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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控的现行模式还有必要我们的存在吗?处置疫情理是我们的职责,但我们平时主要的绝大部分工作,如传染病监测和预警、健康教育、消毒隔离质量监测、委托监测等,都需要各相关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原来的防疫站开展这些工作还是比较顺利的,原因就是还有一定的"执法权",而如今疾控只有指导的权利,疾控就连辖区内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现违法行为,我们疾控能拿他怎样?只能把它通报,人家不当回事,难道还指望卫监?咱再上报给卫生行政部门,最后也就不了了之。如此开展疾控工作不是儿戏?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何在?另外,疾控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都隶属于卫生局,疾控的职责应该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但社区不做,你疾控又能拿它怎样,难道还指望卫生局协调?疾控连自家卫生系统的工作都开展不好,也别谈与其他单位的工作了。难道疾控机构的成立就是为了打杂吗?疾控今后的路还要这样走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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