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国外贷款办新增项目活动实施指导原则的通知(卫贷办便函〔2008〕68号),新增活动为:为贫困肺结核病人提供交通费补助,为结防人员、非结防机构临床及X线诊断专家提供补助。根据全省贷款资金剩余情况,开展为结防人员、非结防机构临床及X线诊断专家提供补助两项新增活动。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展新增项目活动,诊断专家组和结防人员补助列入“提供服务”领域。 发放标准: 结防人员补助:省级20人,州市级15人,县级8人,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1000元,省级每年不超过20000元,州市级每年不超过15000元,县级每年不超过8000元。 非结防机构临床专家及X线诊断人员会诊补助:参与会诊的专家每人每次补助50元,每年专家会诊费总额不超过4800元。 经费来源: 结防人员补助:全部由配套经费支付。 非结防机构临床专家及X线诊断人员会诊补助费:由世行贷款和配套共同支付,世行贷款规划支持类别支付比例不超过50%。 发放时间: 结防人员补助经费:按季度发放,每季度初根据上一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一次,每年4次。 非结防机构临床专家及X线诊断人员会诊补助费:按半年发放一次,于下半年第1次会诊时发放上半年的专家会诊补助费,每年两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