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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权同志在全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4月27日)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今年深化医改重中之重的任务。国务院医改办督导组明确要求我省今年上半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并同步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按照国务院医改办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和建新机制的力度,确保深化医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我们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就是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基层医药卫生运行新机制,努力使医改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刚才,省医改办负责同志通报了国务院医改办来我省督导调研的情况,省卫生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将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以药养医”状况,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省委省政府明确,与今年上半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同步,上半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要实施到位,并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绩效工资制度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周密制定方案,采取扎实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攻坚战。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一批政策性文件。总的要求是,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财政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并同步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通过核编定岗,优化医疗卫生人员结构;结合实施绩效工资,真正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双考核”、“双挂钩”的制度建立起来;通过新的运行、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重心转到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服务上来,使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建立药品采购供应新机制。目前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已达89个,尚未实施的地区要抓紧制定方案,尽早落实到位,确保6月30日前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实施这一制度。要严格落实基本药物采购供应、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等规定,确保制度实施规范、工作到位。要根据国家关于明显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的政策规定,抓紧调整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要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范围,将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药物目录调整为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确保实际补偿比例得到提高。
二、推进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新机制。财政补偿到位、保证正常运转,是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地制定具体补偿办法。尚未出台的地区要抓紧研究具体方案,明确补助内容和标准,确保尽快建立起稳定、长效、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要落实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专项补助经费。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合理核定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明确本地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并在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确定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力度,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并落实相应经费,解决因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收入减少问题,切实保护和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确保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不破。
三、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新机制。主要是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转换用人机制,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要抓紧完成编制核定工作,建立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在核定的编制内合理确定岗位构成比例,精心组织人员竞聘上岗、签订合同,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和任期目标考核,确保所有上岗人员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责任得到强化。在核编定岗和竞聘上岗中,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将会遇到超编和落聘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对此,省有关部门确定了大的原则,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政策,充分考虑分流人员的切身利益,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人员分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化解和处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新机制。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实施绩效工资、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4月26日省政府已在专门会议上作了部署,要求在6月底前实施到位。这里要强调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不是简单的调工资、涨工资,而是要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结合起来,与转换运行机制、优化人员结构结合起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双考核”、“双挂钩”。一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经费补助挂钩;另一方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各地要根据省印发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细化考核标准和操作办法,考核导向要突出公益性,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考核内容要突出服务效率,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考核方式要突出群众参与,将行政部门考核与群众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总之,要通过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监管人员易操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确保顺利实施。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关心过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行包干负责制,按“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乡(科)级以上干部包干负责,确保各项改革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稳妥推进,得到有效落实。要注重宣传引导,抓紧开展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省将在6月上旬组织督查,督查提纲于5月10日前印发各地。
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近期工作的重点,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关键举措。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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