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我们这开始了一年一度的从业人员体检,我很奇怪,检查是半强制的,国家出台这个规定是大快人心的,确实落实了,不知道肠道传染病会少多少,可是检查是检查了,可没有监督,没有检查,有病的,没病的,没有健康证的,不在这家店干,我去别家,健康证形同虚设。卫生许可证也是,有人勉强来体检了,来办证了,却不来拿证。拿了没用,只要交了体检费,交了工本费就可以了,无非是要钱。什么时候我们的卫生监督在人们的心中成了这样。当然这也许是部分现象,大的还是好的。
在强制体检,办证的同时,再多一点监督,多一点后期工作该有多好。也不会变成老鼠和猫的游戏。
说的很好,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情况存在。
我认为有两个原因:一、工作责任心不强。
二、执法监督机构人员严重缺乏。我们这边执法监督所编制是40多个,实际人员只有10多个。就算一年365天天去餐饮行业搞检查,都检查不完,而执法监督所的职责远远不止这些。
是呀,现在许多的制度,要是真正能落到实处就好,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规定了不执行等于0。
那是监督不力的问题,我们这里没胡健康证的一个罚200RMB,每年来办证的五六千人,爽得很
是呀,要监督好了,下面的工作才好开展呀,
在你们看来是很简单的问题,在我们这却是老大难。
个人认为这是监督监测分家直接带来的后果!
曾经在健康报上看过一个争论,健康证的发放是放在监督所还是疾控中心,监督所认为他们是行政部门,健康证的发放应该是类似于行政审批,应该由监督所负责发放;疾控中心认为,健康证是一个人身体状况的证明,必须通过临床检查才能发放,应该由技术部门负责,也就是由疾控中心来发放。
具体的争论内容也记不是很多了,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似乎都有道理。
但小小的一个健康证,却又是集中了相当多的利益在这里面,以前防疫站的时候,体检监督监测都集于一身,那么健康证的所有利益都归于一个部门,因此听以前的老前辈们说,健康证的发放是相当完善的,开一个饮食店,少一张健康证都不行。
但现在防疫站一分为二,监督干行政,疾控中心干技术,似乎都互不相干,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健康证所带来的利益就归于疾控中心,那么监督所只是处于一个监督的地位,没有利益的事情,会认真的去落实吗?而相反,疾控中心只是一个技术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明知道有很多人没有来体检,但也没办法!
因此正如楼主所提到的卫生监督不力的现象,其实应该是很多地方都存在,不敢说全国,反正广东就是这样,这样一来开一个饮食店,谁说了算?谁负责发证?监督所说行就行,还会看健康证吗?尽管食品卫生法里很明确,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但一到地方,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既然已经是两个单位,那么在没有利益的前提下,监督的工作是不会做的好的!
1:资金
2:资金
3:资金
4:。。。。。。
没有资金什么都白说
我们更惨,是基层的防保人员,什么证件都没有,还兼这样那样的任务,比如食品卫生监督,我们没有检查证,还必须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没有证件别人根本不理你,体检也是,上面不来监督检查,只管体检,检查完,我们发证件,他们只收钱,不管事,有问题还是我们的错,唉,这就是我地的监督检测情况!与你的有分别吗?监督不力,向尽力也没法!
小弟还没成为正式的监督员,各位大哥别在这吓唬小弟了。
呵呵,希望各位大哥以后多多帮助小弟,让小弟在监督这块天地下一展抱负!!
[em05][em05][em05]说起来只是个别地方问题吧!我这里虽然存在弟兄们所说的利益等问题,但监督工作仍然开展的很好!
我看还是监督是否到位的问题!
我这里没有上面的情况,分家后疾控和监督在监测上实行分成制(如6:4;7:3等).这样我们的每年几万人的体检就落实的较好.
现在防疫站一分为二,监督干行政,疾控中心干技术,似乎都互不相干,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健康证所带来的利益就归于疾控中心,那么监督所只是处于一个监督的地位,没有利益的事情,会认真的去落实吗?而相反,疾控中心只是一个技术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明知道有很多人没有来体检,但也没办法!
分析得很透彻,就是这样的,能不能建立一套利益共享机制,也可以解决监督所经费紧张,待遇低的以至人才流失的问题等。
卫生内部窝里斗,其他部门渔翁得利
这就是监督部门与疾控部门相互配合的问题,以前是防疫站的时候那时自己的活,大家干起来都有劲,但是分完家就涉及到利益问题,所以就你争我抢,你推我让了
悲哀啊!!
[em39]
关于监督,我无话可说,已经干10年了,现在感觉真TM的耗费了我美好的青春
问题在于现在各地卫生监督所还不明白卫生执法监督的目的是什么?大多数还是认为卫生监督目的在于搞到一点经费,以维持单位运转或提高一下职工的福利待遇,根本就没有去想到人群的健康问题.不知各位是否有同感?
原来都在防疫站的时候,卫生监督=收费
现在是卫生监督所了,卫生监督=非法收费。因为卫生监督所没有财政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现在很多监督所仍在收费,就成了非法收费了。
就是两个问题:
1.资金少。(基本都上缴给财政)
2.编制少。(我们这5万人才一个监督员)
个人认为这是监督监测分家直接带来的后果!
曾经在健康报上看过一个争论,健康证的发放是放在监督所还是疾控中心,监督所认为他们是行政部门,健康证的发放应该是类似于行政审批,应该由监督所负责发放;疾控中心认为,健康证是一个人身体状况的证明,必须通过临床检查才能发放,应该由技术部门负责,也就是由疾控中心来发放。
具体的争论内容也记不是很多了,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似乎都有道理。
但小小的一个健康证,却又是集中了相当多的利益在这里面,以前防疫站的时候,体检监督监测都集于一身,那么健康证的所有利益都归于一个部门,因此听以前的老前辈们说,健康证的发放是相当完善的,开一个饮食店,少一张健康证都不行。
但现在防疫站一分为二,监督干行政,疾控中心干技术,似乎都互不相干,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健康证所带来的利益就归于疾控中心,那么监督所只是处于一个监督的地位,没有利益的事情,会认真的去落实吗?而相反,疾控中心只是一个技术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明知道有很多人没有来体检,但也没办法!
因此正如楼主所提到的卫生监督不力的现象,其实应该是很多地方都存在,不敢说全国,反正广东就是这样,这样一来开一个饮食店,谁说了算?谁负责发证?监督所说行就行,还会看健康证吗?尽管食品卫生法里很明确,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但一到地方,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既然已经是两个单位,那么在没有利益的前提下,监督的工作是不会做的好的!
是是,我们这听就有这样的问题,在餐厅里工作的人,是爱滋病病人,还是一个厨师,在进行爱滋病病人关怀的时候,我想抛开人的道德说,他在切菜的时候弄伤了手,又正好是凉菜,怎么办?
凉拌,然后告诉吃菜的,口腔有破损的,别吃这道菜;手有破损的,用筷子夹。
艾滋病有三种传播途径,吃凉菜不是经性传播、不是母婴传播,不经破损的嘴嘴、手手,不会传上的
还是我好呀,有执法权,(行政执法证号:新F662047),工作我很认真,管100多个体工商户,没有体检,不给发健康证,我们这儿10000多人,只有两名监督员.不要报怨,把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职责做好,别人负不负责我不管,我把自己的职责、态度摆端正就行。[em01]
还是我好呀,有执法权,(行政执法证号:新F662047),工作我很认真,管100多个体工商户,没有体检,不给发健康证,我们这儿10000多人,只有两名监督员.不要报怨,把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职责做好,别人负不负责我不管,我把自己的职责、态度摆端正就行。[em01]
个人认为这是监督监测分家直接带来的后果!
曾经在健康报上看过一个争论,健康证的发放是放在监督所还是疾控中心,监督所认为他们是行政部门,健康证的发放应该是类似于行政审批,应该由监督所负责发放;疾控中心认为,健康证是一个人身体状况的证明,必须通过临床检查才能发放,应该由技术部门负责,也就是由疾控中心来发放。
具体的争论内容也记不是很多了,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似乎都有道理。
但小小的一个健康证,却又是集中了相当多的利益在这里面,以前防疫站的时候,体检监督监测都集于一身,那么健康证的所有利益都归于一个部门,因此听以前的老前辈们说,健康证的发放是相当完善的,开一个饮食店,少一张健康证都不行。
但现在防疫站一分为二,监督干行政,疾控中心干技术,似乎都互不相干,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健康证所带来的利益就归于疾控中心,那么监督所只是处于一个监督的地位,没有利益的事情,会认真的去落实吗?而相反,疾控中心只是一个技术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明知道有很多人没有来体检,但也没办法!
因此正如楼主所提到的卫生监督不力的现象,其实应该是很多地方都存在,不敢说全国,反正广东就是这样,这样一来开一个饮食店,谁说了算?谁负责发证?监督所说行就行,还会看健康证吗?尽管食品卫生法里很明确,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但一到地方,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既然已经是两个单位,那么在没有利益的前提下,监督的工作是不会做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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