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法兮!领导意志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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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晓天在2005-10-13 14:23:49的发言:
这一段我们这里有几件可以说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情,可是没有报,领导根本不重视,也不批示怎么办,我这里只好打个报告,至于领导怎么想的,只有他们自己知道。8过领导说话也不算,还得市卫生局领导,政府领导同意才行,要不出了乱子没有领导负责滴,这就难办了,所以一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要是按照突发事件条例来说,像这种事情。一般先由县区级疾控机构发现,交由县卫生局认定,同时向上级疾控机构报告。如果认定为预警级别事件,则由市级卫生局再认定是否属于4级事件,一级一级的来。不到你这个级别或者超过了你这个部门级别的事件则尽量不要去招惹是非了。
现在我们这里从突发事件报告制定建立以来,一起都没有报告过,市里搞创三城”卫生城“"园林城“”旅游城“,报告一起就不能算了,所以根本就不报告。像此类不能出乱子的还有漏报率,文件要求低于2%,根本不可能吗,这样的东西不知道是哪些混蛋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年患病率低于千分之50,我是狂晕。
在这里看到前辈的高论,无比感慨啊!!3年过去了,还是老样子!我们这里为了创卫生城市,不能报告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直是不可能嘛。每次处理了疫情就是修改报告,不管发生再多病例统统压倒**例以下,简直是乱来啊!!!所以,可以想象国家的信息来源是多么的不可靠,我们见到的众多论文研究是多么的可笑。数据都没有真实的,还研究个PI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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