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报人: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发报时间:2007-12-03 09:55:59
内容:
宁波市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简章
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鄞州区卫生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职位和指标
预防医学 3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公共卫生事业服务的精神;
2、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并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27日,浙江大学招聘会;
2007年12月12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鄞州区卫生局7楼人事科(宋诏桥甬兴西路88号)。
2、报名要求:报考者要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招考指标。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100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天内在宁波鄞州人事编制网公布(http://www.nbyzrc.gov.cn)。
(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不足1:2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都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和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鄞州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按体检、考核及公示程序进行。
四、录用办法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经审批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8202603,87525419;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信息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07/12/03/art_20_688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