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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相关] [转帖]安徽百余学生接种甲肝疫苗现异常

事件还未清楚前,不能评判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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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my_cexopl在2005-6-26 20:19:00的发言: 我认为应科学看待此问题。首先,此种事件是否一定与疫苗有关?其次,不要动不动都认为某某人应付什么责任?第三,不能就此事件就认为某种管理方法不适宜?第四,应科学报道,而不是引用某专家或某医生的发言,误导群众。从上面看,报道是否失实,我认为值得研究。以下,我就不相信,有如此多的人都属于异常反应?儿科主治医生潘龙根,我认为在放屁,什么超标十倍,什么叫比喝了农药所引起肝脏损害还高?且不说给老百姓会都来什么后果,光说他这个说法就有科学道理吗?第五,我们政府据此到底应有什么责任?有充分的理由,与家长赔偿协议吗?这是国家赔偿,还是某个大人物想当然?这种赔偿对以后接种疫苗会带来什么影响?这是需要认真探讨。第五、卫生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此次事件所有发言或报道即时进行澄清或更正。否则,以后怎么搞计划免疫?怎么预防传染病?

赞同!还是请大宋的宋慈吧!该把真相公布,[em06],卫生局该站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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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怎么能够出这么大的事情,我们以后的防疫针还怎么宣传,[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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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保所违规在先,但这也不能说明此次反应与疫苗有直接关系呀,凡事得有证据呀,不是有多余的疫苗送去国家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了嘛,在结果没出来之前,媒体如此报道只会添乱。

新的条例虽然出来了,但配套措施还没下文,各地财政保我们吃饭了吗?还不是得自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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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镇防保所罪状:

1、非法组织学生群体接种

2、向无证经销商采购疫苗

3、组织无接种资质人员开展预防接种

4、对群体接种反应反应淡漠,处置不及时、不上报

意义: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条例发布后的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事件,

足以让我们引以为训(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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