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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促之中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有何弊端

仓促之中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有何弊端

仓促之中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有何弊端

又象死因监测系统一样,卫生部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夜之间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广东每天报告病例2000多。仓促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有何弊端?

1.卫生部下的指导意见和防治规范,病例定义不清楚,逻辑关系不强。发热、手、足、口皮疹是和还是或的关系,没有人清楚,于是广东报告病例有一半人没有发热,有20%人没有皮疹。有一半人只有一处有皮疹。

2.没有和国际接轨。香港和台湾只是报告重症EV71感染。我们全部都要报告。手足口本身就是症状诊断,临床医生诊断不正确,情有可原。

3.将手足口纳入法定传染病是对的,但是为什么又再一次那么仓促呢?而且定义的操作性确实不行。

现在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已经没有独立诊断手足口病的权利了,只能报疑似病例并且要在3天内订正,县区一级医疗机构在两名以上临床医生一起才能诊断为“手足口病”,为什么?值得深思。
加强基层疾控队伍建设,共创疾控事业辉煌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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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停课标准也显得有点过,让各地难以执行,最后只能灵活点。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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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的混吧,跟卫生部较真,气死你!
<strong>如果知识是有价值的,那么它的价值在于与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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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水中鱼在2008-5-20 23:17:51的发言: 稀里糊涂的混吧,跟卫生部较真,气死你!
你觉得是卫生部的人写的防治指南、制定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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