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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防疫站到医院、学校 收费疫苗背后“潜规则”
此外,虽然收费疫苗开始出现了,但是“自费”却不代表保障自由选择的权利。此前政府推广免费疫苗的强制免疫模式,成为不少人盯上的另一大利润空间。如通过卫生主管部门发文,与教育部门合作,将疫苗接种与小孩入托上学挂钩等。
山西疫苗事件发生后,著名作家郑渊洁立即写了一篇博客,讲述他的亲身经历。有一天,儿子郑亚旗告诉他,学校让交18元打甲肝预防针。郑渊洁立即给教育局和卫生局打电话咨询,“回答是无此事。我向教育局举报,学校最终退款。一位记者随后调查,发现是学校管片的卫生防疫站所为,疫苗一支10元,13元批给学校,学校每支赚5元,更重要的是,那生产厂家没有卫生部许可证。”
郑渊洁说,“从1995年起我就不信任疫苗了。一些学校经常与当地的卫生防疫站‘合作’,卫生防疫站把以低价进得的疫苗卖给学校,学校再将其卖给学生,并以区教育局的名义强行向小学生推销。”
除了学校,部分医院也在利益链条之上。很多家长找过本报记者反映,带孩子到社区医院打预防针,除了国家计划免疫内要求注射的免费疫苗外,不少医生还会积极向家长推荐一些“收费疫苗”——流感的、肺炎的、流行性腮腺炎的……记者为此特意请教儿科专家:“这些自费的疫苗到底有没有必要注射?”
专家的答复是,除了国家计划免疫内的疫苗,其余收费疫苗一般都没有必要。因为注射疫苗要根据这种病毒在该地区的流行情况,以及接种的时候是否这种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如果并不符合这些条件,就完全没有必要接种。
有行内人士透露,一些社区医院之所以热衷向家长推荐“自费”疫苗,其实是因为背后隐藏着利益链条。因为计划免疫疫苗是享受国家补贴的,国家按接种的人头给社区医院拨款;但收费疫苗按照政策,社区医院可以有15%左右的药品加价。“这个15%就成了社区医院创收的空间。社区医院当然乐此不疲地向家长推荐收费疫苗了。”
急切呼吁:疾控机构有效投入机制
“这么高频率的疫苗安全事件爆发,显示我们反思的时候已经到了。”许锐恒说,就像反思医改走市场化道路的成败那样,对我国防疫系统体制改革的反思也应该借这个机会启动。
“从根源上来说,过度提倡市场化不适合防疫工作的实施。预防疾病工作与经济利益挂钩不妥。世界卫生组织对于预防医学的工作原则有明确条文:‘不能从预防中获利。’”而现实是,在我国,本来应该作为公益机构的防疫系统,却因为体制给予的便利,而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收费疫苗的营销网络。
因为工作关系,许锐恒实地走访过广东省内市县的基层防疫机构,“说是挂个疾控中心的牌子,但我们都笑说中心的实验室是‘太空实验室’,因为只有一个房子,里面什么都没有。”
他透露,对于目前广东大部分地区来说,除了广州、珠海、深圳这些较发达地区之外,大部分地区都还未实现全额投入和稳定投入。“因此,对于这些防疫机构来说,有偿服务仍为主要的补偿途径。”
根据许锐恒的调查,2005 年,我国防疫机构开展有偿服务收入的比例为54.6%,真正实现剥离三产、门诊等非公共产品服务的防疫机构,该年只有18%。“近年来,有偿服务的开展逐步规范,但没有根本性改变。”
在浙江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的一份学术论文中,记者看到了目前各地防疫机构有偿服务收入分配提成的比例——基本上是两次“三七开”。第一次是成本与净收的三七开,先提取收入的30%作为有偿服务中的物耗补偿。第二次是指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用于公积金、集体福利和职工奖励,各占70%和30%。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对于大部分防疫机构的收入,基本上都是处于让其‘自生自灭’的状态。这样不但不利于发挥防疫系统的公益性,更加强了其追逐市场利润的商业性。”许锐恒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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