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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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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楼上“甘草风雨”等几位:
《条例》说的明确,预防接种人员首先要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在此基础上经过县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是否具备条件和是否考核合格就是用《接种资格证》来证明的。
没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的,就不能“培训并考试合格”,不管是卫生局还是哪里发的《接种资格证》就是无效的。
建议不符合条件的不要从事预防接种,即使卫生局发了证也不行。卫生局不是天,如果出了大事,它也罩不住你,这就象卫生局给你的行医资格是违规的,你出了事,还是属于非法行医,各负各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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