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50年代学习苏联成立卫生防疫站,当时的卫生防疫站确实为我国的公共卫生事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那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可是,6年前有人去美国考察,回来后心血来潮,主张将原来的卫生防疫站一分为二,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是,全国大部分地区都仿效,由于成立新的机构,所需的人员在防疫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0%,成立了两套班子,国家增加了很大的开支。从此,由于种种原因,两个单位就开始了漫长的经济上互相争夺,工作上互相推委,遇到难事互相扯皮,卫生局从中调解,但也无济于事。 从而,使我国的公共卫生事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一次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两个单位由于职责不清,你推我让,无法处理。现在,食品卫生监督从卫生局划出,归药监局管理,卫生监督所只剩下对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新的问题又来了,以前忙于食品卫生监督,没有重视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现在对医疗机构开始监督,医疗机构由于同属卫生局管辖,医疗机构很多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卫生制度不落实,是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最大隐患。你卫生监督所要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医院院长说,这不是我们医院的责任,责任在卫生局,是卫生局不给我经费,所以我们不能符合你们提出的要求。得!回来将此事向卫生局领导汇报,卫生局领导无奈地说:“这种事情以后你们还是以教育为主吧!”。疾病控制中心的同志去医疗机构指导工作,发现肝肠门诊三区划分不清,不设专人,发热门诊形同虚设。要求医疗机构立即改进,医院院长出来说:“我一共就这么几个医务人员,你让我怎么专人专室呢?我们医院用房十分紧张,根本做不到三区划分,你们替我向卫生局领导反映一下。”搞得疾病控制中心的同志哭笑不得。
改革是对不合理的体制要进行改革,而不是将我们过去的一切进行否定,实践证明,20年的医疗改革是彻底失败了,那么,公共卫生的改革呢? 可见,我国公共卫生的改革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