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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有望明年出台 第一稿完成!!

讨论稿已经看过了,可觉得还是很不成熟的,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执法主体的规定,应该明确政府的责任很好,但也更应该明文规定具体的执法主体,再也不能8的部管一个菜篮子了,各个部门是不能配合好的,只能相互争利益,特别是基层.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做是好的,毕竟这么多年的积累,检测体系完备,人才优势突出,特别是疾病控制体系建设给我们配备了很多的设备,可检测成本费用如果由当地政府来承担,肯定是行不通的,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地方.

还有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卫生部应该指定规范,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做调查判定上报,(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学评价,以及最后的定性和上报).完成之后,形成调查报告报执法主主体,进入法律程序.

大家以为如何?

[em08]
黄昏带给我一刹那的失落,但绝不是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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