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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疫苗批发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告]疫苗批发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1、应该增加疫苗质量监测内容。疫苗质量的抽检一直是我国冷链系统运转中的隐患,比如本人所在地区多年来未曾对疫苗质量开展监测。如果以前一直沿用的疾控冷链系统是在肩负群众健康的社会责任压力之下保障着疫苗质量,那现在由疫苗批发企业来承担冷链运转的中间环节,恐怕会只剩下利益驱使了。厂家的检验报告并不能证明到疾控中心或接种单位的疫苗是合格的,抽检批发企业储存的疫苗十分有必要。
伤心的人,用伤心的箭;人伤心,箭更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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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个体诊所及药房都在出售狂犬疫苗,没有人管。我们疾控没有资格管。卫生执法监督所忙不过来管!药监部门可能不知道要管![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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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容易就可以?我们改行算了!如果不限制数量,任何一个个体及非法的诊所都在接种疫苗,这是国家希望看到的?出了事情就好耍了![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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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来个疫苗零售价为进价再加上15%,我看你还要不要经销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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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又多一个收钱的项目了。哈哈![em01][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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