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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废止《执业医师法》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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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十年的执业医师法,支持修改不支持废止,并且废止后同样需要另一部法规去规范的呀。好长。。。。楼主是挺有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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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修改 使其更适应中国卫生行业的发展 和谐社会当然需要和谐法律保驾护航
我荒废的今日,正是昨日殒身之人祈求的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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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将军牛牛 于 2009-10-28 15:07 编辑

支持另行制定<医学执业业活动资格认定法>,取代<执业医师法>.

楼主的文章,许多地方立论正确,但最后的结论很可笑,站不住脚.
"看病难,看病贵"的罪魁祸首不是<执业医师法>,是政策制定者受既得利益集团左右,搞假医改的结果.
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没有规范的法律解决矛盾突出的问题,一切都是白搭.
"医骗"问题非常突出,必须解决,许多医骗活动就是有合法执业资格的人干的.
"医闹"问题非常突出,法律必须保障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的利益.
只有从"资格认定"入手,规范机构及从业人员义务和权利,违法惩戒措施,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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