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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cdc对学校甲流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意见书模版

1.学校发生疫情后,应立即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对学校的消毒、随访、隔离、患者管理等工作,并建立对学生分片包干责任制,其责任人负责片区内学生的随访、记录、报告等工作。
2.学校应严格执行体温及感冒症状每日三检(晨检、午检、晚检)制度。一旦发现有发热伴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者,立即向当地卫生院               报告,及早隔离病例。
3.所有隔离治疗的流感样病例,均要在指定医院或家庭或学校指定区域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以两者之间以较长者为准),方可解除隔离上学。
4.注意个人防护、开展适宜消毒。隔离人员佩戴口罩,避免外出,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保持寝室、教室等室内公共场所开窗通风和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选用含氯消毒液对地面、桌面、门把手、楼梯扶手等区域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5.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开设甲型H1N1流感专题健康教育课,消除学生恐慌心理,引导学生正确对态和配合疫情处置工作。
6.学校因疫情而停课前,需对所有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咽痛症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处置原则,分别予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停课回家学生避免外出,不到人口密集地方逗留,每日测量体温,记录病情变化,并电话报告班主任,复课之前学校向市疾控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用以评估;学生在家一旦出现流感样症状应积极治疗并报告老师,老师做好记录,患者返校时间参照上述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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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学生加强进行宣传教育,养成个人良好生活习惯。
2、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要开展因病缺勤登记与日报告。
3、体温超过或达到37.5℃,伴或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症状之一的师生应及时前往当地综合医院的发热门诊规范诊治,并居家休息,待体温正常3天后,症状基本消失才返校上课(班)。
4、1天内一个班级出现3个或以上的发热学生、一个宿舍出现2个或以上的发热学生,体温超过37.5℃,可使用灭菌净(浓度按常规用量加倍使用)每日对所在班级学生消毒双手,并对课室、地板、书桌、床铺等进行物表消毒,消毒时间一般为一周以上,课室、宿舍应勤通风。
5、减少大型集会或课外室内活动。
6、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现象或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院,在卫生部门指示下开展疫情处理。
7、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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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地点:
到达人员:
督导发现问题:

措施与建议:


被督导单位:       被督导单位负责人: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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