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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太无能了,为郫县监督所长鸣不平?

卫生部太无能了,为郫县监督所长鸣不平?

             郫县卫生局凭什么应该“特事特办”?

成都市郫县卫生局局长曾志强这几天恐怕日子会不好过,因为他“出名”了。出名的原因,是他的下属,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孙麟在替一家名叫维珍的饮料公司办理卫生许可证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灵活性,没有充分领会县委领导意图,只知道按规矩办,没有做到“特事特办”,被县委常委会免职。下级做错,上级背过,曾志强随即被责令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做“检讨”。(《南方周末》2005.6.9《四川郫县治官新招——局长上电视检讨》)      曾志强这份检讨该不该做?孙麟该不该被免职?我有很多疑惑。      郫县县委书记杨洪举质问:“卫生局的职责是什么?”问得好。卫生局的职责之一就是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身为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的孙麟先是因材料不全,让维珍公司跑了三四趟;然后按公司提供的配方,只颁发了允许生产碳酸饮料的许可证;在企业没有收下许可证,要求办理成生产范围更大的水基调味饮料,而且在县外经贸局局长亲自带着公司的人来,希望能“特事特办”的情况下,孙麟还是坚持认为公司目前委托生产的原四川百事可乐企业只具有碳酸饮料的生产能力。而他做得最绝的是:当已经接到县委领导电话指示的曾志强很明白地给孙麟说,“这么大的项目,就是踩了‘红线’,把我俩洗白了,都值得!”的时候,他还是固执地下楼拿了份请示报告给自己的顶头上司:“那你书面签字同意,我就办!”   我看来看去,没看明白这个固执得近乎偏执的孙麟有哪一点做错了,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以至于要令县委书记大动肝火,甚至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其职务。      《南方周末》的报道写得很明白,孙麟是在第5天就为企业办好了卫生许可证,比规定办结时限提前了15天。只不过因为他没有顺应财大气粗的企业的不合理要求,超范围办理;也因为他没有在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县委领导亲自指示后赶紧“特事特办”,所以,等待他的就只有两个字:“免职”。成都官场近来流行4个字:“不在状态”,不知道在郫县县委的免职令中,免职理由是不是也借用了这个模糊得可以的字眼。      什么事情该“特事特办”?我要问一问郫县县委书记:是不是因为这家企业预计投资2000万英镑,所以,看在钱的份上,必须得“特事特办”?或者,是因为县委书记都亲自打了招呼,看在书记的面子上,也必须得“特事特办”?身为县委书记,应该有什么样的政绩观?什么样的权力观?什么样的人才观?   每一个领导都想快速发展一方经济,但是不是为了GDP就要来者不拒,有奶便是娘?企业明明只具备生产碳酸饮料的能力,凭什么要“特事特办”,把卫生许可证办理成生产范围更大的水基调味饮料?卫生部门要“特事特办”,环保部门可能也要,城建、工商、税务是不是都要“特事特办”?那还不如划块地皮给人家,随便人家干什么勾当好了,权当是租界也罢。这家企业可以“特事特办”,其他企业呢?用英镑的企业要求“特事特办”,使人民币的企业就该“照章纳税”?那和洋奴有什么区别?   县委书记手握重权,包括人事任免“生杀大权”。这个权力该怎么用?是搞“一言堂”,还是搞“民主”?是走正步,还是走捷径?任免干部是件严肃的事情,《公务员法》明确提出要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岂能仅仅因为公务人员在履职行权过程中冒犯了领导尊严就获罪“下课”?   可能在某些领导人的眼里,孙麟之流太过死板,太过僵化,太不会揣摸上级意图,的确称不上一个好干部。但在我看来,孙麟至少能做到坚持原则,不畏强权,恪尽职守,就凭这一点,哪怕做不到让领导满意,起码可以令百姓放心。把这样的干部免职,我不知道,郫县县委准备物色一位怎样的好干部来接替孙麟一职。难道在县委领导的眼里,只有那种领导叫说啥我说啥,领导让干啥我干啥的干部才够得上“好干部”的标准?   行行好,还是少说些“特事特办”吧。 (转自“人民网”,作者:我是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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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现在农业税免了,全部农业县都为了找企业争破了头,什么优惠都有,什么地皮随便圈,什么税都可以免几年,没有县里的允许,什么人都不可以随意进入厂区,检查或是搜查。有钱什么都可以了。有奶便是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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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卫生部应该给个说法,否则,卫生监督迟早关门,凭什么地方政府对正常的卫生监督执法如此干涉?查到最后,孙麟到底在什么地方有错?他和那位下棋的副局长的问题是本质性的不同,这样的处理只能说明地方政府的霸道和无理,也反衬出卫生行政部门的软蛋,亏得那个什么卫生局长还窜出来道歉,不仅不坚持基本原则,为正义呐喊,反而落井下石,丢全天下卫生工作者的脸!!建议卫生部撤消其卫生局长的职务。

补充一下,支持孙麟所长!该县领导无权撤消孙麟所长的职务,相反,县政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是一种粗暴的行政干预。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下引用另一篇报道:

“下属犯错,一把手公开检讨”可行否?

只因下属犯错,局长就要通过电视向全县公开检讨,此举可谓是开创了“下属犯错,一把手公开检讨”在四川郫县的新纪元。据6月7日《新京报》报道,5月27日晚8点,四川郫县卫生局局长和粮食局局长,因下属犯错,通过电视向全县公开检讨。县纪委表示,采用这一监督方式是为了教育干部,并以此来优化投资软环境。郫县电视台派出记者走访了县城居民收看节目的情况,收看过节目的居民大多认为“局长公开检讨的做法较好”。

  然而笔者以为,这并不能说明电视检讨真的有那么好,有几个问题令人深思:因何而检讨?检讨的目的何在?什么样的程序决定了检讨的实施?有没有一个可操作的规则用以规范检讨?

  两位局长做检讨是因为下属犯错:粮食局长下属犯的是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下棋,“错”有余辜;可是卫生局长下属犯的“卡尺”罪名却大有讲究。让投资大户为办卫生许可证来回跑了16次固然不好,可是人家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时限;而且企业的要求也确实不符合法律程序,凭什么只能生产“水基调味饮料”之一种的“碳酸饮料”,却非得给他开“水基调味饮料”的生产范围呢?“在这么大的项目面前,我们就是可以特事特办的”,领导的“检讨”简直让人想吐,如此下去投资大户的任何非法要求是否都能从政府这里得到满足?法律都可以被“特事特办”掉,人民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

  当地组织此次电视检讨的目的,局长的检讨词里已经说得清楚明白:“诚恳地向全县投资商、维珍饮料有限公司和全县人民致以深深的歉意。”此处的“全县人民”是垫底的,或者说只是一个套话陪衬,所谓电视检讨其实主要是向“全县投资商”检讨。

  电视检讨的组织程序只有四个字:“县里决定”。这四个字我们其实还可以进一步具体化为:领导决定。电视检讨难道不是领导意志的产物吗?正因为是领导意志的产物,而不是规则意志的产物,使得它具有不确定性和徇私性。这个局长要检讨,下一个局长就不一定了,只要和领导关系好,什么都好说;“县里”今天这样,明天怎样就难讲了,这得视领导的“心情”而定。——如此随意的“约束”和“震慑”,在“官系学”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因此,如果没有规则意志对领导意志的取代,这场时尚秀如昙花不会表演得很长。

(来源:【红网】/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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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xwsj.com/zzq.htm 郫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简介,好像还学过MBA,竟然是从防疫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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