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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安徽宣城市疾控中心招4名预防医学类研究生,直接面试入事业编

本帖最后由 ahxcylq 于 2012-8-14 17:43 编辑

宣城疾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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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各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详见《2012年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  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宣城市人社局网站(www.xcrs.gov.cn);

宣城市卫生局网站(www.xcws.gov.cn);

宣城市疾控中心网站(www.xccdc.com.cn);

宣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www.xcwsjd.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2日—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

报考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生报名地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宣城市薰化路桂花园,联系电话:0563-3392525);

报考宣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考生报名地点:宣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宣城市鳌峰中路57号宣城市卫生局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63-3017732)。

2、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授)”的书面证明等材料,并签署承诺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者出具的代报名委托书。

3、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于面试前一周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岗主要考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管理岗主要考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考官组成和成绩计算: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位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拟引进岗位人数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人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即从备用题库中选择一题加试,依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2、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人才每个环节的结果,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城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引进人才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没有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由市卫生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事项

1、为加强公开引进工作领导,成立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引进有关事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城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3.政策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0563-3024362

市人社局:0563-3026400

市疾控中心:0563-3392542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0563-3017732

4.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563-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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