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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抗结核病归口治疗的讨论

关于流动人口抗结核病归口治疗的讨论

我院是一家民政系统精神病专科医院,常常收治一些流浪精神病人,根据救助管理规定,我们在核病人的身份后,会将病人护送回乡。但个别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现有结核病,按照结核病管理规定,是否一定要在我院完成抗结核病治疗后才能出院?能否将这部份病人送回当地继续进行抗结核病治疗?交由当地结防机构进行跟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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