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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给卫生部提关于疾控工作的建设性建议!

一个人如果肢体不全,那只能叫残疾人,相应的一个机构如果只有责任和义务,没有权利,那也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机构。法律上讲究的是责任与权利的统一性,责任与权利的均衡性。显然,我们的CDC\监督所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规定其具有怎样的权利,规定的只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当的责任,权利则被停留在卫生行政部门。这是我国卫生立法上的一个严重缺失。如果我们能在法律的层面上进行一个机构的建设并明确法律地位,抛弃利益之争,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那我们的疾控工作将会做到更好,真正体现我党提出的“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服务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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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基层疾病控制中心最困难的问题是经费和人才,地方经费不能到位、人员严重老化是制约基层发展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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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CJH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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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疾控也能够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也真正是专业技术人员出身就好了....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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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疾控机构专业性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大部分又都是非专业人员,疾控机构应该脱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国家CDC垂直领导,这样有利于各项工作的落实,现行的体制是基层的专项工作经费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转,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转过程中层层剥皮,最后落实在工作中的经费是百之一二,甚至是一分钱没有,但工作基层还得做,基层没办法只好造假,层层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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