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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关于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医疗活动中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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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关于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医疗活动中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和《县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和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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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等规定。卫生部疾病控制司会同医政司组织部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管理人员对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工作内容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工作规范进行了研讨。编制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医疗活动中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和《县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和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在编制过程中,多次征求了部分省、地、县卫生部门的意见,对规范的内容进行论证,修改和补充,现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医疗活动中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和《县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和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我部网站公布,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
各地如有具体的修改意见或改进建议,请在2006年2月10日前发送邮件(电子信箱suhj@moh.gov.cn)到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综合处,以便我们及时组织修订。
感谢您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顺祝新春快乐。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我先发了在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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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月影GG !

不知道有建议能采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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