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创卫的任务和职责
1、加强传染病防治。 ⑴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有关资料齐全。 ⑵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⑶医疗机构应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专职人员,应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开设肠道门诊,并设有预防传染病和健康教育的宣传栏。 ⑷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无院内感染引发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⑸全市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⑹计划免疫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 ⑺依照有关法规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城区除四害的技术指导。 ⑴除四害工作监测资料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开展。 ⑵做好“灭蚊达标”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资料,确保如期实施灭蚊达标。 (3)积极落实除四害的防鼠、防蝇工作,单位和住宅区全部安装防蚊设施,四害密度控制在省和国家标准范围内。 (4)将除四害工作融入日常的卫生监督。尤其是在实施卫生许可过程中,必须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除四害设施。 (5) 重点加强对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屠宰厂、食堂和冷饮、糕点、熟食制作间等饮食加工行业的监督 3、加强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监测。 ⑴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⑵食品生产企业应按有关食品卫生专项或延用规范的要求生产食品。应有健全的操作规程,设有检验室,产品经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出厂,有关检验资料齐全。 ⑶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自来水厂水源地应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出厂水水质达到卫生标准,每月按要求对水质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资料完整。 ⑷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4、加强传染病防治的监督。 ⑴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⑵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⑶监督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网络建设,依照有关法规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5,主要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创卫目标管理责任的要求,卫生系统承担的责任有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等6大项40多个小项的任务,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任务的54.8%,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创卫领导小组,将各项指标具体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很抓落实,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集中主要精力抓,市卫生工委决定从今年起将创卫目标纳入局直属单位创卫考核内容之一,实行责任追究制,签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创卫工作,确保创卫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各单位要把创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全单位动员,全力以赴,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要上下一致,保持联动,通过各种会议、墙报、标语、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创卫宣传工作,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的创卫意识,形成“韶关是我家,创卫靠大家”、“个个关心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㈢抓住重点,全面推进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任务目标,按“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认真抓好各项创卫工作。以巩固灭鼠、灭蝇达标成果,实现灭蚊达标和提高市民卫生意识等为突破口,各单位要对照责任目标,做到定人、定时、定任务,将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做好汇报工作,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系统创卫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局创卫办要定时向市创卫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创卫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