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村卫生站医生素质。要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和《广东省卫生厅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粤卫〔2005〕141号)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村卫生站人员准入关,对因缺乏合格人员而未能设置卫生站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设置,派出医生提供服务。要按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卫生站医生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疑惑:关于乡村医生的资格如何核定?真正符合相关规定的有几成?不符合那些村医该何去何从?他们的出路又在何方?
(三)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机制,对广东省经济欠发达的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的村卫生站医生予以补贴,每个行政村每年补贴1万元。具体补贴对象为经批准列入补贴范围、在卫生站工作的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补贴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具体支付办法另行制订。其他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疑惑:所谓珠三角7个地级市(江门市恩平市除外)就算是发达地区?一刀切吗?珠三角个别地方的经济水平并不见得就比其他14个地级市好哦,如果没有省财政的专项资金补贴,当地政府又不能给予相应待遇,这会不会又造成不公平呢?这部分地区的村医又该如何安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