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北京市宣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因实验室内感染造成京皖SARS传播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据该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4月在北京、安徽发生的SARS疫情源于实验室内感染。其起因是由于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善,执行规章制度不力,技术人员违规操作,导致实验室污染和工作人员感染,致使SARS在社会传播,使数人发病,一人死亡。
消息来源:http://news.sohu.com/20041016/n222520110.shtml
这叫属地管理?
不过两万元也没什么意思,痛不到身上。出的都是纳税人的钱
你们还不知道这事影响有多大!!!
都造成其他部门对卫生部门的绝对不信任,结果就有了食品的分段管理(质监、工商和药监都得到了好处),疫苗的监管也归到药监的门下。
说句老实话,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把我们基层的疾控人害惨了。
你想想,你整天去指导别人防控“非典”,而“非典”却从你的实验室里跑了出来,那多没面子呀!!。
另外,别人怎么敢相信你---卫生部门!!!!
同意楼上的见解。
这件事应是卫生部门下属刚分家两个机构的权力分庭抗衡的一块“试金石”。
一个由预防医学科学院改制而成中国疾控最高决策机构会是一个什么的单位呢?不是看到了吗?其下属单位“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出了事情居然是被“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出的罚单一票处理的。
面子问题象不是要了,毕竟已经过去,再提也没多少意思。前方的路还多着,好自为之吧。
国家疾控,下面的人看着你,有时候也不能不叹一口气……
不过说回来,个人觉得,疾控也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
监督所正和疾控中心闹矛盾,如此一个下马威,唉!
那是人家卫生监督所给你面子(也可能是某人的授意),人家是依法行政来个快刀暂乱麻,楼上的你再看看新的《传染病法》,那可要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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