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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职责及特点,特提出岗位设置管理意见。
    一、适用范围
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的专病防治机构(以下统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都应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省、设区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附件1)和《省、设区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规范岗位设置,并根据规定的程序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其他专病防治机构要根据自身职责需求,参照本意见规范岗位设置。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设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中,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单位负责人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4.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其设置要适应增强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其设置能够体现履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符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6.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辅助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其设置要保证单位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满足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已经实现后勤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5%。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三、岗位等级设置
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岗位分为2-3层8个等级。管理岗位的层级、数量和结构比例应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能级水平和规模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9.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高级岗位所占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承担医学教学、科研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可适当提高。
10.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岗位的最高等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确定。
    四、工作岗位设置
11.岗位设置应在落实人员编制标准的基础上,依据机构功能定位、辖区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服务人口,坚持优化结构、科学合理、提高效能和依事设岗、以岗定职、以职定人、竞聘上岗、动态调整的原则设置工作岗位。
12. 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区、海岛、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以及有医学院校学生教学和实习任务的机构可相应增加相关工作岗位。
13.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承担的服务功能、职责任务、绩效指标以及事业单位设置岗位程序要求编制岗位设置相关文书,包括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等。
1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岗位类别和职数划分应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基本职责,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和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确定。
15. 岗位的聘用管理要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和岗位准入制度,实行绩效考核。
五、岗位任职条件与聘用
16.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其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7.机构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其所负责业务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
1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应根据岗位职责,从学历、职称、专业、资历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新进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要求,不具备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不得进入相应岗位工作。
19.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根据核定的职数、岗位职责、岗位等级、岗位条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必须按照一岗一职公开招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21. 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并能够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的人员,可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但应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担负其他管理任务的职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
22.对确属技术拔尖、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条件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按人事部门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规定予以破格聘用。
六、组织实施与管理
23.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岗位绩效考核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稳定和持续发展。
24.对未按《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本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敦促落实和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及相应的处置。
25.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其岗位设置要符合本意见的要求。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其岗位设置要符合本意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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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岗位类别和职数划分应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基本职责,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和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确定。
这个附件呢?发一下啊
我从来都不在乎 自己不是一个大人物 因为平凡也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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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王子5795
                "参照公务员管理"高职称人员就惨啦,根据规定:
        三\岗位等级设置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岗位分为2-3层8个等级。管理岗位的层级、数量和结构比例应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能级水平和规模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这样的话,市级也只能有2个副处(主任\书记)定为管理岗位6级,3-6人正科级(副职领导)定为管理岗位7级,再就是各科长定为8级.其余的人就只能是科员级了(9级以下).
        依此类推,县级就更惨啦(大多一般只定为副科级单位),也就是说只有2人(主任\书记)定为8级,其余的都在9级以下.
        下面转帖看看一个主任医师的苦诉:主任医师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夜间转变为科员级的公务员
http://forum.cdcman.cn/forum.php ... 6&fromuid=61019
        这些年,随着“非典”“甲型流感”等传染病的来临大家对卫生防疫部门大概非常的熟悉了,而这些年由于国家政策的要求,以前的防疫站一分为二,成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防疫站不复存在,本人荣幸的分配到了卫生监督所工作,工作还是从事从前的卫生监督工作,只是单位名称的改变。而最近的变化让我感到匪夷所思,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卫生监督所属于执法类单位,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俗称“参公”,人员身份也随之转变,全部纳入公务员管理。本人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卫生防疫工作,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业务上小有成就,书写论文多篇,为单位的技术骨干,为基层卫生监督、防病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职称也有参加工作时的初级晋升到了主任医师,而由于本人所在单位为科级单位,“参公”后按照规定普通工作人员只能按照职务确定为“科员”我至今仍不明白,卫生监督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同样的工作,在从前可以享受主任医师级的待遇,“参公”后就不需要专业技术知识了,只能给与科员待遇,难道公务员就不需要专业技术知识来指导工作,听说公安局有专业技术型公务员,不知道卫生为什么没有,估计卫生部需要专业技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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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部门的人员技术结构相当杂,如何设置?比如设不设护理、中医、妇产科、外科、放射等等岗位?如果不设,原来单位内的这部分人员的职称如何处理?
。。。。只有YES或NO。。。绝对没有任何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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