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牢骚太盛防肠断。
我是从防疫站到卫生局的,也曾操作了两项体制改革,现就任于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从我的体会看,应该通过二次改革,将中心内部现有的体现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内设科室整合出来,成立卫生局领导下的二级局(疾控局),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疾控局的性质可以是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原有承担技术服务的部门仍按事业单位管理,作为疾控局的下属单位。相应撤销现有卫生局主管疾控工作的处室。
卫生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全行业的卫生监管,完成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任务(当然,改革后这一职能由疾控局具体承担,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个部分)。二者本来就是上下级关系,谈不上撤销谁不撤销谁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