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你好!
我是福卫报的忠实读者,有件事情想通过贵报咨询了解一下。去年9月,我参加了国家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县卫生局也在年初下发表格填写相关医师注册资料,据说这些资料要上报到省卫生厅才能报批注册。但时间已经过了半年多了,仍未收到注册的相关消息,相应的工资报酬也未能得到提升。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是不相符的。不知道我能得到这方面的解释吗?
致
礼 陈某人
20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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