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之后必有大疫,在以前的史料中,被认为是不可抗拒的规律。
1920年,宁夏海原发生大地震,除被地震砸死、没有食物致死外,绝大部分死于第二年的春疫。
1931年,长江发生大洪水,灾情遍及7省205县,死亡14.5万人。随之而来的饥饿、瘟疫致使300万人死亡。
1945年滦县发生的一次6.3级的地震中,震亡的人不多,第二年夏秋发生疫病死人很多,有些人“午前为父刚送葬,过午自己又身亡”。
1956年1月陕西发生大地震,当时死亡10万人,而在第二年发生大瘟疫中却死亡70多万人……
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和海啸中遇难人数超过15万,灾区出现霍乱疫情。
但是,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和1998年的特大洪水后,中国却都创下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成功先例。
如何建立起一个长期、有效的防疫机制,对大灾之后防大疫至关重要。重大自然灾害后的防疫工作往往是一场持久战,甚至可能持续几年时间。例如唐山大地震后,防疫队伍直到三年后的1979年才最终撤离。而长效防疫的最好方式,就是教会每一个灾区群众如何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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