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谁之过,我觉得是政府! 一,二类疫苗的销售渠道放开是错误的. 药品开放至今百姓并没得到实惠.而疫苗不同于药品,它是定向型的,一种疫苗不可能针对13亿人. 二,疫苗流通管理条例出台更是错误的, 在没理清药品与疫苗价格混乱时期,在没有保障基层接种工作按规范和工作人员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推出疫苗流通管理条例,出事只是时间的问题. 三,疫苗定价的问题 我不知是谁定的,比如现在的甲肝减毒活疫苗是19.60元经物价局审核的,安徽泗县以25元的价格接种应该说是可行的.学校里群体接种我们按规定是22元历年如此.国家如果真想实惠于民就不该把销售渠道放开.必竟生产疫苗的厂家不多,政府可以投资参与,控制价格,控制流通,让更多的儿童,成人接种,减少流行病的发生率,应该是真正的实事. 做为基层工作人员我觉得只要按程序,按操作规程,才能减少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