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卫生系统2009年度秋季公开招聘69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卫生系统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9名,引进(商调)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2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指标
本次招聘(商调)工作人员9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见拱墅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报名人数未达到录用指标3:1时,所招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聘的范围对象: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要求和年龄等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四、考试形式、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占60,相关专业知识占40。
2、面试:面试由拱墅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根据录用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如有面试对象确认放弃面试的,在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50: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如按上述办法仍出现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3、时间:笔试时间2009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10月22-23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拱墅区卫生局(杭州市台州路1号拱墅区政府1213房间)领取准考证。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替补人员名单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拱墅区人事局备案。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地点为:拱墅区人才网,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报到证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在2010年2月2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他人员凭合同解除证明、失业证明等办理报到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报名事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10月17-18日(9:00-17:00)到拱墅区中医院(浙江老年关怀医院)七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可事先在拱墅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
报名时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为:
1、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原籍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
2、其他报考人员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此外,历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需有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其它证明、证件。
联系电话:88259743(双休日除外),联系邮箱:gswszp@126.com。
网络查询:杭州市拱墅区人才网。
八、本公告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拱墅区卫生系统2009年度秋季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拱墅区卫生系统2009年秋季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2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