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停课规定》(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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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停课规定》(供参考)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停课规定
一、停课原则
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二、停课标准
(一)凡有发热或流感样症状的学生一律停课一周居家医学观察。
(二)1个班级出现1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者同一班级有5名及以上的学生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则该班级停课。
(三)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停课。
(四)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全体停课。
三、停课时间
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四、停课的管理
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中小学校停课放假后,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
五、复课标准
至少7天无新发病例,同时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达到条件后方可复课。
六、复课后的相关工作
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经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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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疾控队伍建设,共创疾控事业辉煌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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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9-21 22:52
| 只看该作者
文中并没有给“发热”下一个定义,是37.5℃?还是38℃?容易引起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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