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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分家,你意下如何!?

分不分,首先要看体制上能不能予以保障。疾控一块当前属事业机构,垂直管理不太可能,也不现实。曾经独立、垂直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改制了,理智点吧!
1、为什么镇(乡)一级医疗机构称为“卫生院”,而不叫“医院”,这是与其承担有农村公共卫生职能相关联的;
2、分开后的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待遇的落实(绩效考核还是参照公务员)、人事权力的归属等等还是比较麻烦的。特别是作为疾控而言并未承担管理职能,仅仅是技术指导而以。因此,势必会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生一定的影响;
3、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实施以来,各地各级医疗机构医疗业务的量,增加较大,重医轻防现象尤为严重(很多卫生院防保组人员身兼数职,哪有时间和精力做好做细农村卫生工作)。因此,重点应从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上着手,明确相应责任,保障人员配置及其经济待遇。
叶子的离开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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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医保分不分家不是核心问题,是不是把工作做好,还是取决于对基层考核制度健全与否,考核人员考核的过程是不是较真(也就是在考核过程中除工作外,任何因素都不掺杂如人情),对考核后奖惩措施是不是得力。例如防保考核的结果影响领导的前途大不大,好与差之间卫生院的收益是不是有一个大的坡度,如果公共卫生努力程度与卫生院的收入有很大的影响的话,我想卫生院也不会存在重医轻防的问题。而现在总的来说,防保分开的可能也真的不大,正如疾控魔所言:卫生院与医院差别就是卫生院承担有公共卫生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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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应从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上着手,明确相应责任,保障人员配置及其经济待遇。卫生院与医院差别就是卫生院承担有公共卫生的职能!!
淡、静、凡、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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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在骗国家的钱这应该不是什么秘密吧!关键还是在监管,没有好的监管体制,就别怪人家骗钱!分家只能解决一时,过一段时间还会出问题,绝对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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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分,首先要看体制上能不能予以保障。疾控一块当前属事业机构,垂直管理不太可能,也不现实。曾经独立、垂直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改制了,理智点吧!
1、为什么镇(乡)一级医疗机构称为“卫生院”,而不叫“医院”,这是与其承担有农村公共卫生职能相关联的;
2、分开后的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待遇的落实(绩效考核还是参照公务员)、人事权力的归属等等还是比较麻烦的。特别是作为疾控而言并未承担管理职能,仅仅是技术指导而以。因此,势必会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生一定的影响;
3、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实施以来,各地各级医疗机构医疗业务的量,增加较大,重医轻防现象尤为严重(很多卫生院防保组人员身兼数职,哪有时间和精力做
我赞成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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