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系统省-市-县-县逐级供应第二类疫苗有无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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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系统省-市-县-县逐级供应第二类疫苗有无违法?!
疾控系统省-市-县-县逐级供应第二类疫苗有无违法?!
希望大家一起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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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6-11-10 11:04
| 只看该作者
乡镇级接种单位的意愿:最好就是疫苗批发企业直接进苗,同样的疫苗,当然是便宜的好. 说白了,cdc放不开疫苗的逐级供应,不就冲着想从乡镇接种单位多捞几个钱吗?可谁有想过cdc的快乐是建立在乡镇接种单位的痛苦上. 如果cdc的疫苗价格和疫苗批发商的价格一样,哪个接种单位不想从cdc进苗? 至于疫苗的效价质量问题,人家既然有资格经营疫苗,何烦各位杞人忧天,狗拿耗子?说白了,---------还是那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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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为男儿身,遇事不可皱眉、叹气,就事论事,水来土掩,兵来将挡。路是人走出来的,办法也是人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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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6-10-20 13:4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目前疫苗供应有两条渠道:一条是省、市、区CDC这条线,还有一条就是疫苗批发企业直接到接种单位或疫苗批发企业-县区CDC-接种单位,无论以上哪种途径都是合法的,不违背《条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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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10-7 10:58
| 只看该作者
“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有哪个省的物价部门制定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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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10-7 10:56
| 只看该作者
疫苗供应的主要问题是价格(包括最终零售价格),目前各地物价部门都没有按条例所说的要求出台相关的批文,总的说国家目前对疫苗预防接种管理还不是依法执行,政府该给的经费都不给,又怎能要求我们呢?就目前二类疫苗还有多一点利润的时候,能多打就多打吧,要是到时“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时,你还会继续做这种高风险低收入的工作吗?[em06][em06][em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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