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山茶花开的红艳艳一片,山里的杜鹃花含羞待开,穿着宽松的裤子,背着双肩包,腰上系着塑料袋,满身细汗双脚迟笨的在山路上穿行,野风透过树枝温柔而俏皮的划过肌肤,忽然想起是立春了,冬天总算就这样熬过去了,一阵喜悦。
昨天,我和他唇枪舌剑,因为我说,明天我去捡垃圾去了。而他认为,这事情不光彩…….我低头,眼里噙满泪水,拼命吃东西,原来爱情这般脆弱,好几次我都想甩头走人,可是我强稳住自己,因为我知道我们都没有错,所以不能犯错。大概是我表达不够清楚,我并不是去大街上捡垃圾,我还没有这么高的境界,我只是边爬山边捡垃圾,和我最亲爱的驴友一起,也就是说,我们边锻炼身体,边做环境保护。
早上6点多就闹醒了,我把霞同学也拖了起来,然后两个人一起穿好衣裤,带上干粮、水就去乘公交车。真没想到蓝鱼队长已经在灵隐站等着了,我们算赶早竟也不是最早。
“纳凉,好长时间没出来活动了”蓝鱼问我。“是啊,我的事情总是很多,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第一次毅行的时候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然后我们很少联系,正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喜欢这种善意的、纯净的、淡淡的友谊,像文火一样温柔可亲。
天狼也到了,这个高大的男子,其实心细的很。在三清山的时候,大家都羡慕他那么热心的为纳凉准备早饭,想起来就是一阵暖意。美人峰的后背真陡,每一次走过这里,我都是显示拖拉机的本性,然后会有一个热心的朋友帮助我,上回的上上回的那个男生,我忘记是谁,这一回是天狼兄拉着我。他拉着我看我慢动作移动不敢快走,我们讲着笑话迎接平路。
见了上坡我打颤,见了下坡犯郁闷,见了平的山路就阵阵高兴,其实我根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爬山,喜欢山上的微风,喜欢身上的汗味道。事实上真没看出来为什么可以走完那些路,重装的还是轻装的?
终于见了现实中的石中玉。帽子下的肌肤白皙,紧锁两瓣红唇,穿着迷彩裤,他向我们走来,蓝鱼说,这就是石中玉。我说,果然是,早知道了。他们一楞。我大笑。确实我一见到他就知道是石中玉了,因为一般的男孩子皮肤没有这么好,只有他配用玉取名。他总是一个人默默捡垃圾,而且还把垃圾分类,这似乎让我感动。有人问,你为什么要分类。他说,这样拣瓶子的人不用费力挑了。话很普通,可我还是多看了他几眼,他的心真亮,和太阳一样,真为我们彼此曾谈过的话而高兴。他的记性很好,很久以前我只说过的三两句话都记得,我纳闷的很,“真的,我曾告诉过你?”他看着我,笑了又笑,解释到“我是乌龙山庄庄主,你是秀水庄庄主,所以我们的谈话记住了。”我高兴的恍然。
中午我们在一个亭子前休息,队长说大家吃干粮吧。天狼切了西瓜,每个人都有一块,味道很甜润,我毫不客气的连吃了三小块,天狼又递了烤鸭给我,我笑着摇摇头,在山上我总喜欢啃面包,掰着白面包笑嘻嘻的对着霞同学啃。很快又上路了,有些人每周爬山锻炼,他们的速度太快我跟不上也不愿意去死命追。电话响了,是缈哥给他的傻瓜打的。“拣了多少垃圾,午饭吃么?”我喘着粗气,报告行踪,其实他真的疼我。
下午三点多,拎着八袋塑料袋,愉快的下山。
春天,我感觉到了你的暖意,用这样的方式去迎接你,这一天真让人快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