头来一分钱都没拿到,难道要他们自已去向政府讨吗?卫生行政部门就不可以从卫生事业费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补贴吗?
非典是怎样从广州到北京的,这个教训是深刻的,难道传染病都是地方病,一个县不做好防治工作或者就干脆没钱不做这项工作,发病区域难道就只局限于该县还不向外扩展,属地管理的原则是否适应当前形势下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难道这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是不可更改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在从无到有和从有到无之间转换的。既然地方政府没有能力做好这项事关全民健康的工作,难道卫生部就不可以去争取要更高一级的政府来负责?
作者: ddf33663    时间: 2006-8-13 01:13

其实如果我们自己能够团结起来,为了广大群众利益,为了疾控事业的发展开展一次联合大罢工。相信如果大家能够勇敢支持


作者: 99310101    时间: 2006-8-13 10:35

我来说2句。

1、政府的卫生事业费拨到谁的账上了,既然政府给了卫生事业费,作为卫生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不问主管局难道越级去问政府?疾控中心又不是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况且这笔钱又不是给疾控中心的,是给接种单位的,怎么讲也应该是卫生局去向政府争取的。

政府的确将卫生事业经费拨到了卫生局,但我相信在99%的地方这些钱里面不会包括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同时我相信90%的卫生局都是向当地政府争取了资金的,至于能否争取到,很大程度上要看政府的责任意识强不强,而不在于卫生局。

2、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没错,但这个条例是那个部门起草的,该不会是国务院直接起草吧,卫生部自已起草的条例,自已应该带头执行吧,条例实施一年多了,乡村医生自已购买了一次性注射器、消毒药械进行预防接种,到头来一分钱都没拿到,难道要他们自已去向政府讨吗?卫生行政部门就不可以从卫生事业费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补贴吗?

条例可能是卫生部门起草的,但是条例最基本的精神却是国务院早以定好的,不是卫生部能做主的。比如:一类疫苗免费问题,这个是不容含糊的。条例实施一年多,卫生部门肯定应该带头执行,但要执行条例的前提是什么(比如你提到的注射器、消毒器械费用问题)?前提是要有政府的资金支持,政府不提供资金支持,那卫生部该怎样执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从卫生事业经费中拿一部分资金进行补贴。要知道,这个卫生事业经费就象一个年初就早以定好的蛋糕,蛋糕只有那么大,但之前却没有预防接种这一块,如果硬要切一块下来也可以,不过也是从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里面扣,但我怕卫生事业经费中,所有的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都不够接种补助、器械消耗的钱。

3、属地管理原则问题。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防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来执行是有一定道理的。比如:一个县卫生局,疾控中心的人事权和工作经费都是由当地政府来负责,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果一个疾病暴发流行,你觉得应该追究市卫生局的责任好,还是追究县政府的责任好?同时在执行属地管理原则的同时,传染病防治法也规定了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责任,并不是只有县政府、县卫生局才有责任,只不过县政府、县卫生局的责任比其他的都要大而已。

最后说一句,现在补助经费不能落实到位,计划免疫工作开展起来很困难,大家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最大的责任不是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是当地政府,因为卫生行政部门是没有掌握当地的财政权的,这个道理大家应该清楚吧,但为什么却总将矛头直向卫生行政部门呢?甚至,当卫生部在尽力履行自己职责,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经费的同时,还有人站出来嘲笑卫生部领导,我真的很茫然。


作者: xwjlz    时间: 2006-8-14 03:48

王部长的讲话就是一种作为,难道要不闻不问吗?一些人在这个问题上嘲笑卫生部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国家体制就是条块分割,您认为应当卫生部买单,那么要地方政府、要各级财政部门干什么?卫生部兼职给全国人民发钞票就得了。

这里我比较赞同十年的一些观点,虽然在一些版面上来看他的观点和本人有出入,但不可否认的是:十年是一个认真思考疾控事业发展的人。同时将军牛牛也是这样的一位老同志。希望大家向他们学习,提问题,表观点,出主意,少叹气。


作者: wysh001    时间: 2006-8-15 12: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这里的黎明    时间: 2006-8-15 15:28

哦是什么呀

我一点也没听说,是不是领导不让人知道那是

[em04]
作者: ycwxj    时间: 2006-8-15 22:15

卫生部领导能有这番气魄说话,佩服。好像还只有第一任人民政府卫生部长有这等气魄,久违了。好样的,王部长!


作者: 方圆五十里    时间: 2006-8-16 14:34

王部长提出了这个措施,无论在各地是否取得实效,对当地政府领导总会有一定的敲山震虎作用,这就是一种作为!虽然卫生部门说话分量不大,但是首先自己要自强,如果自己都放弃管理,甚至放弃发言的机会,那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6-8-16 16:51

但愿能发挥作用。
作者: XUXUE7212    时间: 2006-8-16 16:57

有可能是基层工作者的福音!
作者: 日月    时间: 2006-8-17 21:04

以下是引用ycwxj在2006-8-15 22:15:36的发言:

卫生部领导能有这番气魄说话,佩服。好像还只有第一任人民政府卫生部长有这等气魄,久违了。好样的,王部长!

典型的头痛医头,一个不怎么样的医生,不怎么样的部长。

为何一部之长不说:各级政府要解决疾控机构的人员工资问题、工作经费问题,一揽子解决。不解决的话,如何如何如何。。。。。

总是这样子——你给我13元补助,我你预防接种。算什么事啊?

卫生部长言外之意是说,政府没有给钱,所以疫情报告、现场调查,等等,可以不做了。疾控人员没有收入来源啊。

不从体制上解决问题,不从稳定队伍根本上解决问题,卫生部不会有很大希望,疾控也不会有很大希望。


作者: 日月    时间: 2006-9-6 13:31

是否?

卫生部一部之长,为何不对农业部的部长说:狂犬病防控,主要是狗的免疫问题没有解决好,再这样下去,我到总理面前告你一状。

卫生部一部之长,为何不对农业部或者某厅的农业厅长说:人禽流感的传染源是感染H5N1发病或者未发病的禽类,你们要做好工作,否则......

卫生部一部之长,为何不对农业部或者某厅的农业厅长说:人感染猪链球菌的源头是猪,猪的防控工作没有做好,所以.......否则....


作者: 99310101    时间: 2006-9-6 14:37

驳到我懒的再驳了。

楼上的。


作者: 临风    时间: 2006-9-6 20:00

曾曾扒皮 最后到我们手里 没有多少

不如不给 有人欢喜有人忧

[em06][em06]
作者: 乡村防疫    时间: 2006-9-6 20:29

在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的落实方面,王部长的做法可能解决不了所有的省、市、县的问题,但是肯定会有很大的促进。可以相信,如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即使是副职)都有王部长的这种迫切心情,这种积极的做法,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的落实甚至是整个卫生工作会要落实得更好一些。因此,大家不要争得[em03],而是应该感谢王部长。
作者: 风起    时间: 2006-9-7 16:18

以下是引用日月在2006-9-6 13:31:58的发言:

是否?

卫生部一部之长,为何不对农业部的部长说:狂犬病防控,主要是狗的免疫问题没有解决好,再这样下去,我到总理面前告你一状。

卫生部一部之长,为何不对农业部或者某厅的农业厅长说:人禽流感的传染源是感染H5N1发病或者未发病的禽类,你们要做好工作,否则......

卫生部一部之长,为何不对农业部或者某厅的农业厅长说:人感染猪链球菌的源头是猪,猪的防控工作没有做好,所以.......否则....

说实话,没看懂,财政部门和劳动人事等部门一样,相当于国家部委中的管理部门,与农业/卫生/教育等部门虽然平级,但性质不同,卫生部门向财政部门提要求,甚至说提请示都是对的,凭什么对农业部门这么说?


作者: pzstm    时间: 2006-9-12 11:30

卫生的任务与卫生部地位不相称,只有取消卫生部,成立其他的更高规格更有力机构才行的
作者: 将军牛牛    时间: 2006-9-12 15:30

曾看过一形象的排比句,内容忘了.大致是说 :

某国只做不说,某国边说边做------先说后做,先做后说,中国人是"只说不做".

我的见解是,做在官位上,在你的领地里你一言九鼎,不能只说事不做事.卫生部应该向比自己级别低的国家体育总局学学怎样做事,男子足球是一堆顽铁没错,可是人家体育总局明知炼不成钢却一直在炼.不做事,能经常有新的体育项目变成拿奖牌的热门项目吗?

开会是说,发文件也是说,没有人呛你的声还是不停地说,有其言无其行.


作者: 李水兵    时间: 2007-8-25 16:38

应该有一点用吧???
作者: xxq1916    时间: 2007-8-25 16:48

我是四川一个县的,我们这儿好象是去年就落实了,但是经费兑现的不是很及时.
作者: 柳莹    时间: 2007-8-31 11:06

中央的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一直是落实到下面的,这是卫生部的实绩之一,大家不会否认吧.主要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财力,有的给一点,无的不给,王部长不可能专门为你某地解决这个问题吧.象预防接种补助,上面的一直给2元/针,地方一分没给.22楼和43楼讲得在理.任何一个领导做出的决策或讲话总是会让一些人说三道四,这也可理解.以前有"三讲",现在有"五讲"--"三讲"+讲故事,讲领导!
作者: 安培    时间: 2007-9-2 16:26

我可以在这里说:如果在坐的任何一个人当了省(市)卫生厅的厅(局)长,然后对市(县)财政局长们说:你们必须落实免疫规划经费。如果下面的财政局局长因此而落实了补助经费的话,我对你竖大指拇!十年说的话最实在


作者: cdc123    时间: 2007-9-20 10:33

想法是好的,现行体制是不可能落实的。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7-9-20 15:29

以下是引用将军牛牛在2006-9-12 15:30:18的发言:

曾看过一形象的排比句,内容忘了.大致是说 :

某国只做不说,某国边说边做------先说后做,先做后说,中国人是"只说不做".

我的见解是,做在官位上,在你的领地里你一言九鼎,不能只说事不做事.卫生部应该向比自己级别低的国家体育总局学学怎样做事,男子足球是一堆顽铁没错,可是人家体育总局明知炼不成钢却一直在炼.不做事,能经常有新的体育项目变成拿奖牌的热门项目吗?

开会是说,发文件也是说,没有人呛你的声还是不停地说,有其言无其行.

正巧,我也算是个足球爱好者,所以还是很愿意和你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的。

如果体育总局不是看到足球帮他们挣了嫩多钱,有很大的商业利益,他们会管?

中国足球联赛那些年的假球黑哨官哨他们难辞其咎。我记得有年甲a的假球事件,一名外援提供了有家俱乐部在赛前收买他,要他放水的录音带,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既不公开内容,也不移交司法部门。这样的机关单位可不是卫生部学习的对象。


作者: zhouym    时间: 2007-9-20 20:26

这笔钱为什么不能从中央直接下拨,而非要地方配套呢?真搞不懂领导阶级是如何考虑的?


作者: 光的使者    时间: 2007-9-21 17:04

同意。人微言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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